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野炊用具领域,具体是一种具有驱蚊虫功能的野炊灶。
背景技术:
野炊是目前人们非常喜爱的一项户外活动,在野炊时需要使用到野炊灶,但在使用野炊灶的时候经常会出现很多蚊虫的现象,由于在野外,因此有很多蚊虫,同时在夜晚或者傍晚的时候,野炊灶上的灯光会吸引大量的蚊虫,使得做饭非常的麻烦,同时又不可以喷洒杀虫药,因此目前这种现象还没有得到解决。
技术实现要素:
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驱蚊虫功能的野炊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具有驱蚊虫功能的野炊灶,包括箱体和灶体,所述箱体设于灶体的外侧,且箱体采用不锈钢制成;所述灶体的下方设有万向滑轮,通过万向滑轮可以方便整体移动;所述灶体包括燃烧装置,所述燃烧装置的上方设有锅灶和水箱,因此燃烧装置既可以做饭,同时还可以烧水,功能多样;所述燃烧装置的下方设有抽屉,通过抽屉可以放置多种物品;所述抽屉的两侧分别设有活动搁板和调料箱,且活动搁板和调料箱均通过铰链与抽屉活动连接;所述燃烧装置通过输油管分别连接打气泵和煤油气化罐,且输油管上设有阀门;所述锅灶的侧壁上设有电子驱蚊器,通过电子驱蚊器发出特定的声波,从而达到驱蚊的效果,这种驱蚊手段为生物手段,对环境无害。
作为本技术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输油管为钢簧软管,经久耐用,同时耐腐蚀。
作为本技术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活动搁板和调料箱均采用不锈钢制成。
作为本技术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燃烧装置的侧壁上设有多个照明灯,通过照明灯可以方便在夜晚或者光线较差的环境做饭。
作为本技术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照明灯的数量为5-9个,且照明灯为led照明灯。
作为本技术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电子驱蚊器的数量为3-6个。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技术的有益效果是:本技术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以非常方便的在野外做饭,而且移动方便,运输也非常的方便,同时既可以做饭,又可以烧水,因此功能十分的全面,设有折叠式的活动搁板和调料箱,使得整体摆放非常的整齐,不会出现杂乱的现象,同时具有照明装置,因此在光线较差的环境下也可以非常方便的使用,同时设置电子驱蚊装置,从而达到驱蚊的效果,而且这种驱蚊手段为生物手段,对环境无害。
附图说明
图1为本技术一种具有驱蚊虫功能的野炊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技术一种具有驱蚊虫功能的野炊灶中灶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箱体、2-灶体、3-万向滑轮、4-燃烧装置、5-水箱、6-锅灶、7-活动搁板、8-调料箱、9-抽屉、10-打气泵、11-煤油气化罐、12-输油管、13-阀门、14-电子驱蚊器、15-照明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技术实施例中,一种具有驱蚊虫功能的野炊灶,包括箱体1和灶体2,所述箱体1设于灶体2的外侧,且箱体1采用不锈钢制成;所述灶体2的下方设有万向滑轮3,通过万向滑轮3可以方便整体移动;所述灶体2包括燃烧装置4,所述燃烧装置4的上方设有锅灶6和水箱5,因此燃烧装置4既可以做饭,同时还可以烧水,功能多样;所述燃烧装置4的下方设有抽屉9,通过抽屉9可以放置多种物品;所述抽屉9的两侧分别设有活动搁板7和调料箱8,且活动搁板7和调料箱8均通过铰链与抽屉9活动连接;所述燃烧装置4通过输油管12分别连接打气泵10和煤油气化罐11,且输油管12上设有阀门13;所述锅灶6的侧壁上设有电子驱蚊器14,通过电子驱蚊器14发出特定的声波,从而达到驱蚊的效果,这种驱蚊手段为生物手段,对环境无害。
所述输油管12为钢簧软管,经久耐用,同时耐腐蚀。
所述活动搁板7和调料箱8均采用不锈钢制成。
所述燃烧装置4的侧壁上设有多个照明灯15,通过照明灯15可以方便在夜晚或者光线较差的环境做饭。
所述照明灯15的数量为5-9个,且照明灯15为led照明灯。
所述电子驱蚊器14的数量为3-6个。
本技术的工作原理是:使用时,先将箱体1拆除,并将灶体2移动到平坦的位置,然后将活动搁板7和调料箱8支起到水平位置,打开阀门13,并通过打气泵10增压,即可启动燃烧装置4,通过燃烧装置4做饭或者烧水,因此功能多样;锅灶6的侧壁上设有电子驱蚊器14,通过电子驱蚊器14发出特定的声波,从而达到驱蚊的效果,这种驱蚊手段为生物手段,对环境无害;燃烧装置4的侧壁上设有多个照明灯15,通过照明灯15可以方便在夜晚或者光线较差的环境做饭。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技术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技术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技术。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技术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技术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