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打包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打包台包括辊筒(1)、桌面板(2)、水平杆装置(3)和框架(4),其中:
所述框架(4)支撑所述辊筒(1)、所述桌面板(2)和所述水平杆装置(3);
所述桌面板(2)的两侧分别设置有所述辊筒(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打包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水平杆装置(3)位于所述桌面板(2)的下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打包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桌面板(2)设置有槽孔(21)。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打包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4)包括立柱(41)、地脚(42)、上层板(43)、底层板(44)和横梁(45),其中:
所述立柱(41)的上端与所述横梁(45)垂直连接,所述立柱(41)的下端与所述地脚(42)连接;
所述上层板(43)与所述立柱(41)垂直连接,且所述上层板(43)位于所述桌面板(2)的上方;
所述底层板(44)与所述立柱(41)垂直连接,且所述底层板(44)位于所述桌面板(2)的下方;
所述横梁(45)与所述辊筒(1)的顶端连接,与所述桌面板(2)连接,所述水平杆装置(3)平行于所述横梁(45)。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打包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地脚(42)为高度可调节地脚。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打包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杆装置(3)包括横杆(31)和支撑柱(32),其中:
所述横杆(31)的两端分别与所述支撑柱(32)连接;
所述支撑柱(32)的上端与所述横梁(45)垂直连接,所述支撑柱(32)的下端与所述底层板(44)垂直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打包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杆装置(3)还包括限位板(33)、插销(34)、套筒(35)和限位装置(36),其中:
所述限位板(33)为两端相对开孔的U型,且与所述支撑柱(32)固定连接;
所述插销(34)为L型,且所述插销(34)的下部穿过所述限位板(33)的孔;
所述横杆(31)的另一端与所述套筒(35)连接;
所述套筒(35)套设于所述支撑柱(32)的外部,使所述横杆(31)绕所述支撑柱(32)旋转;
所述限位装置(36)与所述支撑柱(32)固定连接,使所述套筒(35)无法上下移动。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打包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杆(31)的两端分别与所述支撑柱(32)连接包括:
所述横杆(31)的两端分别与所述支撑柱(32)可拆卸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打包台,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装置(36)还包括上挡板(361)和下挡板(362),其中:
所述上挡板(361)位于所述套筒35的上方;
所述下挡板(362)位于所述套筒35的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