本发明涉及一种油田储油罐,具体为一种近海油田底座式海底储油罐。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对于基础能源的依赖性越来越大。石油作为基础能源产品,生产行业的上游,其产销及进出口变化,与经济形势的变化密切相关。如今我国已经是世界石油消费的第二大国,仅2014年,即使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影响,我国石油消费也达到了8.67亿吨,与2013年18.6%的增幅相比放缓12.5个百分点。我国成品油表观消费量为7.15亿吨,同比增长22.9%,比2013年5.9%的增幅则加快了5个百分点。综合全年看,我国石油消费仍保持较快增速,特别在成品油进口量上增长明显。2015年我国石油消费量预计将继续增长。而如今对于石油储量的需求越来越大,对进口石油的依赖性进一步上升,而国内储备量很少,远不及发达国家,能源安全问题始终不容忽视,建立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已非常迫切!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必须加强对海底石油的开采和储备。然而,随着海洋石油钻采作业的发展,海上油田井群数量将大量增加,产量也会大幅提升,在缓解当前能源危机的同时,对海上储运系统的储运能力、效率和工作连续性要求也不断提高!各生产有关部门要求增加有较大储油能力的、独立于海洋采油平台之外的临时性储油设施的建设,以弥补运油船工作的不连续性给油田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近海油田底座式海底储油罐,具备使用安全、使用寿命长、环保好、节省占地、维修简单的优点,解决了现有油田储油罐使用安全性差和使用寿命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近海油田底座式海底储油罐,包括油罐主体、内胆、活动底板和底座,所述油罐主体呈圆柱形结构顶部设有密封盖,且油罐主体内部设有内胆,所述密封盖顶部并排设有注油管路、出油管路、充气管路和污水吸管,所述污水吸管伸入内胆内部,所述内胆与油罐主体的内壁之间为中空结构,所述中空结构内设有保温层。
优选的,所述油罐主体一侧靠近油罐主体的底端设有进排水口,所述进排水口、充气管路上设有阀门,注油管路、出油管路和污水吸管上设有单向控制阀。
优选的,所述油罐内安装活动底板,活动底板上设有加热装置。
优选的,所述内胆边壁中间嵌有隔离布,隔离布与活动底板边沿密闭连接。
优选的,所述保温层采用聚胺脂发泡材料。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发明通过水、原油的进排,以及同时配合充放气可以加大近排油的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2、本发明通过所述内胆边壁中间嵌有隔离布,隔离布与活动底板边沿密闭连接,从而原油与海水间由隔离布和活动底板隔离,油罐内装有原油时在活动底板进行加热,热量由下及上传播,达到对原油加热的目的,同时通过内胆与油罐主体的内壁之间的中空结构内设有保温层,能够对内胆内部的原油起到保温的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中:1-油罐主体,2-隔离布,3-进排水口,4-注油管路,5-出油管路,6-充气管路,7-污水吸管,8-活动底板,9-内胆,10-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近海油田底座式海底储油罐,包括油罐主体1、内胆9和活动底板8,所述油罐主体1呈圆柱形结构顶部设有密封盖,且油罐主体1内部设有内胆9,所述密封盖顶部并排设有注油管路4、出油管路5、充气管路6和污水吸管7,所述污水吸管7伸入内胆9内部,所述内胆9与油罐主体1的内壁之间为中空结构,所述中空结构内设有保温层。
所述油罐主体1底端设有进排水口3、充气管路6上设有阀门,注油管路、出油管路和污水吸管上设有单向控制阀。
所述内胆9内设有活动底板8,内胆9边壁中间嵌有隔离布2,隔离布2与活动底板8边沿密闭连接,所述保温层采用聚胺脂发泡材料。
工作原理:油罐主体安装在位于15m水深处,拖至预定位置后,将各种管路与相应水上设施连接好之后,加压载将储罐沉入水下,外界水通过进排水口3进入内胆并托起活动底板8向上运动,原油通过注油管路4注入内胆9,原油压迫活动底板8向下运动将水排出罐外,由于油比水轻,油一直处于罐体上部,出油时,打开出油管路5上的阀门,原油在外界水压力作用下流出(必要时可用泵抽吸),外界水自动充填原来空间,储存含水原油时,含水原油中的大部分游离水会沉降至底部,可通过污水吸管吸出后处理,当因维修或油田衰竭等其他原因需要移走水下储罐时,充气排水使罐体起浮后即可移位,储油罐留有充气管路6,不仅能够保证罐内外压差的平衡,而且保证了储油罐受较小的海水压强作用,提高了罐体的强度,同时,配合充放气可以加大近排油的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