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机械手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绕玻璃加工平台搬运助力机械手。
背景技术:
由于玻璃面积较大且易碎,在玻璃搬运过程中,人工搬运效率较低,而且容易造成划伤,而目前玻璃搬运机械手,由于吸盘位置不可调节,导致只能搬运面积较为单一的玻璃。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绕玻璃加工平台搬运助力机械手,通过调节吸盘位置,可以实现不同面积玻璃的搬运,通过直线电机以及大臂的旋转可将玻璃搬运至工作空间的任意位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绕玻璃加工平台搬运助力机械手,包括用于支撑的立柱、可旋转的大臂、可在大臂内来回滚动的滚轮、用于提供动力来源的直线电机和吸附玻璃的吸盘机构;所述大臂与立柱之间设有轴承,大臂通过轴承安装在立柱上,并绕立柱旋转;所述大臂的空腔内设有导轨,导轨内嵌合有滚轮,滚轮在大臂的导轨内自由滚动;所述滚轮与直线电机之间通过球铰连接,直线电机的另一端固接于吸盘机构上;所述吸盘机构由吸盘架、连杆、调节杆、耳板、滑块、吸盘组成;所述吸盘架上设有四条滑槽,吸盘固接于滑槽上,滑槽内对应安装有四个大小相同的滑块;所述耳板与滑块之间通过连杆连接,耳板与调节杆通过轴承连接,且调节杆与轴承内圈上均设有螺纹,调节杆与轴承之间通过螺纹连接,调节杆的另一端穿过轴承与吸盘架连接。
优选的,所述大臂中的导轨与滚轮的接触面之间通过光滑工艺处理,滚轮可在导轨中滚动。
优选的,所述调节杆旋转时,耳板沿其上下运动,带动滑块在吸盘架的滑槽中滑动,并对吸盘在吸盘架上的位置进行调节。
优选的,所述吸盘架上还设有推杆及操作面板,操作面板与直线电机电性连接,直线电机的工作状态受控于操作面板。
优选的,所述吸盘上外接有真空发生器,并通过真空发生器将玻璃吸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绕玻璃加工平台搬运助力机械手,通过设置的立柱、绕立柱旋转的大臂、在大臂内来回滚动的滚轮、用于提供动力来源的直线电机和吸附玻璃的吸盘机构等结构,利用调节杆的旋转可使吸盘的位置得到调节,从而搬运不同大小的玻璃,其次,通过直线电机以及大臂的旋转可将玻璃搬运至工作空间的任意位置,从而提高了玻璃搬运的效率、安全性以及玻璃搬运机械手的通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立体结构示意视图;
图2为本发明吸盘架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滑块及吸盘示意图。
图中:1立柱、2大臂、3滚轮、4直线电机、5吸盘机构、51吸盘架、52连杆、53调节杆、54耳板、55滑块、56吸盘、57推杆、58操作面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绕玻璃加工平台搬运助力机械手,包括用于支撑的立柱1、可旋转的大臂2、可在大臂2内来回滚动的滚轮3、用于提供动力来源的直线电机4和吸附玻璃的吸盘机构5;大臂2与立柱1之间设有轴承,大臂2通过轴承安装在立柱1上,并绕立柱1旋转,对多方位的玻璃进行夹持;大臂2的空腔内设有导轨,导轨内嵌合有滚轮3,大臂2中的导轨与滚轮3的接触面之间通过光滑工艺处理,滚轮3可在大臂2的导轨内自由滚动;滚轮3与直线电机4之间通过球铰连接,直线电机4的另一端固接于吸盘机构5上;吸盘机构5由吸盘架51、连杆52、调节杆53、耳板54、滑块55、吸盘56组成;吸盘架51上设有四条滑槽,吸盘56固接于滑槽上,滑槽内对应安装有四个大小相同的滑块55;耳板54与滑块55之间通过连杆52连接,耳板54与调节杆53通过轴承连接,且调节杆53与轴承内圈上均设有螺纹,调节杆53与轴承之间通过螺纹连接,调节杆53的另一端穿过轴承与吸盘架51连接;调节杆53旋转时,耳板54沿其上下运动,从而带动滑块55在吸盘架51的滑槽中滑动,从而对吸盘56在吸盘架51上的位置进行调节,吸盘56上外接有真空发生器,并通过真空发生器将玻璃吸紧;吸盘架51上还设有推杆57及操作面板58,操作面板58与直线电机4电性连接,直线电机4的工作状态受控于操作面板58。
综上所述:本绕玻璃加工平台搬运助力机械手,通过设置的立柱1、绕立柱1旋转的大臂2、在大臂2内来回滚动的滚轮3、用于提供动力来源的直线电机4和吸附玻璃的吸盘机构5等结构,利用调节杆53的旋转可使吸盘56的位置得到调节,从而搬运不同大小的玻璃,通过直线电机4以及大臂2的旋转可将玻璃搬运至工作空间的任意位置,从而提高了玻璃搬运的效率、安全性以及玻璃搬运机械手的通用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