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电梯的轿底组件机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梯,特别是一种用于电梯的轿底组件机构。
【背景技术】
[0002]现有技术中,电梯机械部分包括有缓冲器、轿厢、上梁、下梁和立梁等等,而轿厢由轿厢架、轿厢壁、轿厢底、轿厢顶、轿门组成。电梯轿厢底对于乘坐舒适性尤为重要,在电梯运行过程成由于随时起停造成冲击,很容易给乘客造成冲击的不舒服感觉,因此通过对轿厢底的改进,可以减少或消除负载变化带来的冲击感,提高电梯乘坐的舒适性,提高轿底的承重能力,同时降低轿底的生产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电梯的轿底组件机构,该轿底组件机构能解决现有轿底均布承重及生产成本的技术问题。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方案是:一种用于电梯的轿底组件机构,包括轿底前板、轿底后板、支架,由轿底前板和轿底后板组成的轿底板下方设有多个均布的底梁,轿底板的四个角位置与支架之间各设有一个橡胶块组件,轿底板两侧边设有轿底框架侧梁,支架两侧边设有支架侧梁,轿底后板上连接地坎支撑梁,地坎支撑梁与地坎相连接,在支架四个角位置各设有一个斜拉杆安装座,且斜拉杆安装座通过连接板与支架相连接。
[0005]所述地坎支撑梁与底梁之间设有加强筋,地坎支撑梁的U型槽内设有加强筋。所述底梁沿所述的轿底板的长度方向设置。所述的底梁与所述的轿底板焊接在一起。
[0006]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在用于电梯的轿底组件机构中增设了多个底梁及多个加强筋,增强了轿底均布的承重能力,同时减少了制造过程中的生产加工成本,为企业带来了经济效益。
[0007]本实用新型和现有技术相比较,其使用效果和经济效果具有积极和明显的提高。
【附图说明】
[0008]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三维结构示意图;
[0009]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平面图;
[0010]图3是图2的俯视图;
[0011]图4是图2的仰视图;
[0012]图5是图2的右视图;
[0013]图6是图2的左视图;
[0014]图7是图2的后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如图1至图7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用于电梯的轿底组件机构,包括轿底前板1、轿底后板2、支架3、橡胶块组件4、轿底框架侧梁5、支架侧梁6、地坎支撑梁7、地坎8、斜拉杆安装座9、连接板10、底梁11、加强筋12等。
[0016]由轿底前板I和轿底后板2组成的轿底板四个角位置、与支架3之间各设有一个橡胶块组件4,轿底前板I两侧边设有轿底框架侧梁5,支架3两侧边设有支架侧梁6,与轿底后板2相连设有地坎支撑梁7,地坎支撑梁7与地坎8相连接,在支架3四个角位置各设有一个斜拉杆安装座9,斜拉杆安装座9通过连接板10与支架3相连接,斜拉杆安装座9包括螺栓、螺母和垫圈。轿底板I下侧设有数个底梁11。底梁11沿轿底前板I和轿底后板2的长度方向设置。底梁11与轿底板焊接在一起。沿地坎支撑梁7长度方向设有数个加强筋12。
【主权项】
1.一种用于电梯的轿底组件机构,包括轿底前板(I)、轿底后板(2)、支架(3),其特征在于:由轿底前板(I)和轿底后板(2)组成的轿底板下方设有多个均布的底梁(11),轿底板的四个角位置与支架(3)之间各设有一个橡胶块组件(4),轿底板两侧边设有轿底框架侧梁(5),支架(3)两侧边设有支架侧梁¢),轿底后板(2)上连接地坎支撑梁(7),地坎支撑梁(7)与地坎(8)相连接,在支架(3)四个角位置各设有一个斜拉杆安装座(9),且斜拉杆安装座(9)通过连接板(10)与支架(3)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梯的轿底组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地坎支撑梁(7)与底梁(11)之间设有加强筋(12),地坎支撑梁(7)的U型槽内设有加强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梯的轿底组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梁(11)沿所述的轿底板的长度方向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梯的轿底组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梁(11)与所述的轿底板焊接在一起。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电梯的轿底组件机构,包括轿底前板、轿底后板、支架,由轿底前板和轿底后板组成的轿底板下方设有多个均布的底梁,轿底板的四个角位置与支架之间各设有一个橡胶块组件,轿底板两侧边设有轿底框架侧梁,支架两侧边设有支架侧梁,轿底后板上连接地坎支撑梁,地坎支撑梁与地坎相连接,在支架四个角位置各设有一个斜拉杆安装座,且斜拉杆安装座通过连接板与支架相连接。本实用新型在用于电梯的轿底组件机构中增设了多个底梁及多个加强筋,增强了轿底均布的承重能力,同时减少了制造过程中的生产加工成本,为企业带来了经济效益。
【IPC分类】B66B11-02
【公开号】CN204474095
【申请号】CN201520145436
【发明人】顾文昌
【申请人】上海航菱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园菱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7月15日
【申请日】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