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厨电,尤其涉及一种分火器、燃烧器及燃气灶。
背景技术:
1、上进风式三环火燃烧器由于结构限制,其内环和中环的引射管往往比较短,而引射管短会导致燃气混合一次空气不均匀,从而使燃烧不充分,热效率低且烟气中co含量较高。而为了将引射管设置更长而设置更大体积的燃烧器,则既不利于结构小型化,又难以安装在空间较小的燃气灶中。
2、因此,亟需一种分火器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现有相关技术中存在的问题之一,为此,本发明提出一种分火器,具有较好的引射效果,燃气和一次空气的混合效果较好,燃烧效率较高。
2、上述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3、一种分火器,包括分火器本体、分火槽结构和引射结构,所述分火槽结构设置在所述分火器本体上,所述引射结构设置在所述分火槽结构的下部,所述分火槽结构包括内环分火槽、中环分火槽和外环分火槽,所述中环分火槽环设在所述内环分火槽的外侧,所述外环分火槽环设在所述中环分火槽的外侧,所述引射结构包括内环引射管、中环引射管和外环引射管,所述外环引射管与所述外环分火槽连通,所述中环引射管与所述中环分火槽连通,所述内环引射管与所述内环分火槽连通,所述中环分火槽的外侧壁上设置有朝外凸起的第一凸起,以使得所述第一凸起的内侧形成与所述中环引射管连通的第一引射腔;和/或
4、所述内环分火槽的外侧壁上设置有朝外凸起的第二凸起部,以使得所述第二凸起的内侧形成与所述内环引射管连通的第二引射腔。
5、可选地,所述内环分火槽内设置有第一导流面,所述第一导流面的靠所述内环引射管的一端为第一导流端,所述第一导流面的靠所述中环引射管的一端为第二导流端,所述第一导流面自第一导流端至第二导流端朝上倾斜设置。
6、可选地,所述中环分火槽内设置有第二导流面,所述第二导流面的靠近所述中环引射管的一端为第三导流端,所述第二导流面的靠近所述内环引射管的一端为第四导流端,所述第二导流面自所述第三导流端至所述第四导流端朝上倾斜设置。
7、可选地,还包括第三导流面,所述第三导流面自所述外环引射管内朝上倾斜延伸至所述外环分火槽内。
8、可选地,所述内环引射管、所述中环引射管和所述外环引射管均为直管。
9、可选地,所述分火器一体成型设置。
10、本发明另一方面提供一种燃烧器,包括火盖结构以及上述的分火器,所述火盖结构包括外火盖、中火盖和内火盖,所述外火盖盖合在所述外环分火槽上并与所述外环分火槽围合形成外环混气腔,所述中火盖盖合在所述中环分火槽上并与所述中环分火槽围合形成中环混气腔,所述内火盖盖合在所述内环分火槽上并与所述内环分火槽围合形成内环混气腔。
11、可选地,还包括底座,所述底座包括底座本体以及设置在所述底座本体上的内环进气接头,中环进气接头和外环进气接头,所述内环进气接头与所述内环引射管连通,所述中环进气接头与所述中环引射管连通,所述外环进气接头与所述外环引射管连通。
12、可选地,还包括点火针结构,所述点火针结构安装在所述底座本体上并伸入所述内环分火槽内侧。
13、本发明再一方面提供一种燃气灶,包括上述的燃烧器。
14、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至少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15、本发明提供的分火器通过在中环分火槽的外侧壁上设置有朝外凸起的第一凸起,以使得第一凸起的内侧形成与中环引射管连通的第一引射腔,进而使得中环火的引射长度为中环引射管的长度l1与第一引射腔l2的长度之和,提高了中环火的引射能力,使得中环火的燃气与一次空气混合更为均匀,燃烧更加充分,热效率更高且降低了烟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同时无需增加分火器的体积,利于保持结构的小型化;和/或通过在内环分火槽的外侧壁上设置有朝外凸起的第二凸起,以使得第二凸起的内侧形成与内环引射管连通的第二引射腔,进而使得内环火的引射长度为内环引射管的长度l3与第二引射腔的长度l4之和,提高了内环火的引射能力,使得内环火的燃气与一次空气混合更为均匀,燃烧更加充分,热效率更高且降低了烟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同时无需增加分火器的体积,利于保持结构的小型化。
1.一种分火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分火器本体(11)、分火槽结构和引射结构,所述分火槽结构设置在所述分火器本体(11)上,所述引射结构设置在所述分火槽结构的下部,所述分火槽结构包括内环分火槽(103)、中环分火槽(102)和外环分火槽(101),所述中环分火槽(102)环设在所述内环分火槽(103)的外侧,所述外环分火槽(101)环设在所述中环分火槽(102)的外侧,所述引射结构包括内环引射管(14)、中环引射管(13)和外环引射管(12),所述外环引射管(12)与所述外环分火槽(101)连通,所述中环引射管(12)与所述中环分火槽(102)连通,所述内环引射管(14)与所述内环分火槽(103)连通,所述中环分火槽(102)的外侧壁上设置有朝外凸起的第一凸起(1021),以使得所述第一凸起(1021)的内侧形成与所述中环引射管(13)连通的第一引射腔(1020);和/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环分火槽(103)内设置有第一导流面(141),所述第一导流面(141)的靠所述内环引射管(14)的一端为第一导流端,所述第一导流面(141)的靠所述中环引射管(13)的一端为第二导流端,所述第一导流面(141)自第一导流端至第二导流端朝上倾斜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环分火槽(102)内设置有第二导流面(131),所述第二导流面(131)的靠近所述中环引射管(13)的一端为第三导流端,所述第二导流面(131)的靠近所述内环引射管(14)的一端为第四导流端,所述第二导流面(131)自所述第三导流端至所述第四导流端朝上倾斜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火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三导流面(121),所述第三导流面(121)自所述外环引射管(12)内朝上倾斜延伸至所述外环分火槽(101)内。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分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环引射管(14)、所述中环引射管(13)和所述外环引射管(12)均为直管。
6.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分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火器一体成型设置。
7.一种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火盖结构(2)以及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分火器(1),所述火盖结构(2)包括外火盖(21)、中火盖(22)和内火盖(23),所述外火盖(21)盖合在所述外环分火槽(101)上并与所述外环分火槽(101)围合形成外环混气腔(100),所述中火盖(22)盖合在所述中环分火槽(102)上并与所述中环分火槽(102)围合形成中环混气腔(200),所述内火盖(23)盖合在所述内环分火槽(103)上并与所述内环分火槽(103)围合形成内环混气腔(300)。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底座(3),所述底座(3)包括底座本体(31)以及设置在所述底座本体(31)上的内环进气接头(33),中环进气接头(32)和外环进气接头(34),所述内环进气接头(33)与所述内环引射管(14)连通,所述中环进气接头(32)与所述中环引射管(13)连通,所述外环进气接头(34)与所述外环引射管(12)连通。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点火针结构(4),所述点火针结构(4)安装在所述底座本体(31)上并伸入所述内环分火槽(103)内侧。
10.一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7-9任一项所述的燃烧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