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燃烧器,尤其涉及一种三环火燃烧器。
背景技术:
1、三环火燃烧器的三环火常布设在三个火盖或两个火盖上,若布设在三个火盖上,则燃烧器结构相对复杂且尺寸较大;若三环火布设在两个火盖上,则会有某个火盖上需要布设两环火。当内火盖布设两环火,则其内环火通常因为没有单独的二次空气补充通道而燃烧得不好。
2、燃气灶的点火感应针通常置于内火盖的外侧,既能点火,在小火时也能感应到火焰,但外露的点火针通常使得燃烧器不易清洁,若烹饪时的食物或溢液覆盖其上,影响点火和感应,影响用户的使用体验。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现有相关技术中存在的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三环火燃烧器,火力分布均匀,内环火燃烧更充分,将点火感应针隐藏在内空气腔内,不仅实现小火的点燃功能以及小火的火焰感应功能,而且使整个燃烧器外观更简洁。
2、根据上述提供的一种三环火燃烧器,其通过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3、一种三环火燃烧器,包括:燃烧器本体,具有沿径向方向由内往外布置的内空气腔、内环气腔、中环气腔、顶部开口的外空气腔和外环气腔,在所述燃烧器本体顶部设有连通所述内空气腔的空气出口和连通所述内环气腔的内火孔组;点火孔组,设置于所述燃烧器本体上并位于所述空气出口下方,所述内空气腔通过所述点火孔组连通所述内环气腔和/或所述中环气腔;以及点火感应针,设置于所述内空气腔内并位于所述空气出口下方,所述点火孔组的出气方向朝向所述点火感应针。
4、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点火孔组包括内环点火孔和/或中环点火孔,所述内环气腔通过所述内环点火孔连通所述内空气腔,所述中环气腔通过所述中环点火孔连通所述内空气腔。
5、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内环点火孔的数量不少于三个,全部所述内环点火孔沿周向方向间隔布置;所述中环点火孔的数量不少于三个,全部所述中环点火孔沿周向方向间隔布置。
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内空气腔的顶部敞开以形成上通气口,所述上通气口构成所述空气出口;或者在所述燃烧器本体的顶部中心位置处设有连通所述内空气腔的空气孔组,所述空气孔组构成所述空气出口。
7、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空气孔组由间隔布置的多个二次空气孔构成。
8、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内空气腔的底部敞开以形成供二次空气通过的下通气口,所述下通气口连通所述内空气腔;所述燃烧器本体还具有横向布置的二次空气通道,所述外空气腔通过所述二次空气通道连通所述内空气腔或所述燃烧器本体外侧的外界大气。
9、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所述内空气腔的底部设有供所述点火感应针穿过的安装孔,所述安装孔的孔壁与所述点火感应针密封连接;所述燃烧器本体具有横向布置的二次空气通道,所述二次空气通道的径向外端贯穿所述燃烧器本体的外侧壁,径向内端分别连通所述外空气腔和所述内空气腔。
10、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所述内空气腔的腔壁一体成型设有朝内延伸的支撑座,所述支撑座设有竖向布置的安装孔,所述点火感应针的下端穿设于所述安装孔并与所述支撑座相抵接或紧固连接。
11、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内火孔组包括至少一圈内环火孔组,所述内环火孔组包括沿周向方向间隔均布的多个内环直火孔。
12、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所述燃烧器本体的顶部设有连通所述中环气腔的中火孔组,或者在所述中环气腔的外环壁设有分别连通中环气腔和所述外空气腔的中火孔组;在所述燃烧器本体的顶部或外侧壁设有连通所述外环气腔的外火孔组。
13、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至少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14、1.本实用新型的三环火燃烧器,燃烧器本体设有沿径向方向由内往外布置的内空气腔、内环气腔、中环气腔、顶部开口的外空气腔和外环气腔,通过内空气腔为内环火内侧提供二次空气,通过外空气腔为中环火外侧提供二次空气,火力分布均匀且不交叉,并且各环火燃烧更充分,换热效率更高;
15、2.通过将点火感应针设置于内空气腔内并位于空气出口下方,并且在燃烧器本体上设有位于空气出口下方的点火孔组,内空气腔通过点火孔组连通内环气腔和/或外环气腔,实现了将点火感应针隐藏在内空气腔内并位于空气出口下方,防止点火感应针外露,整个燃烧器外观更简洁;
16、3.空气出口由空气孔组构成,而空气孔组由间隔布置的多个二次空气孔构成,使得点火感应针置于内空气腔内并位于空气孔组下方,一来实现了将点火感应针隐藏在燃烧器本体内,使燃烧器外观更简洁,二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烹饪时的食物掉在内空气腔内和点火感应针上,有效保证点火和感应更可靠。
1.一种三环火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三环火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火孔组包括内环点火孔(21)和/或中环点火孔(22),所述内环气腔(12)通过所述内环点火孔(21)连通所述内空气腔(11),所述中环气腔(13)通过所述中环点火孔(22)连通所述内空气腔(1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三环火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环点火孔(21)的数量不少于三个,全部所述内环点火孔(21)沿周向方向间隔布置;所述中环点火孔(22)的数量不少于三个,全部所述中环点火孔(22)沿周向方向间隔布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三环火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空气腔(11)的顶部敞开以形成上通气口(1102),所述上通气口(1102)构成所述空气出口;或者在所述燃烧器本体(1)的顶部中心位置处设有连通所述内空气腔(11)的空气孔组,所述空气孔组构成所述空气出口。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三环火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孔组由间隔布置的多个二次空气孔(1101)构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一种三环火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空气腔(11)的底部敞开以形成供二次空气通过的下通气口(111),所述下通气口(111)连通所述内空气腔(11);
7.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一种三环火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内空气腔(11)的底部设有供所述点火感应针(3)穿过的安装孔(1121),所述安装孔(1121)的孔壁与所述点火感应针(3)密封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三环火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内空气腔(11)的腔壁一体成型设有朝内延伸的支撑座(112),所述支撑座(112)设有竖向布置的安装孔(1121),所述点火感应针(3)的下端穿设于所述安装孔(1121)并与所述支撑座(112)相抵接或紧固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三环火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火孔组包括至少一圈内环火孔组,所述内环火孔组包括沿周向方向间隔均布的多个内环直火孔(121)。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三环火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燃烧器本体(1)的顶部设有连通所述中环气腔(13)的中火孔组,或者在所述中环气腔(13)的外环壁设有分别连通中环气腔(13)和所述外空气腔(14)的中火孔组;在所述燃烧器本体(1)的顶部或外侧壁设有连通所述外环气腔(15)的外火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