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儿童的安全打火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509978阅读:21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防儿童的安全打火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打火机,尤其指一种带有保险装置、可防止儿童误点火的压电式打火机。
背景技术
现有的压电式打火机一般包括外壳、位于外壳内的压电装置、燃气室及其气阀组件,在外壳上端设有与压电装置中压电帽相抵的揿手,使用时只须按下揿手,压电装置的压电帽随之被压缩,当其压缩行程达到点火行程时,压电装置因其内的击锤撞击压电晶体而释放出高压电能,并通过导电回路在气阀组件的出气口处发出电火花,而气阀组件此时在揿手的作用下同时释放出燃气,燃气遇到电火花即实现打火。
原有的打火机大多没有保险装置,即揿手的操作不受限制,因而无法防止在运输和随身携带过程中因意外碰击揿手而打火,也无法阻止儿童因玩耍而误打火,其结果都容易造成火灾等意外事故。所以为了提高打火机的安全性,人们设计出各种各样的保险装置,其原理主要有二种第一种是保险装置在自然状态阻挡揿手而使之无法被按下,打火时,则先动作于保险装置,使其解除对揿手的阻碍,再按下揿手即可打火,如专利号为96245667.5的中国实用新型《带保险装置的压电式打火机》、专利号为00264032.5的中国实用新型《设有锁定键的打火机》公开的就是这样的方案,这类打火机在实际使用时,使用者必须在操作保险装置的同时按下揿手,且二个动作须用一个手指来完成,不仅需要较好的协同能力,而且必须用较大的力操作,从而较好地防止了儿童的误点火,然而,这同时也给正常打火设置了障碍,另一方面,由于受打火机体积的限制,保险装置的部件体积较小、重量轻,不可能具有足够的强度,使用者往往会急于打火而忘记了先操作保险装置,在这种情况下直接用力按压揿手,极有可能对打火机造成损坏,而且,这种情形也容易发生在儿童身上,由于在正常操作时为单指操作,因此在儿童看来似乎是直接按下揿手就能点火的(许多没有保险装置的打火机就是如此点火的),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有可能加大力度直接按下揿手以期打火,从而对打火机造成损坏;第二种是保险装置并未直接阻挡揿手的被按下,而是阻止其下压至点火行程,即使压电装置因压电帽的行程不足而以无法点火,如专利号为97210601.4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安全电子打火机》就是这样一种方案,它“在机体内点火装置安装槽中装有一条具有弹性的安全锁杆,安全锁杆头部端面与操作件导槽顶部端面相对应,两者之间的距离h小于点火装置的点火行程,在打火时,将点火装置操作件压下,安全锁杆的上部就会在操作件的导槽中相对滑动,当下压距离达到h,接近但未达到点火行程,操作件导槽顶部和安全锁杆头部两个相对应的端面相接触,产生一个适当阻力,阻止操作件继续向下运动。此时点火装置还不可能激发高压电火花将火机点燃,只有在此时有意识地继续给操作件施加更大的压力,操作件导槽顶部端面作用于安全锁杆头部端面,在其水平方向上的分力就会迫使安全锁杆产生弹性变形,操作件便能继续下压到点火装置激发高压电火花所需的点火行程,点燃气阀已释放的可燃气体”。它较好地克服了上述第一种打火机的操作缺陷,即当儿童在模仿打火时,揿手能被按下,但会由于点火行程不够而无法打火,多次尝试后,儿童就会失去兴趣不再玩耍,而打火机也不致因此损坏。但由于该方案的正常点火动作仍然与常规一致,只是需要加大下压力度,因而无法防止指力较大的儿童误打火,另一方面,其安全锁杆头部端面与操作件导槽顶部在多次操作后,二者之间的接触表面会因磨损而变得光滑,因而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安全锁杆头部对操作件导槽顶部的阻力会逐渐变小,最终使操作者无须施加更大的力就可轻而易举的点火,从而失去了保险作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现状而提供一种新的带有保险装置、可防止儿童误点火的压电式打火机,当在不解除保险装置的保险状态而直接下压揿手时,揿手能被按下但却直到下压到底也会因压电装置不到点火行程而无法打火。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该防儿童的安全打火机包括外壳、位于外壳内的压电装置、燃气室及其气阀组件,在外壳上端设有与压电装置中压电帽相抵的揿手,其特征在于在壳体内邻近揿手的位置还设置有一限位件,其与揿手之间相互配合,使得揿手在点火使用后无法自动地完全向上复位。
所述的限位件可以为一设置在压电装置旁的锁杆,该锁杆的上部设计有一穿过揿手上对应的导槽而外端露于外壳之外的上折边,并且该上折边在弯折处具有一台阶,当点火使用结束后揿手随着压电装置的复位而向上复位时,即揿手的导槽底部受到锁杆上的台阶阻挡而无法完全向上复位;或者,所述的限位件为一设置在压电装置旁的锁杆,该锁杆的上部设计有一穿过揿手上对应的导槽而外端露于外壳之外的上折边,而所述的揿手导槽底部较窄,并在与其上部的交界处形成一台阶,且所述的锁杆装配成具有始终朝向台阶一侧的趋势,当点火使用结束后揿手随着压电装置的复位而向上复位时,所述的锁杆上折边卡在揿手导槽的台阶之上,而使揿手无法自动地完全向上复位。
所述的限位件可以是一设置在揿手之上的推板,它在竖直方向上与揿手相对限位,而在水平方向可相对揿手移动,并设有一弹簧使推板保持向挡风罩方向复位的趋势,所述的推板在与挡风罩相对的一侧具有凸出的沿边,当揿手在点火使用后在压电装置的复位机构作用下向上复位时,所述的推板在复位弹簧的作用下其沿边插入挡风罩顶边之下,而使揿手无法自动地完全向上复位。
所述的推板以在其沿边处呈台阶状为佳。
所述揿手的上端面上可以设有一凹槽,而所述的推板下端面设有一挡板,所述的复位弹簧位于上述挡板与凹槽壁之间,使得推板具有向挡风罩侧移动的趋势。
所述的挡风罩可以为全包式,覆盖机体的整个头部,而所述的限位件可以为开在挡风罩侧面的狭槽,狭槽的顶部比其下部更窄,并在交界处形成一台阶,所述的揿手为杠杆式,其一端铰接在外壳内,其另一端穿过所述的狭槽露于壳体之外作为操作部位,其中部具有一支点并压在压电帽之上,并且该揿手装配成具有始终偏向狭槽的台阶一侧的趋势,当点火使用结束后揿手随着压电装置的复位而向上复位时,揿手卡在长槽的台阶之下,而使其无法自动地完全向上复位。
所述的挡风罩可以为全包式,覆盖机体的整个头部,而在挡风罩侧面设有狭槽,所述的揿手为杠杆式并呈挠性,其一端铰接在外壳内,另一端穿过所述的狭槽露于壳体之外作为操作部位,其中部具有一支点并压在压电帽之上,所述的限位件即为设在揿手上侧面上的阻挡件,该阻挡件为挠性材质,其与揿手上侧面叉开成一定角度,并穿过所述的狭槽后与狭槽的上边沿相抵,从而使揿手无法自动地完全向上复位。
所述的限位件与揿手以一体件为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突破了原有设计中阻止揿手下压或是阻止揿手下压至点火行程的原理,开创性地提出阻止揿手完全复位的原理,使得揿手在下一次被按下时就无法达到点火行程,随之被压缩的压电装置之压电帽也就自然地达不到点火行程,无法打火,从而有效地防止意外打火的发生。而要实现正常点火,则在按下揿手之前,必须先进行一步预操作,解除对揿手的限位,使揿手和压电装置完全向上回复到位,此时再下压揿手到底,压电装置之压电帽的压缩行程就会像现有技术那样具有足够的点火行程,从而使压电装置正常点火。由于本发明的点火动作需要一先一后地完成两个不同动作,因此对于协调能力较弱的儿童来说,难以模仿点火,而且儿童在多次以常规动作直接下压揿手而始终无法点火后,会对此失去兴趣,不再玩耍;同时,一旦成人在使用时即使在未解除对揿手限位的情形下直接按下揿手,也不会对打火机造成损坏。


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中的锁杆在自然状态下的剖视示意图;图2为图1中锁杆在自然状态下而按下揿手时的压电装置局部剖视示意图;图3为图1的立体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1中推动锁杆后,未按下揿手时,揿手和压电帽复位的剖视示意图;图5为图1中推动锁杆,并按下揿手时的剖视示意图;图6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中的锁杆在自然状态下的剖视示意图;图7为图6中A-A向局部示意图;图8为图6的立体分解结构示意图;图9为图6中推动锁杆后,未按下揿手时,揿手和压电帽复位的剖视示意图;图10为图9中B-B向局部示意图;图11为图6中推动锁杆,并按下揿手时的剖视示意图;图12本发明第三实施例中的推板在自然状态下的剖视示意图;图13为图12的立体分解结构示意图;图14为图12中推动推板后、未按下揿手时,揿手和压电帽复位的剖视示意图;图15为图12中推动推板后、并按下揿手的剖视示意图;图16为本发明第四实施例中揿手在自然状态下的剖视示意图;图17为图16中C-C向局部示意图;图18为图16的立体分解示意图;图19为图16中横向推动揿手、未按下揿手时,揿手和压电帽复位的剖视示意图;图20为图19中D-D向局部示意图;图21为图16中横向推动揿手、并按下揿手的剖视示意图;图22为本实用新型第五实施例中揿手在自然状态下的剖视示意图;图23为图22中向上推动揿手、未按下揿手时,揿手和压电帽复位的剖视示意图;图24为图22中向上推动揿手、并按下揿手后的剖视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第一实施例见图1至图3所示,其包括外壳4、位于外壳4内的压电装置2、燃气室8及其气阀组件5,其中气阀组件包括出气针51和与出气针51相连的金属材质跷板52,压电装置2包括压电帽21、压电体22,在外壳4上端设有与压电装置2中压电帽21相抵的揿手1,并在揿手1侧面设有纵向导槽11;为了防止打火时受风的影响,在出气针上方还设有挡风罩6,并在外壳4的侧壁设有调节火焰大小的调节环7;所述的限位件为一设置在压电装置旁的锁杆3,该锁杆3上部的上折边31穿过揿手1上对应的导槽11而外端露于外壳4之外,成为可操作件,并且该上折边31在弯折处具有一台阶32,当揿手1在点火使用后,在压电装置2的复位机构作用下向上复位时,即揿手1的导槽11底部受到锁杆3上的台阶32阻挡而无法自动地完全向上复位,该锁杆3下部的下折边33垫在压电装置2的底部之下,用以定位整个锁杆3。
当锁杆3处于自然状态时,即未被推动时,由于导槽11的底部被锁杆3上的台阶32所抵,使得揿手1没有完全复位,而压电帽21受揿手1的控制也处于未复位的状态,因而压电体22内的撞击头24也不能复位,如图2所示,此时,尽管能按下揿手1,使压电帽21下滑,同时带动撞击头24下滑,但压力弹簧23在下滑过程中未受压缩,因此撞击头24不能产生足够的撞击力,使得其与压电体22之间无法放电,即无法在压电体二极间产生电压,所以,压电体22不能放电点火,打火机不能被打火,从而起到安全保险的作用。
当需要打火时,须先将露于外壳4外的锁杆3上折边31即操作件向内推,如图4所示,此时,揿手1导槽11的底部不再受锁杆台阶32的抵挡,揿手1在压电帽21的回弹力作用下向上滑动复位,直至导槽11底部被锁杆3的上折边31所抵,同时,压电帽21也得到适量回位行程处于完全复位状态,此时按下揿手1,如图5所示,使位于其下的导电片53、压电帽21和压电体22下移,按公知原理,使压电体22放电,同时导电片53压迫跷板52的一端,使跷板52的另一端翘起并顶起出气针51而使出气阀释放燃气,此时压电体22二极放电产生的火星点燃从出气阀放出来的燃气,实现点火目的。而在揿手1按下的过程中,锁杆3由于自身的回弹力作用下已回复到原位,因而点火后松开揿手,揿手1在压电帽21回弹力的作力下复位的过程中,锁杆3上的台阶32再次抵住揿手1导槽11的底部,使得揿手1不能完全复位,压电帽21也不能完全复位,若再一次按动揿手1,仍无法打火。
第二实施例见图6至图8所示,其与第一实施例不同之处在于在所述在揿手1的导槽11底部较窄,并在与其上部的交界处形成一台阶12,锁杆3′装配成具有始终朝向台阶一侧的趋势,该锁杆3′下部的下折边32′也垫在压电装置2的底部之下。当点火使用结束后,揿手1随着压电装置2的复位而向上复位时,所述的锁杆3′上折边31′卡在揿手导槽11的台阶12之上,而使揿手1无法自动地完全向上复位。因而既使按下揿手1也不能打火,其不能打火的原理与上述第一实施例相同,不再累述。
当需要打火时,须先将露于外壳4外的锁杆3′上折边31′向左侧推,得到如图9、图10所示的状态,此时,导槽11上的台阶12不再受锁杆3′上折边31′的抵挡,揿手1在压电帽21的回弹力作用下向上滑动复位,直至锁杆3′上折边31′与导槽11底部相抵,使得压电帽21也得到适量回位行程处于复位状态,这时按下揿手1,如图11所示,使位于其下的导电片53、压电帽21和压电体22下移,从而使得压电体22放电,同时导电片53压迫跷板52的一端,使跷板52的另一端翘起并顶起出气针51而使出气阀释放燃气,此时压电体22二极放电产生的火星点燃从出气阀放出来的燃气,实现点火目的。而在揿手1压下的过程中,锁杆3′由于自身的回弹力作用下已回复到原位,因而点火后松开揿手1,揿手1在压电帽21回弹力的作力下复位的过程中,锁杆3′的上折边31′再次扣住揿手1导槽11上的台阶12,使得揿手1不能完全复位,压电帽21也不能完全复位,若再一次按动揿手1,仍无法打火,从而达到防止意外碰撞打火的目的。
第三实施例见图12至图13,其与上述第一实施例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的限位件为一位于揿手1之上的推板9,该推板9在竖直方向上与揿手1相对限位;在所述揿手1的上端面上设有一凹槽13,在推板9的下端面上设有一挡板91,该挡板呈“L”型,并在内侧设有定位复位弹簧10的定位孔,一复位弹簧10一端位于上述挡板9的定位孔中,另一端与凹槽13内壁相抵,使得推板9可相对于揿1手移动并具有向挡风罩6侧移动的趋势,所述的推板9在与挡风罩6相对的一侧具有凸出的沿边92,当揿手1在点火使用后,在压电装置2的复位机构作用下向上复位时,所述的推板9在复位弹簧10的作用下将其沿边92插入挡风罩6顶边之下,而使揿手1无法自动地完全向上复位。为了使得外形美观,在推板9的沿边处呈台阶状,这样当推板9沿边92插入挡风罩6的顶边后,推板9与挡风罩6齐平。因而既使按下揿手1也不能打火,其不能打火的原理与上述第一实施例相同,不再累述。
当需要打火时,须先将推板9往背向挡风罩6侧推动,压缩弹簧10,使得推板9的台阶状沿边92的不再被挡风罩6所抵,此时,揿手1在压电帽21的回弹力作用下向上滑动复位,得到如图14所示的状态,使得揿手1和压电帽21处于完全复位状态,这时按下揿手1,如图15所示,使位于其下的导电片53、压电帽21和压电体22下移,从而使得压电体22放电,同时导电片53压迫跷板52的一端,使跷板52的另一端翘起并顶起出气针51而使出气阀释放燃气,此时压电体22二极放电产生的火星点燃从出气阀放出来的燃气,实现点火目的。而在按下揿手1的过程中,推板9由于复位弹簧10的回弹力作用下已回复到原位,因而点火后松开揿手1,揿手1在压电帽21回弹力的作力下复位的过程中,推板9的台阶状沿边92再次被挡风罩6所抵,使得揿手1不能完全复位,压电帽21也不能完全复位,若再一次按动揿手1,仍无法打火。
第四实施例见图16至图18,其与上述第一实施例不同之处在于挡风罩6′为全包式,覆盖机体的整个头部,限位件即为开在挡风罩6′侧面的狭槽61′,狭槽61′的顶部比其下部更窄,并在交界处形成一台阶62′,所述的揿手1′为杠杆式,其一端可绕固定在壳体4内的枢轴12′转动,其另一端穿过所述的狭槽61′露于挡风罩6′之外作为操作部位,其中部具有一支点11′并压在压电帽21之上,并且该揿手1′装配成具有始终偏向狭槽61′的台阶62′一侧的趋势,当点火使用结束后揿手1′随着压电装置2的复位而向上复位时,揿手1′卡在挡风罩狭槽61′的台阶62′之下,如图18所示,而使其无法自动地完全向上复位。因而既使按下揿手1′也不能打火,其不能打火的原理与上述第一实施例相同,不再累述。
当需要打火时,须先将露于挡风罩6′之外的揿手1′操作部位向左侧推,此时,揿手1′不再受狭槽61′上的台阶62′所挡,揿手1′在压电帽21的回弹力作用下向上滑动复位,直至揿手1′与狭槽61′上的上沿相抵,如图19和图20所示的状态,使得揿手1′和压电帽21完全处于复位状态,这时按下揿手1′,如图21所示,使位于其下的导电片53、压电帽21和压电体22下移,从而使得压电体22放电,同时导电片53压迫跷板52的一端,使跷板52的另一端翘起并顶起出气针51而使出气阀释放燃气,此时压电体22二极放电产生的火星点燃从出气阀放出来的燃气,实现点火目的。在点火后松开揿手1′,在压电帽21回弹力的作力下复位的过程中,揿手1′由于自身回复力的作用,其再次被挡风罩狭槽61′上的台阶62′所抵,使得揿手1′不能完全复位,压电帽21也不能完全复位,若再一次按动揿手1′,仍无法打火,从而达到防止意外碰撞打火的目的。
第五实施例见图22至图23,其与上述第一实施例不同之处在于挡风罩6′为全包式,覆盖机体的整个头部,在挡风罩6′侧面设有狭槽61′,所述的揿手1″为杠杆式其一端可绕固定在外壳4内的枢轴12″转动,其另一端穿过所述的狭槽61′露于挡风罩6′之外作为操作部位,其中部具有一支点11″并压在压电帽21之上,所述的限位件即为设在揿手1″上侧面上的阻挡件13″,该阻挡件13″为挠性材质,与揿手1″上侧面叉开成一定角度,并穿过所述的狭槽61′后与狭槽的上边沿相抵,当点火使用结束后,揿手1″随着压电装置2的复位而向上复位时,揿手1″上的阻挡件13″抵在挡风罩狭槽61′的上边沿之下,如图22所示,而使其无法自动地完全自动向上复位。因而既使按下揿手1″也不能打火,其不能打火的原理与上述第一实施例相同,不再累述。
当需要打火时,须先向上推动露于挡风罩6′之外的揿手操作部位,如图23所示,挤压其上的阻挡件13″而使二者之间的夹角变小,揿手1″操作部位的上移,使得压电帽在回复力的作用下向上复位。
此时按下揿手1″,如图24所示,使位于其下的导电片53、压电帽21和压电体22下移,从而使得压电体22放电,同时导电片53压迫跷板52的一端,使跷板52的另一端翘起并顶起出气针51而使出气阀释放燃气,此时压电体22二极放电产生的火星点燃从出气阀放出来的燃气,实现点火目的。在点火后松开揿手1″,在压电帽21回弹力的作力下复位的过程中,带动揿手1″和阻挡件13″上移,直至阻挡件13″被狭槽61′的上边沿所抵,使得揿手1″不能自动地完全复位,压电帽21也不能完全复位,若再一次按动揿手,仍无法打火,从而达到防止意外碰撞打火的目的。
权利要求
1.一种防儿童的安全打火机,包括外壳、位于外壳内的压电装置、燃气室及其气阀组件和挡风罩,在外壳上端设有与压电装置中压电帽相抵的揿手,其特征在于在壳体内邻近揿手的位置还设置有一限位件,其与揿手之间相互配合,使得揿手在点火使用后无法自动地完全向上复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儿童的安全打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件为一设置在压电装置旁的锁杆,该锁杆的上部设计有一穿过揿手上对应的导槽而外端露于外壳之外的上折边,并且该上折边在弯折处具有一台阶,当点火使用结束后揿手随着压电装置的复位而向上复位时,即揿手的导槽底部受到锁杆上的台阶阻挡而无法自动地完全向上复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儿童的安全打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件为一设置在压电装置旁的锁杆,该锁杆的上部设计有一穿过揿手上对应的导槽而外端露于外壳之外的上折边,而所述的揿手导槽底部较窄,并在与其上部的交界处形成一台阶,且所述的锁杆装配成具有始终朝向台阶一侧的趋势,当点火使用结束后揿手随着压电装置的复位而向上复位时,所述的锁杆上折边卡在揿手导槽的台阶之上,而使揿手无法自动地完全向上复位。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防儿童的安全打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锁杆下部也具有一下折边,并且垫在压电装置的底部之下。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儿童的安全打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件是一设置在揿手之上的推板,它在竖直方向上与揿手相对限位,而在水平方向可相对揿手移动,并设有一弹簧使推板保持向挡风罩方向复位的趋势,所述的推板在与挡风罩相对的一侧具有凸出的沿边,当揿手在点火使用后在压电装置的复位机构作用下向上复位时,所述的推板在复位弹簧的作用下其沿边插入挡风罩顶边之下,而使揿手无法自动地完全向上复位。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防儿童的安全打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推板在其沿边处呈台阶状。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防儿童的安全打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揿手的上端面上设有一凹槽,而所述的推板下端面设有一挡板,所述的复位弹簧位于上述挡板与凹槽壁之间,使得推板具有向挡风罩侧移动的趋势。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儿童的安全打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挡风罩为全包式,覆盖机体的整个头部,而所述的限位件即为开在挡风罩侧面的狭槽,狭槽的顶部比其下部更窄,并在交界处形成一台阶,所述的揿手为杠杆式,其一端铰接在外壳内,其另一端穿过所述的狭槽露于壳体之外作为操作部位,其中部具有一支点并压在压电帽之上,并且该揿手装配成具有始终偏向狭槽的台阶一侧的趋势,当点火使用结束后揿手随着压电装置的复位而向上复位时,揿手卡在长槽的台阶之下,而使其无法自动地完全向上复位。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儿童的安全打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挡风罩为全包式,覆盖机体的整个头部,而在挡风罩侧面设有狭槽,所述的揿手为杠杆式,其一端铰接在外壳内,另一端穿过所述的狭槽露于壳体之外作为操作部位,其中部具有一支点并压在压电帽之上,所述的限位件即为设在揿手上侧面上的阻挡件,该阻挡件为挠性材质,其与揿手上侧面叉开成一定角度,并穿过所述的狭槽后与狭槽的上边沿相抵,从而使揿手无法自动地完全向上复位。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儿童的杠杆式安全打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件与揿手为一体件。
全文摘要
一种防儿童的安全打火机,包括外壳、位于外壳内的压电装置、燃气室及其气阀组件和挡风罩,在外壳上端设有与压电装置中压电帽相抵的揿手,其特征在于在壳体内邻近揿手的位置还设置有一限位件,其与揿手之间相互配合,使得揿手在点火使用后无法自动地完全向上复位。本发明开创性地提出阻止揿手完全复位的原理,使得既使按下揿手也无法打火,而正常点火时,必须先进行一预操作,解除对揿手的限位,使揿手和压电装置完全向上复位后才可正常点火,由于本发明的点火动作需要一先一后地完成,因此对于协调能力较弱的儿童来说,难以模仿点火,且儿童在多次以常规动作直接下压揿手而始终无法点火后,因失去兴趣而不再玩耍,从而有效地防止意外打火的发生。
文档编号F23Q2/16GK1495385SQ0313080
公开日2004年5月12日 申请日期2003年4月28日 优先权日2002年8月6日
发明者魏谷丰 申请人:宁波舜虹火机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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