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布料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翻转式布料对折机构。
背景技术:
布料是装饰材料中常用的材料,包括有化纤地毯、无纺壁布、亚麻布、尼龙布、彩色胶布、法兰绒等各式布料,布料在装饰陈列中起到了相当的作用,常常是整个销售空间中不可忽视的主要力量,大量运用布料进行墙面面饰、隔断、以及背景处理,同样可以形成良好的商业空间展示风格,布料在加工过程中需要进行自动对齐,方便收纳。
然而现有的一种布料对折机构在使用上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使用时,对折机构不能进行布料的批量对折,从而降低了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翻转式布料对折机构。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翻转式布料对折机构,包括第一布料放置板、第二布料放置板和支撑底板,所述支撑底板的顶部对称设置有第二电动伸缩杆,所述第二电动伸缩杆通过移动杆分别与第一布料放置板和第二布料放置板连接,且移动杆的底部滚动连接有滚轮,所述第一布料放置板通过铰链与第二布料放置板连接,所述第一布料放置板和第二布料放置板的一侧均开设有出料槽,所述第一布料放置板与第二布料放置板的顶部一端均通过复位弹簧与压板连接,所述支撑底板的顶部通过支撑架与第一电动伸缩杆连接,所述第一电动伸缩杆的底部焊接有压杆,所述支撑底板的顶部竖直中线位置处开设有出料口,所述支撑底板的底部四个拐角处均固定有万向轮。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压杆设计为三棱柱结构。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压板的顶部焊接有便于拉动的提手。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滚轮的底部与支撑底板的顶部相接触。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压杆的宽度与出料口的内部宽度大小相等,且压杆的竖直中线与出料口的竖直中线位于同一直线上。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第一布料放置板与第二布料放置板的顶部均设计为锯齿状结构。
本发明中,首先,第一布料放置板和第二布料放置板通过铰链连接,并且二者呈v型结构,利用压杆向下压动,及第一布料放置板和第二布料放置板向相向的方向移动实现布料的对折,可实现布料的批量对折,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其次,移动杆的底部通过滚轮与支撑底板相连接,可将移动杆在移动过程中滑动摩擦转变为移动摩擦,从而减小移动杆与支撑底板之间的摩擦力,不仅便于移动,且减小磨损,延长了使用寿命,最后,第一布料放置板和第二布料放置板的顶部均设计为锯齿状结构,可增大布料与第一布料放置板和第二布料放置板之间的接触面积,从而增大摩擦力,可增强布料放置时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翻转式布料对折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压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布料放置板的俯视图。
图例说明:
1-第一布料放置板、2-复位弹簧、3-压板、4-第一电动伸缩杆、5-支撑架、6-压杆、7-第二布料放置板、8-移动杆、9-滚轮、10-第二电动伸缩杆、11-万向轮、12-铰链、13-出料口、14-支撑底板、15-出料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翻转式布料对折机构,包括第一布料放置板1、第二布料放置板7和支撑底板14,支撑底板14的顶部对称设置有第二电动伸缩杆10,第二电动伸缩杆10通过移动杆8分别与第一布料放置板1和第二布料放置板7连接,且移动杆8的底部滚动连接有滚轮9,第一布料放置板1通过铰链12与第二布料放置板7连接,第一布料放置板1和第二布料放置板7的一侧均开设有出料槽15,第一布料放置板1与第二布料放置板7的顶部一端均通过复位弹簧2与压板3连接,支撑底板14的顶部通过支撑架5与第一电动伸缩杆4连接,第一电动伸缩杆4的底部焊接有压杆6,支撑底板14的顶部竖直中线位置处开设有出料口13,支撑底板14的底部四个拐角处均固定有万向轮11。
压杆6设计为三棱柱结构,压板3的顶部焊接有便于拉动的提手,滚轮9的底部与支撑底板14的顶部相接触,压杆6的宽度与出料口13的内部宽度大小相等,且压杆6的竖直中线与出料口13的竖直中线位于同一直线上,第一布料放置板1与第二布料放置板7的顶部均设计为锯齿状结构。
压板3的底部粘接有用于增大摩擦力的防滑垫,可增大压板3与布料之间的摩擦力,从而增强布料压紧时的稳定性。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布料的两端分别放置在第一布料放置板1和第二布料放置板7的两端,向上拉动压板3,在复位弹簧2的作用下,将布料压紧,启动第一电动伸缩杆4,带动压杆6向下运动,至与布料接触,并向下压动布料,同时启动两第二电动伸缩杆10,带动两移动杆8向相向的方向进行移动,从而实现布料的对折,对折至压杆6将布料压动至出料口13的下方位置处,手动取出已经对折完成的布料即可,可实现大批量的布料对折,操作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