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垃圾固化成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872840阅读:231来源:国知局
可燃垃圾固化成型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可燃垃圾固化成型是属于废物利用领域,由硬可燃垃圾(1),软可燃垃圾(2)、有机物垃圾(3)、助燃剂(4),等组成图1。可燃垃圾固化成型主要解决生活垃圾变燃料转化过程1、生活垃圾分检可燃、有机物、不可燃、有害等垃圾。2、可燃垃圾,分检硬、软垃圾,分别脱水、粉碎。3、有机物垃圾,进行生物处理后,剩余残渣脱水、粉碎。4、处理后垃圾、有机物残渣、一定比例助燃剂充分混合均匀。5、混合材料,控制含水量,经挤压固化成颗粒燃料。本发明可燃垃圾固化成型工艺,具有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垃圾污染环境。同时提供一种新燃料。适合于我国各地区。可实现工业化、大生产、成本低。
【专利说明】可燃垃圾固化成型
[0001]【技术领域】:废弃物的开发利用
[0002]【背景技术】:目前生活垃圾,主要是通过掩埋、焚烧及部分发电,存在着长时间严重污染。现有的生活垃圾、掩埋、焚烧及发电难以形成规模化推广应用。而且全国范围内填埋方式已经不可继续采用了。
[0003]
【发明内容】
:本发明可燃垃圾固化成型,是将生活垃圾中,各种不同可燃物,经过物理处理,粉碎、混合、挤压,排干水分、促使各种不同燃点垃圾均匀分布,燃烧时均匀持久。可作为一种燃料,彻底解决生活垃圾诸多污染问题,使环境得到保护,将生活垃圾变废为宝。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燃垃圾固化成型技术。
[0005]所述可燃垃圾固化成型,是将生活垃圾分检,分检出可燃物、有机物、不可燃物、有害物垃圾。
[0006]所述可燃垃圾固化成型,是将已分离出可燃物(硬、软可燃物)分别粉碎、体积小于2.5cm3的颗粒物。
[0007]所述可燃垃圾固化成型,是将硬、软颗粒物与有机物(生物处理残渣经脱水颗粒物)及按比例加入助燃汁,充分混合均匀,经挤压固化,制成颗粒燃料。
[0008]所述可燃垃圾固化成型,是将颗粒燃料加入煤气发生炉,制成粗煤气及灰渣,煤气可综合利用,灰渣与不可燃垃圾粉碎物,制成水泥制品基料。
[0009]【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图1为可燃垃圾固化成型,生活垃圾分检示意图;
[0010]图1、⑴是可燃垃圾固化成型,硬可燃物(木制品、竹制品、硬塑料、硬橡胶等硬性可燃材料)示意图;
[0011]图1、(2)是可燃垃圾固化成型,软可燃物(丝团、棉布、纸质品、服装、塑料带、布等软性可燃材料)示意图;
[0012]图1、(3)是可燃垃圾固化成型,有机物废弃物(工业有机废弃物、城市化粪池污物、污水处理厂污泥、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各类养殖场废弃物。经生物处理,其残渣、脱水颗粒物等可燃材料示意图;
[0013]图1、(4)是可燃垃圾固化成型,助燃物质等可燃材料示意图;
[0014]图2是可燃垃圾固化成型,各类可燃物粉碎、混合,含水量控制30%以下,挤压制成固体结构示意图;
[0015]具体实施方法:1可燃垃圾固化成型,将生活垃圾分检出硬可燃物(I)、软可燃物
(2)、有机物废弃物(3)。
[0016]2可燃垃圾固化成型,将硬可燃物(I)、软可燃物(2)、有机物废弃物(3)脱水粉碎,加入比例助燃剂⑷混合。
[0017]3可燃垃圾固化成型,将混合均匀的可燃原料,经挤压成型,制成颗粒燃料。
[0018]最后应说明的,以上可燃垃圾固化成型技术方案。完全是为生活垃圾处理寻找一条可持续发展应用途径。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垃圾污染环境。同时提供一种能源新方法。适合于我国各地区、不受环境因素影响。可实现工业化、大生产。满足我国现有技术水平。可燃垃圾固化成型,颗粒燃料密度0.8-1.4、体积只有垃圾体积的三十分之一。
【权利要求】
1.可燃垃圾固化成型,其整体特征在于,硬可燃垃圾包括木制品、竹制品、硬塑料、硬橡胶等硬性可燃材料、软可燃垃圾包括丝团、棉布、纸质品、服装、塑料带、布等软性可燃材料、有机物垃圾包括工业有机废弃物、城市化粪池污物、污水处理厂污泥、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各类养殖场废弃物、等可燃材料,经过脱水、粉碎,加入一定比例助燃剂,充分混合挤压固化成型。
2.可燃垃圾固化成型,其特征在于,硬可燃垃圾包括木制品、竹制品、硬塑料、硬橡胶等硬性可燃材料,经过脱水、粉碎。
3.可燃垃圾固化成型,其特征在于,软可燃垃圾包括丝团、棉布、纸质品、服装、塑料带、布等软性可燃材料,经过脱水、粉碎。
4.可燃垃圾固化成型,其特征在于,有机物垃圾包括工业有机废弃物、城市化粪池污物、污水处理厂污泥、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各类养殖场废弃物、等可燃材料,经过生物处理残渣,脱水、粉碎。
5.可燃垃圾固化成型,其特征在于,加入一定比例助燃剂。
【文档编号】B09B5/00GK104368586SQ201310367125
【公开日】2015年2月25日 申请日期:2013年8月14日 优先权日:2013年8月14日
【发明者】刘建华, 黄松筠, 刘振华, 李洋 申请人:刘建华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