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自动落货功能的储分一体式立体仓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流仓储设备,具体是指一种具有自动落货功能的储分一体式立体仓储。
【背景技术】
[0002]目前,仓储广泛应用在在烟草、制药、化妆品、食品等行业的物流上,是重要的货物储存设备。
[0003]现在仓储通常仅仅作为普通货架,仓储只具有储存货物的储存功能,而货物出仓均需要通过人力进行搬运,通常采用工人开叉车的方式进行出仓。
[0004]现在仓储储存能力低,在货物出仓时搬运不方便,使用叉车则占用面积大,货物出仓时需借用外力,耗费人工成本,费时费力且效率低下,同时具有一定不安全系数。
【实用新型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自动落货功能的储分一体式立体仓储,该仓储同时具有储存货物以及自动落货的双重功能,省时省力,可降低人工劳动强度和提高生产效率。
[0006]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的:具有自动落货功能的储分一体式立体仓储,包括竖向设置的多根货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仓储还具有多个托落货装置,多个托落货装置自上而下呈连续状设置在所述货架上,位于相邻货架上的一对托落货装置呈左右对称状分布,左右相邻的一对托落货装置之间形成一个用于容纳货物的容置空间,所述的托落货装置具有储存货物和利用货物重力使货物掉落从而分发货物的双重功會K。
[0007]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托落货装置包括相联动的复位托板机构和曲柄连杆机构,所述的复位托板机构包括托板、扭簧、铰链芯轴和定位件,所述的铰链芯轴垂直插装在货架上,扭簧套装在铰链芯轴上,托板水平设置,托板与扭簧相连接,所述的定位件垂直插装在货架上,并且与托板的上表面相接触,所述的曲柄连杆机构包括从上自下依次相铰接的直杆、连接杆以及转动杆,货架上固定安装有直线导筒,所述的直杆穿插所述的直线导筒,直杆的顶端与托板的下表面相接触,所述转动杆在中间具有铰接轴,所述铰接轴垂直插装在货架上,转动杆在外力作用下能够绕所述铰接轴转动。
[0008]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定位件为定位销或者内六角螺丝。
[0009]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直线导筒具有直线导孔,所述的直杆穿插所述的直线导孔。
[0010]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储分一体式立体仓储,同时具有储存货物以及自动落货的双重功能,省时省力,可降低人工劳动强度和提高生产效率,且自动化程度高,占地面积小,可拼接组装,具有无以比拟的优势。
【附图说明】
[0011]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0012]图1是本实用新型储分一体式立体仓储的整体结构正视图;
[0013]图2是图1的局部结构放大图;
[0014]图3是图1的侧视图;
[0015]图4是本实用新型储分一体式立体仓储中复位托板机构的正视图;
[0016]图5是图4的俯视图;
[0017]图6是本实用新型储分一体式立体仓储中曲柄连杆机构的正视图;
[0018]图7是本实用新型储分一体式立体仓储中的局部结构图,此时货物在重力作用下向下掉落,货物撞击到转动杆;
[0019]图8是本实用新型储分一体式立体仓储中的局部结构图,此时货物侧面与转动杆的底端相抵触,托板在直杆顶推作用下处于水平状态。
[0020]附图标记说明
[0021]1、货架;11、直线导筒;2、货物输送装置;3、复位托板机构;
[0022]31、托板;32、扭簧;33、铰链芯轴;34、内六角螺丝;
[0023]4、曲柄连杆机构;41、直杆;42、连接杆;43、转动杆;
[0024]431、铰接轴;5、货物
【具体实施方式】
[0025]如图1至图8所示的具有自动落货功能的储分一体式立体仓储,包括竖向设置的多根货架I,仓储还具有多个托落货装置,多个托落货装置自上而下呈连续状设置在货架I上,位于相邻货架I上的一对托落货装置呈左右对称状分布,左右相邻的一对托落货装置之间形成一个用于容纳货物5的容置空间,托落货装置具有储存货物5和利用货物5重力使货物5掉落从而分发货物5的双重功能。
[0026]所述的托落货装置包括相联动的托板复位机构3和曲柄连杆机构4,托板复位机构3包括托板31、扭簧32、铰链芯轴33和内六角螺丝34,铰链芯轴33垂直插装在货架I上,扭簧32套装在铰链芯轴33上,托板31水平设置,托板31与扭簧32相连接,内六角螺丝34垂直插装在货架I上,并且与托板31的上表面相接触,托板31与扭簧32相连接后形成一个合页单元,托板31起到支撑货物5的作用,扭簧32起到扭转复位的作用,铰链芯轴33作为托板31的旋转轴,内六角螺丝34起限位作用,使托板31呈水平状态。
[0027]曲柄连杆机构4包括从上自下依次相铰接的直杆41、连接杆42以及转动杆43,即直杆41的尾端与连接杆42的顶端相铰接,连接杆42的尾端与转动杆43的顶端相铰接,连接杆42相互铰接的两个铰接点均在端点处,而转动杆43的两个铰接点,一个在中部,一个在端部,货架I上固定安装有直线导筒11,直线导筒11具有直线导孔,直杆41穿插直线导筒11的直线导孔,直杆41的顶端与托板31的下表面相接触,转动杆43在中间具有铰接轴431,铰接轴431垂直插装在货架I上,转动杆43在外力作用下能够绕铰接轴431转动,铰接轴431限制了转动杆43只能绕其转动。
[0028]本实施例的托板复位机构3中用内六角螺丝34作为限制托板31向上转动的定位件,也可以选用定位销等其他定位件O
[0029]本实施例的托板31在收到直杆41顶托处于水平状态时,托板31伸入容置空间内,承托位于该容置空间内的货物5,托板31在直杆41对其顶托作用力消除后,在所承托的货物5重力作用下绕铰链芯轴33转动,使得位于该容置空间内的货物5在重力作用下掉落。
[0030]本实用新型储分一体式立体仓储的工作过程和工作原理如下:
[0031 ] 以位于仓储最底层的容置空间内的货物5与位于其上一层容置空间内的货物5为例来进行说明,位于仓储各上层容置空间内的货物5的落货方式均相同。
[0032]当位于仓储最底层的容置空间内储存有货物5时,由于货物5侧面与转动杆43的底端相抵触,货物5起到限制转动杆43转动的作用,此时转动杆43通过连接杆42使得直杆41向上顶推托板31,对托板31施加向上的力,使得托板31呈水平状态,此时,托板31伸入上方的容置空间内,承托起位于该容置空间内的货物5。
[0033]当位于仓储最底层的容置空间内的货物5被水平拨到货物输送装置2后,转动杆43不再与货物5相抵触,货物5消除了对转动杆43转动的限制作用,此时,位于上一层容置空间内的货物5向承托该货物5的托板31施加重力,在重力作用下压迫托板31绕铰链芯轴33向下转动,同时托板31下压直杆41向下运动,货物5掉落至最底层的容置空间内。
[0034]在托板31下压直杆41向下运动的过程中,直杆41通过连接杆42带动转动杆43转动,使得转动杆43转动至与水平面形成具有一定坡度的斜杆。
[0035]当货物5落至撞击转动杆43的撞击点时,由杠杆作用迫直杆41向上复位,对托板31施加向上的力,当货物5掉落至最底层的容置空间内,货物5的侧面重新与转动杆43的底端相抵触,直杆41复位同时顶推托板31使得托板31恢复成水平状态,通过托板31托住上一层货物5,从面完成一个工作过程,如此往复。
[0036]本实用新型储分一体式立体仓储可以储存货物5,同时在位于仓储最底层的容置空间内的货物5被水平拨到货物输送装置2后,位于上层容置空间内的货物在重力的作用下逐一向下脱离,使得该仓储还兼具自动落货功能,具有多种功能。
[0037]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在本实用新型上述基本技术思想前提下,按照本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和惯用手段对本【实用新型内容】所做出其它多种形式的修改、替换或变更,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权利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具有自动落货功能的储分一体式立体仓储,包括竖向设置的多根货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仓储还具有多个托落货装置,多个托落货装置自上而下呈连续状设置在所述货架上,位于相邻货架上的一对托落货装置呈左右对称状分布,左右相邻的一对托落货装置之间形成一个用于容纳货物的容置空间,所述的托落货装置具有储存货物和利用货物重力使货物掉落从而分发货物的双重功能。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自动落货功能的储分一体式立体仓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落货装置包括相联动的复位托板机构和曲柄连杆机构,所述的复位托板机构包括托板、扭簧、铰链芯轴和定位件,所述的铰链芯轴垂直插装在货架上,扭簧套装在铰链芯轴上,托板水平设置,托板与扭簧相连接,所述的定位件垂直插装在货架上,并且与托板的上表面相接触,所述的曲柄连杆机构包括从上自下依次相铰接的直杆、连接杆以及转动杆,货架上固定安装有直线导筒,所述的直杆穿插所述的直线导筒,直杆的顶端与托板的下表面相接触,所述转动杆在中间具有铰接轴,所述铰接轴垂直插装在货架上,转动杆在外力作用下能够绕所述铰接轴转动。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自动落货功能的储分一体式立体仓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直线导筒具有直线导孔,所述的直杆穿插所述的直线导孔。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自动落货功能的储分一体式立体仓储,包括竖向设置的多根货架,所述仓储还具有多个托落货装置,多个托落货装置自上而下呈连续状设置在所述货架上,位于相邻货架上的一对托落货装置呈左右对称状分布,左右相邻的一对托落货装置之间形成一个用于容纳货物的容置空间,所述的托落货装置具有储存货物和利用货物重力使货物掉落从而分发货物的双重功能。该仓储同时具有储存货物以及自动落货的双重功能,省时省力,可降低人工劳动强度和提高生产效率。
【IPC分类】B65G1/04
【公开号】CN204751201
【申请号】CN201520445063
【发明人】陈少武
【申请人】广州祺盈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1月11日
【申请日】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