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装于带式输送机头部的清灰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51210阅读:429来源:国知局
一种装于带式输送机头部的清灰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输送机清洁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装于带式输送机头部的清灰装置。



背景技术:

带式输送机是在一定的线路上连续输送物料的物料搬运机械,多用于输送散状物料,由于其输送能力大,运距长,还可在输送过程中同时完成若干工艺操作,所以应用十分广泛。在工作环境和输送物料的影响因素下,带式输送机的头部转接处很容易会有积尘和积料,若不及时清除,会影响带式输送机的正常工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目前有设计出可用于带式输送机头部清扫的装置,但其结构设计复杂,还需要额外增加驱动,不能做到与带式输送机同步自动工作,清扫效果差,还会增加用户的成本负担,难以推广应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供一种装于带式输送机头部的清灰装置,该清灰装置的结构简单,由带式输送机的主动滚筒驱动工作,与带式输送机同步自动工作,无需额外增加驱动,减少了用户的额外成本支出,清扫效果好。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装于带式输送机头部的清灰装置,包括安装于输送机头部的漏斗、罩于漏斗上方的护罩、设于漏斗内的增面滚筒和清灰机构,所述漏斗与护罩配合罩住输送机头部的主动滚筒,主动滚筒通过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驱动增面滚筒,增面滚筒位于主动滚筒的侧下方,清灰机构包括由增面滚筒驱动的主动轮、与主动轮配合的从动轮、及由主动轮和从动轮驱动循环运动的清灰刮板,所述清灰刮板通过循环运动来实现清扫积聚于漏斗底部的灰尘和积料。

工作时,开启带式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的主动滚筒转动并使输送带循环运动以实现物料输送,同时,与输送带相抵接触的增面滚筒转动,增面滚筒带动清灰机构的主动轮,并由主动轮带动从动轮,使清灰刮板循环运动,将从输送机头部掉落漏斗底部的灰尘和积料清扫掉,从而实现自动清理。

进一步地,所述漏斗上设有与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滚动接触的过渡托辊。

进一步地,所述护罩上设有观察窗。

进一步地,所述漏斗与护罩之间的连接位设有密封条。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漏斗和护罩相互配合的密封性好,可防止灰尘和积料溢出,保护车间的生产环境。清灰装置的驱动源由带式输送机的主动滚筒提供,无需额外增加驱动,既不影响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工作,由能与带式输送机同步自动工作,减少了用户的额外成本支出,清扫效果好,易于推广应用。护罩上还设有观察窗,方便操作员实时观察清灰装置的工作状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清灰装置的使用状态参考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清灰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清灰装置的漏斗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的A向视图;

图5为图3的B-B剖面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清灰装置的护罩的主视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清灰装置的护罩的俯视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清灰装置的护罩的左视图。

图中,漏斗1、护罩2、增面滚筒3、清灰机构4、主动滚筒5、输送带6、主动轮7、从动轮8、清灰刮板9、过渡托辊10、观察窗11、密封条12、清灰装置13。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本实施例1所描述的一种装于带式输送机头部的清灰装置13,如图1至图8所示,包括安装于输送机头部的漏斗1、罩于漏斗上方的护罩2、设于漏斗内的增面滚筒3和清灰机构4,该漏斗与护罩配合罩住输送机头部的主动滚筒5,主动滚筒通过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6驱动增面滚筒,增面滚筒位于主动滚筒的侧下方,清灰机构包括由增面滚筒驱动的主动轮7、与主动轮配合的从动轮8、及由主动轮和从动轮驱动循环运动的清灰刮板9,该清灰刮板通过循环运动来实现清扫积聚于漏斗底部的灰尘和积料。

工作时,开启带式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的主动滚筒转动并使输送带循环运动以实现物料输送,同时,与输送带相抵接触的增面滚筒转动,增面滚筒带动清灰机构的主动轮,并由主动轮带动从动轮,使清灰刮板循环运动,将从输送机头部掉落漏斗底部的灰尘和积料清扫掉,从而实现自动清理。

本实施例中,漏斗上设有与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滚动接触的过渡托辊10。

本实施例中,护罩上设有观察窗11。

本实施例中,漏斗与护罩之间的连接位设有密封条12。

本清灰装置的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漏斗和护罩相互配合的密封性好,可防止灰尘和积料溢出,保护车间的生产环境。清灰装置的驱动源由带式输送机的主动滚筒提供,无需额外增加驱动,既不影响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工作,由能与带式输送机同步自动工作,减少了用户的额外成本支出,清扫效果好,易于推广应用。护罩上还设有观察窗,方便操作员实时观察清灰装置的工作状态。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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