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塔机,具体地,涉及一种塔式起重机。
背景技术:
1、塔机是目前建筑施工过程中常用的一种起重设备,其结构是在塔身上平衡臂有、起重臂和操作室,起重臂上设有小车和吊钩,吊塔的高度一般比较高,对于吊塔自身的稳定性具有较高的要求。
2、对于一些特殊性行业,如在风电及核电建设施工,塔机通常需要具有很高的高度,远超传统塔机的高度,因此,对于塔身的抵抗载荷的能力具有了更高的要求。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塔式起重机,该塔式起重机能够进一步提高塔身抵抗载荷的能力。
2、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塔式起重机,包括塔架和架设在所述塔架上的臂架,所述臂架包括起重臂和平衡臂,所述平衡臂上设置有固定平衡重,所述臂架上设置有可沿其长度方向移动的移动平衡重,以根据起重量在所述起重臂的起重端和所述平衡臂上的所述固定平衡重之间定位所述移动平衡重;所述塔架包括沿上下依次相连的多个标准节,所述标准节的横截面为长方形;所述塔架的横截面的长度方向与所述臂架长度方向平行。
3、可选地,所述标准节为框架结构。
4、具体地,所述标准节包括四根主弦杆、两根第一连接杆和两根第二连接杆,一根所述主弦杆与其一侧的相邻所述主弦杆之间通过第一连接杆相连,该所述主弦杆与其另一侧的相邻所述主弦杆之间通过第二连接杆相连,两根所述第一连接杆相对布置,两根所述第二连接杆相对布置,所述第一连接杆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连接杆的长度。
5、可选地,所述臂架上设置有用于引导所述移动平衡重沿其长度方向移动的导向机构。
6、进一步地,所述导向机构包括沿所述臂架长度方向布置的导轨,以使所述移动平衡重与所述导轨配合并沿所述导轨进行移动。
7、可选地,所述臂架上设置有用于所述移动平衡重穿行的通道
8、可选地,所述塔架底部安装有下回转机构。
9、进一步地,所述下回转机构包括上下布置的上支座和下支座,所述上支座与所述下支座之间安装有回转支承。
10、更进一步地,所述下支座底部与基础节连接,所述基础节的底部与底架连接。
11、可选地,所述底架底部安装有底盘行走机构。
12、进一步地,所述底盘行走机构包括连接架和安装在所述连接架底部的若干履带小车,所述连接架与所述履带小车之间设置有回转机构。
13、具体地,所述履带小车包括车架和安装在所述车架两侧的履带行走机构。
14、具体地,所述回转机构包括安装于所述连接架与履带小车之间的回转支承。
15、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6、本实用新型通过在臂架上安装移动平衡重,通过驱动移动平衡重在起重臂和平衡臂上移动,相对于现有的塔式起重机只能在起重臂一侧移动的方式,扩大了移动平衡重的移动范围,可以调整移动平衡重的位置,改变整机受力情况,使得整机的承载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提高塔身抵抗载荷的能力。
17、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予以详细说明。
1.一种塔式起重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塔架(1)和架设在所述塔架(1)上的臂架,所述臂架包括起重臂(2)和平衡臂(3),所述平衡臂(3)上设置有固定平衡重(4),所述臂架上设置有可沿其长度方向移动的移动平衡重(5),以根据起重量在所述起重臂(2)的起重端和所述平衡臂(3)上的所述固定平衡重(4)之间定位所述移动平衡重(5);所述塔架(1)包括沿上下依次相连的多个标准节,所述标准节的横截面为长方形;所述塔架(1)的横截面的长度方向与所述臂架长度方向平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塔式起重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标准节为框架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塔式起重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标准节包括四根主弦杆(71)、两根第一连接杆(72)和两根第二连接杆(73),一根所述主弦杆(71)与其一侧的相邻所述主弦杆(71)之间通过所述第一连接杆(72)相连,该所述主弦杆(71)与其另一侧的相邻所述主弦杆(71)之间通过所述第二连接杆(73)相连,两根所述第一连接杆(72)相对布置,两根所述第二连接杆(73)相对布置,所述第一连接杆(72)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连接杆(73)的长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塔式起重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臂架上设置有用于引导所述移动平衡重(5)沿其长度方向移动的导向机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塔式起重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机构包括沿所述臂架长度方向布置的导轨,以使所述移动平衡重(5)与所述导轨配合并沿所述导轨进行移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塔式起重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臂架上设置有用于所述移动平衡重(5)穿行的通道。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塔式起重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塔架(1)底部安装有下回转机构(6)。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塔式起重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回转机构(6)包括上下布置的上支座(61)和下支座(62),所述上支座(61)与所述下支座(62)之间安装有回转支承(63)。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塔式起重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支座(62)底部与基础节连接,所述基础节的底部与底架(8)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塔式起重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8)底部安装有底盘行走机构。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塔式起重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盘行走机构包括连接架(91)和安装在所述连接架(91)底部的若干履带小车,所述连接架(91)与所述履带小车之间设置有回转机构(92)。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塔式起重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履带小车包括车架(93)和安装在所述车架(93)两侧的履带行走机构(94)。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塔式起重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回转机构(92)包括安装于所述连接架(91)与履带小车之间的回转支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