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壁可开合的集装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064124发布日期:2020-06-12 14:08阅读:253来源:国知局
侧壁可开合的集装箱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总地涉及集装箱结构的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侧壁可开合的集装箱。



背景技术:

集装箱是指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且专供用于周转或运输货物的大型装货容器。自上世纪60年代起,集装箱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多式联运的国际通用的运输工具。当使用集装箱转运货物时,可直接在发货人的仓库装货,运到收货人的仓库卸货,中途更换车、船时,无须将货物从箱内取出换装。在装货和卸货的过程中,需要打开集装箱的侧壁和箱门。

现有技术中,大部分集装箱的侧壁都是通过折叠箱翻转机构实现翻转的,这些折叠箱翻转机构大多采用气压杆或者电动撑杆。集装箱的侧壁在打开或者关闭时,整个侧壁一起朝向某一方向枢转,运动方式较为单一,实际操作时会占用较大的空间,同时费时费力。在实际中,气压撑杆难以打开或者关闭侧壁,电动撑杆容易损坏,增加了集装箱的制造成本,而且会降低用户的使用体验。

因此,需要提供一种侧壁可开合的集装箱以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在实用新型内容部分中引入了一系列简化形式的概念,这将在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中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用新型内容部分并不意味着要试图限定出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关键特征和必要技术特征,更不意味着试图确定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为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侧壁可开合的集装箱,所述集装箱的至少一侧的侧壁包括:

上翻板,所述上翻板的顶端可枢转地连接至所述集装箱的顶部,并能够在关闭所述集装箱的第一关闭位置和打开所述集装箱的第一开启位置之间枢转;

下翻板,所述下翻板的底端可枢转地连接至所述集装箱的底部,并能够在关闭所述集装箱的第二关闭位置和打开所述集装箱的第二开启位置之间枢转;以及

连杆装置,所述连杆装置的两端分别可枢转地连接至所述上翻板的内壁和所述下翻板的内壁;

其中,当所述下翻板从所述第二关闭位置向所述第二开启位置枢转时,所述下翻板通过所述连杆装置对所述上翻板施加第一作用力,以使得所述上翻板从所述第一关闭位置朝向所述第一开启位置枢转;

当所述上翻板从所述第一开启位置向所述第一关闭位置枢转时,所述上翻板通过所述连杆装置对所述下翻板施加第二作用力,以使得所述下翻板从所述第二开启位置朝向所述第二关闭位置枢转。

可选地,还包括支撑曲臂,所述支撑曲臂固定设置在所述下翻板的内壁,所述连杆装置的底端可枢转地连接至所述支撑曲臂。

可选地,所述连杆装置的所述底端沿第一枢转轴线与所述支撑曲臂可枢转地连接,所述下翻板沿第二枢转轴线与所述集装箱的底部可枢转地连接,当所述下翻板位于所述第二关闭位置时,所述第一枢转轴线在竖直方向上的位置低于所述第二枢转轴线。

可选地,所述连杆装置包括上支杆、下支杆和调节件,所述上支杆与所述上翻板可枢转地连接,所述下支杆与所述支撑曲臂可枢转地连接,所述上支杆和所述下支杆通过所述调节件连接。

可选地,所述连杆装置包括圆管、方管、圆钢和方钢中的至少一种。

可选地,所述支撑曲臂设置为沿从所述下翻板的顶端朝向所述下翻板的底端的方向延伸并朝向所述集装箱的内部倾斜,并且所述支撑曲臂靠近所述连杆装置的底端的端部大致构造为弧形。

可选地,所述集装箱的底部设置有容纳腔,以容纳位于所述第二关闭位置的所述下翻板上的所述支撑曲臂。

可选地,所述上翻板设置有可供所述连杆装置枢转的旋转腔,所述连杆装置靠近所述旋转腔的端部大致构造为弧形。

可选地,位于所述第一关闭位置的所述上翻板的底部与位于所述第二关闭位置的所述下翻板的顶部至少部分地重叠,且所述上翻板的底部和所述下翻板的顶部中的至少一个设置有密封件。

可选地,所述上翻板的内壁和所述下翻板的内壁设置有可相互配合的锁定装置,以用于固定所述上翻板和所述下翻板。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侧壁可开合的集装箱,通过对集装箱的结构进行改进,集装箱的至少一侧的侧壁包括上翻板、下翻板和连杆装置。上翻板的顶端可枢转地连接至集装箱的顶部,下翻板的底端可枢转地连接至集装箱的底部,连杆装置的两端分别可枢转地连接至上翻板的内壁和下翻板的内壁。通过本实用新型的侧壁可开合的集装箱,可在开启或者关闭集装箱的侧壁的过程中,利用下翻板自身的重力或上翻板自身的重力,能够辅助打开上翻板或者关闭下翻板,减少工作人员打开或者关闭集装箱的侧壁时施加的作用力,使得仅需较小的推力即可实现集装箱侧壁的开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结构简单,制造成本较低,操作方便,适用性强。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下列附图在此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用于理解本实用新型。附图中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及其描述,用来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附图中,

图1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中的集装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沿图1中的线a-a方向所截的剖视图,其中集装箱的侧壁为关闭状态;

图3为图1中所示的集装箱的侧视方向的剖视图,其中集装箱的侧壁为打开状态;

图4为沿图1中的线b-b方向所截的剖视图;以及

图5为图1中所示的集装箱的连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0:集装箱101:容纳腔

200:上翻板201:旋转腔

202:第一固定块300:下翻板

301:第二固定块400:连杆装置

401:上支杆402:下支杆

403:调节件500:支撑曲臂

600:密封件700:锁定装置

800:支撑腿ax1:第一枢转轴线

ax2:第二枢转轴线ax3:第三枢转轴线

ax4:第四枢转轴线

具体实施方式

在下文的描述中,给出了大量具体的细节以便提供对本实用新型更为彻底的理解。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的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可以无需一个或多个这些细节而得以实施。在其他的例子中,为了避免与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发生混淆,对于本领域公知的一些技术特征未进行描述。

为了彻底了解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将在下列的描述中提出详细的结构。显然,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施行并不限定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熟习的特殊细节。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侧壁可开合的集装箱。如图1至图3所示,集装箱100的至少一侧的侧壁包括上翻板200、下翻板300和连杆装置400。其中,上翻板200的顶端可枢转地连接至集装箱100的顶部,并能够在关闭集装箱100的第一关闭位置和打开集装箱100的第一开启位置之间枢转。下翻板300的底端可枢转地连接至集装箱100的底部,并能够在关闭集装箱100的第二关闭位置和打开集装箱100的第二打开位置之间枢转。连杆装置400的两端分别可枢转地连接至上翻板200的内壁和下翻板300的内壁。

在本实施方式中,集装箱100的顶部设置有顶横梁,底部设置有底横梁。上翻板200的顶端可枢转地与顶横梁连接,下翻板300的底端可枢转地与底横梁连接。位于第一关闭位置的上翻板200和位于第二关闭位置的下翻板300构成了集装箱100的一个侧壁,并可对集装箱100起到封闭的作用。

进一步地,当需要打开集装箱100的侧壁装卸货物时,只需要在集装箱100内向外推动集装箱100的下翻板300和上翻板200,当下翻板300从第二关闭位置向第二开启位置枢转时,下翻板300可通过连杆装置400对上翻板200施加第一作用力,以使得上翻板200从第一关闭位置朝向第一开启位置枢转。在侧壁打开的过程中,下翻板300可通过工作人员的推力以及自身的重力向外翻转,上翻板200可借助来自连杆装置400的第一作用力打开至合适的位置。

当需要关闭集装箱100时,可在集装箱100外抬起下翻板300,使下翻板300从第二开启位置朝向第二关闭位置枢转,此时上翻板200也会在自身的重力下从第一开启位置朝向第一关闭位置枢转。在侧壁关闭的过程中,上翻板200在自身的重力作用下枢转,同时会通过连杆装置400对下翻板300施加第二作用力,并使得下翻板300在第二作用力的作用下从第二开启位置朝向第二关闭位置枢转。

上翻板200和下翻板300通过连杆装置400连接,并在侧壁开合的过程中,上翻板200和下翻板300可借助彼此的重力减少翻转过程中工作人员对下翻板300施加的推力。优选地,可让上翻板200与下翻板300的重量大致相同,以使得在打开或者关闭下翻板300时能够均衡地节省工作人员的推力。

需要说明的是,连杆装置400沿第三枢转轴线ax3与上翻板200可枢转地连接,上翻板200沿第四枢转轴线ax4与集装箱100的顶部可枢转地连接,为了使上翻板200能够在连杆装置400的作用下枢转,当上翻板200位于第一关闭位置时,第三枢转轴线ax3在竖直方向上的位置低于第四枢转轴线ax4。

本实施方式中仅说明了一种集装箱100的设置方式,在其他的实施方式中,集装箱100上相邻或者相对的侧壁均可以设置上翻板200和下翻板300,以满足不同的装卸需求,集装箱100的其他零部件均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因此,不再示出和进行详细说明。此外,为了便于工作人员进出集装箱100,如图2中可见,集装箱100可设置有端门。

通过本实用新型的侧壁可开合的集装箱100,可在开启或者关闭集装箱100的侧壁的过程中,利用下翻板300自身的重力或上翻板200自身的重力,能够辅助打开上翻板200或者关闭下翻板300,减少工作人员打开或者关闭集装箱100的侧壁时施加的作用力,使得仅需较小的推力即可实现集装箱100侧壁的开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结构简单,制造成本较低,操作方便,适用性强。

进一步地,如图2和图3所示,还包括支撑曲臂500,支撑曲臂500固定设置在下翻板300的内壁,连杆装置400的底端与支撑曲臂500可枢转地连接。优选地,支撑曲臂500可以固定设置在下翻板300的内壁的底部。连杆装置400的底端沿第一枢转轴线ax1与支撑曲臂500可枢转地连接,下翻板300沿第二枢转轴线ax2与集装箱100的底部可枢转地连接,而且当下翻板300位于第二关闭位置时,第一枢转轴线ax1在竖直方向上的位置低于第二枢转轴线ax2。

如图5所示,连杆装置400包括上支杆401、下支杆402和调节件403,上支杆401与上翻板200可枢转的连接,下支杆402与支撑曲臂500可枢转地连接,而且,上支杆401和下支杆402通过调节件403连接。通过调整调节件403与上支杆401和下支杆402的连接位置可以调节整个连杆装置400的长度。在本实施方式中,可以通过调整调节件403改变连杆装置400的长度。优选地,调节件403可选用正反丝。

进一步地,连杆装置400可包括圆管、方管、圆钢和扁钢中的至少一种,这些型材具有一定的强度,可用于制作连杆装置400。

如图2和图3所示,在一个具体地实施方式中,支撑曲臂500设置为沿从下翻板300的顶端朝向下翻板300的底端的方向延伸并朝向集装箱100的内部倾斜,并且支撑曲臂500靠近连杆装置400的底端的端部大致构造为弧形。将支撑曲臂500的端部设置为弧形可避免支撑曲臂500在枢转的过程中与连杆装置400发生干涉。支撑曲臂500可以由扁钢、方钢或圆钢等型材中的至少一种制成。

优选地,在集装箱100的底部还设置有容纳腔101,以用于容纳支撑曲臂500。在本实施方式中,当下翻板300从第二开启位置枢转至第二关闭位置的过程中,支撑曲臂500将沿着第二枢转轴线ax2枢转并进入容纳腔101中,设置的容纳腔101刚好可以容纳位于第二关闭位置的下翻板300上的支撑曲臂500。

如图2和图3所示,连杆装置400的顶端与上翻板200可枢转地连接,其连接处位于上翻板200中,上翻板200设置有可供连杆装置400枢转的旋转腔201,而且连杆装置400靠近旋转腔201的端部大致构造为弧形。将连杆装置400的端部设置为弧形可避免连杆装置400在枢转的过程中与上翻板200发生干涉。通过上述设置方式,可简化结构,并节省连杆装置400翻转所需要的空间。

另外,当集装箱100的侧壁处于关闭位置时,需要防止异物从上翻板200与下翻板300之间的连接处进入集装箱100的内部。在又一个实施方式中,位于第一关闭位置的上翻板200的底部与位于第二关闭位置的下翻板300的顶部至少部分地重叠,同时,上翻板200的底部与下翻板300的底部中的至少一个设置有密封件600。优选地,如图4所示,上翻板200的底部靠近集装箱100外壁的位置设置有第一固定块202,下翻板300的顶部靠近集装箱100内壁的位置设置有第二固定块301,在集装箱100的侧壁位于关闭位置的状态下,第一固定块202和第二固定块301至少部分的重叠,且第一固定块202和第二固定块301之间设置有密封件600,第一固定块202和第二固定块301至少部分的通过密封件600接触,密封件600可以设置在第一固定块202或者第二固定块301上,优选地,可以设置在第二固定块301上。通过这样的设置方式,能够有效地防止雨水等异物进入集装箱100内,具有良好的密封效果。在上翻板200和下翻板300与集装箱100的横梁和立柱的之间还设置有密封胶条,可进一步地加强整个侧壁的密封防水的效果。

此外,如图4所示,上翻板200的内壁和下翻板300的内壁之间设置有相互配合的锁定装置700。当上翻板200位于第一关闭位置且下翻板300位于第二关闭位置时,可以在集装箱100内通过锁定装置700固定上翻板200和下翻板300。优选地,锁定装置700可选用搭扣装置。

可以理解的是,上翻板200和下翻板300之间至少设置了一个连杆装置400,优选地,可在上翻板200和下翻板300沿水平方向的两侧对称设置两个连杆装置400,使得在翻转侧壁的过程中,上翻板200和下翻板300之间通过连杆装置400施加的作用力相对均衡,同时不会占据太大的空间。

此外,下翻板300的外侧还设置有插销(未示出),可通过插销从集装箱100的外侧将下翻板300与集装箱100的立柱固定,进一步加强侧壁的固定效果。而且,当需要打开集装箱100的侧壁时,松开下翻板300外侧的插销,只需要在集装箱100的内部推动上翻板200与下翻板300即可。

如图3所示,下翻板300的外壁还设置有支撑连接部(未示出),当下翻板300位于第二开启位置时,可以通过支撑连接部连接支撑腿800,使得下翻板300处于水平位置,以便于装卸货物。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中所使用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目的,不是旨在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中出现的诸如“设置”等术语既可以表示一个部件直接附接至另一个部件,也可以表示一个部件通过中间件附接至另一个部件。本文中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描述的特征可以单独地或与其它特征结合地应用于另一个实施方式,除非该特征在该另一个实施方式中不适用或是另有说明。

本实用新型已经通过上述实施方式进行了说明,但应当理解的是,上述实施方式只是用于举例和说明的目的,而非意在将本实用新型限制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范围内。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教导还可以做出更多种的变型和修改,这些变型和修改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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