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点火装置,特别涉及一种点火器结构及家用电器。
背景技术:
1、点火器是指能在一瞬间提供足够的能量点燃煤粉、油、气等燃料并能稳定火焰的装置。日常生活中,点火器的应用范围很广,比如用于给燃气灶、烧烤炉、热水器等家用电器点火。点火器主要通过电池提供电能,常规的点火器包括主体和电池槽等结构,电池槽凸设在主体上,并通过帽盖密封电池槽。电池槽的底部具有一个导电电极,在帽盖内侧顶部也设有一个导电电极,并在两个导电电极之间连接有弹簧以形成导电通路。
2、现有的点火器一般通过螺丝等结构将帽盖内侧顶部的导电电极与弹簧拧在一起以形成电性连接,螺丝一旦松脱则弹簧就会与导电电极失去电性连接,或是二者的连接不稳定,导致点火器不能正常工作。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点火器结构,旨在提供一种能够使弹性导电件与电极稳定连接,以使电池所在电路保持导通的点火器结构。
2、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点火器结构,包括:
3、主体,顶部局部凸起以形成电池仓;
4、帽盖,具有一内槽,所述帽盖套设在所述电池仓上,以使所述内槽与所述电池仓连通,所述帽盖与所述电池仓可拆卸连接;
5、第一电极,设于所述电池仓底部;
6、第二电极,设于所述内槽中;以及,
7、弹性导电件,设于所述电池仓内,且与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触接电性连接;
8、其中,所述内槽中设有第一配合部,所述第二电极包括第二配合部,所述第一配合部与所述第二配合部紧密配合,以使所述第二电极固定安装在所述内槽中。
9、优选地,所述电池仓内还设有电池,所述电池的两极分别与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触接电性连接;
10、所述弹性导电件包括弹簧,所述弹簧套设在所述电池上,且所述弹簧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触接电性连接,以使所述第一电极、所述第二电极和所述电池形成导电通路。
11、优选地,所述内槽设有内螺纹,所述电池仓外侧壁设有外螺纹,所述内螺纹与所述外螺纹配合,以使所述帽盖与所述电池仓可拆卸连接。
12、优选地,所述第二电极包括导电片,所述导电片周缘均匀圈设有多个弹性细爪,所述弹性细爪向下且向外设置,所述弹性细爪与所述内螺纹配合,以将所述第二电极固定安装在所述内槽中;
13、其中,所述第一配合部包括所述内螺纹,所述第二配合部包括多个所述弹性细爪。
14、优选地,所述导电片的直径与所述内槽的内径相同。
15、优选地,所述内槽槽口处沿其周向设有环形限位卡扣,所述电池仓外壁底部换设有环形限位卡槽,所述环形限位卡扣与所述环形限位卡槽配合,以使所述帽盖与所述电池仓可拆卸连接。
16、优选地,所述第二电极包括导电片,所述导电片周缘均匀圈设有多个弹性细爪,所述弹性细爪向下且向外设置;
17、所述内槽底部沿其周向设有环形槽,所述弹性细爪与所述环形槽配合,以将所述第二电极固定安装在所述内槽中。
18、优选地,所述主体和/或所述帽盖的材质包括塑料。
19、本实用新型还提出一种家用电器,所述家用电器包括点火器结构,所述点火器结构包括:
20、主体,顶部局部凸起以形成电池仓;
21、帽盖,具有一内槽,所述帽盖套设在所述电池仓上,以使所述内槽与所述电池仓连通,所述帽盖与所述电池仓可拆卸连接;
22、第一电极,设于所述电池仓底部;
23、第二电极,设于所述内槽中;以及,
24、弹性导电件,设于所述电池仓内,且与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触接电性连接;
25、其中,所述内槽中设有第一配合部,所述第二电极包括第二配合部,所述第一配合部与所述第二配合部紧密配合,以使所述第二电极固定安装在所述内槽中。
26、优选地,所述家用电器包括:燃气灶、烤炉。
27、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提供了一种点火器结构,包括主体和帽盖,主体的顶部凸起以形成有电池仓,帽盖的内部形成有内槽,帽盖与电池仓可拆卸连接,且帽盖套设在电池仓上,使内槽与电池仓连通;在电池仓底部设有第一电极,在帽盖内即内槽中设有第二电极,内槽与第二电极通过第一配合部与第二配合部紧密配合;电池仓中还设有弹性导电件,其两端分别与第一电极与第二电极触接以形成电性连接。本实用新型将第二电极固定安装在内槽中,使弹性导电件与第二电极一直保持触接电性连接,避免弹性导电件与第二电极松脱以致导电通路断开或不稳定,保证点火器结构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或是待机状态。
1.一种点火器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点火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仓内还设有电池,所述电池的两极分别与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触接电性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点火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内槽设有内螺纹,所述电池仓外侧壁设有外螺纹,所述内螺纹与所述外螺纹配合,以使所述帽盖与所述电池仓可拆卸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点火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电极包括导电片,所述导电片周缘均匀圈设有多个弹性细爪,所述弹性细爪向下且向外设置,所述弹性细爪与所述内螺纹配合,以将所述第二电极固定安装在所述内槽中;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点火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片的直径与所述内槽的内径相同。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点火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内槽槽口处沿其周向设有环形限位卡扣,所述电池仓外壁底部换设有环形限位卡槽,所述环形限位卡扣与所述环形限位卡槽配合,以使所述帽盖与所述电池仓可拆卸连接。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点火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电极包括导电片,所述导电片周缘均匀圈设有多个弹性细爪,所述弹性细爪向下且向外设置;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点火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和/或所述帽盖的材质包括塑料。
9.一种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8任意一项所述的点火器结构。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家用电器包括:燃气灶、烤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