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具有新型保温结构的制冷设备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具有新型保温结构的制冷设备技术领域[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制冷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制冷设备的保温结构。
背景技术:
[0002]目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及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大型超市、便利店的急剧扩张,商用制冷设备的需求大幅增加,特别是大型制冷设备。此类制冷设备由于其体积尺寸较大,通常需要将箱体进行分拆生产,这就对箱体的保温提出了问题。现有制冷设备通常采用钢板作为箱体内外的连接过渡,由于钢板的传热系数较大,使得箱体拼接部位冷量流失明显,一方面会增大能耗,不利于节能,另一方面,在箱体外侧容易形成凝露等,影响产品外观。实用新型内容[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新型保温结构的制冷设备,该制冷设备结构新颖,保温效果较优。[0004]本实用新型为了实现上述目的,采用的技术解决方案是:[0005]具有新型保温结构的制冷设备,包括至少两块相拼接的壁板,壁板由内钢板、外钢板、发泡层、及隔热材料体构成,所述发泡层和隔热材料体两者夹在内钢板和外钢板之间,隔热材料体位于壁板的四周,所述内钢板和外钢板在隔热材料体处均形成有翻边;两块相邻壁板之间嵌有弹性隔热条,弹性隔热条在内钢板翻边处和外钢板翻边处各有一条,两弹性隔热条之间形成有空腔。[0006]优选的,所述隔热材料体由白松木制成。[0007]优选的,所述弹性隔热条由硅胶制成。[000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0009]此种制冷设备将内钢板、外钢板、隔热材料体预装到一起,经过发泡后形成壁板。内钢板和外钢板的翻边不相接,隔断了两钢板之间的传热。两块壁板的拼接处有隔热材料体,内钢板翻边处和外钢板翻边处各有一弹性隔热条,两弹性隔热条和两隔热材料体共同围成空腔,由于空气的传热系数远远小于钢板,这样能够大幅降低箱体内外的传热量,保证制冷设备的制冷效果。
[0010]图1是具有新型保温结构的制冷设备的剖视图。[0011]图2是两块相拼接的壁板的局部视图。[0012]图3是图2中A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0014]结合图1至图3,具有新型保温结构的制冷设备,包括三块相拼接的壁板1,所述壁板I由内钢板11、外钢板12、发泡层13、及隔热材料体14构成。所述发泡层13和隔热材料体14两者夹在内钢板11和外钢板12之间,隔热材料体14位于壁板I的四周,所述内钢板11和外钢板12在隔热材料体14处均形成有翻边。两块相邻壁板I之间嵌有弹性隔热条2,弹性隔热条2在内钢板11翻边处和外钢板12翻边处各有一条,两弹性隔热条2之间形成有空腔3。[0015]隔热材料体14优选采用白松木制成,弹性隔热条2优选采用硅胶制成。[0016]此种制冷设备将内钢板11、外钢板12、隔热材料体14预装到一起,经过发泡后形成壁板I。内钢板11和外钢板12的翻边不相接,隔断了两钢板11、12之间的传热。两块壁板I的拼接处有隔热材料体14,内钢板11翻边处和外钢板12翻边处各有一弹性隔热条2,两弹性隔热条2和两隔热材料体14共同围成空腔,由于空气的传热系数远远小于钢板,这样能够大幅降低箱体内外的传热量,保证制冷设备的制冷效果。[0017]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具有新型保温结构的制冷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两块相拼接的壁板,壁板由内钢板、外钢板、发泡层、及隔热材料体构成,所述发泡层和隔热材料体两者夹在内钢板和外钢板之间,隔热材料体位于壁板的四周,所述内钢板和外钢板在隔热材料体处均形成有翻边;两块相邻壁板之间嵌有弹性隔热条,弹性隔热条在内钢板翻边处和外钢板翻边处各有一条,两弹性隔热条之间形成有空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新型保温结构的制冷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隔热材料体由白松木制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新型保温结构的制冷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隔热条由娃胶制成。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具有新型保温结构的制冷设备,其包括至少两块相拼接的壁板,壁板由内钢板、外钢板、发泡层、及隔热材料体构成。所述发泡层和隔热材料体两者夹在内钢板和外钢板之间,隔热材料体位于壁板的四周,所述内钢板和外钢板在隔热材料体处均形成有翻边。两块相邻壁板之间嵌有弹性隔热条,弹性隔热条在内钢板翻边处和外钢板翻边处各有一条,两弹性隔热条之间形成有空腔。此种制冷设备内钢板和外钢板的翻边不相接,隔断了两钢板之间的传热。两块壁板的拼接处有隔热材料体,弹性隔热条和隔热材料体共同围成空腔,由于空气的传热系数远远小于钢板,这样能够大幅降低箱体内外的传热量,保证制冷设备的制冷效果。
文档编号F25D23/06GK203011054SQ20122068967
公开日2013年6月19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13日 优先权日2012年12月13日
发明者高迎彬, 王岱, 卢照才 申请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