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危险废物处理的等离子体炬,其特征在于,包括:
废物处理腔体,具有废物处理腔及与所述废物处理腔连通的进料口和出料口;
进气风机,与所述进料口对接连通,以将废物送入所述废物处理腔;
电极,设于所述废物处理腔内,用于产生等离子体射流以对送入所述废物处理腔内的废物进行分解;
炬管,其头部与所述出料口对接连通,以供所述等离子体射流和分解的废物在所述进气风机的作用下进入所述炬管,所述炬管具有多个彼此间隔开的布风口,所述布风口的出风方向朝所述炬管的尾部倾斜;以及
风量可控式布风机,通过一布风管道与所述布风口对接连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等离子体炬,其特征在于,所述布风口的出风方向与所述炬管的内壁相切。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等离子体炬,其特征在于,所述炬管为圆管。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等离子体炬,其特征在于,所有所述布风口沿所述炬管的圆周方向和长度方向等距隔开地排列。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等离子体炬,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极为多个且沿所述废物处理腔内的废物流动方向间隔设置。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等离子体炬,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极包含彼此对齐的阳极和阴极,所述阳极位于所述废物处理腔的一腔壁上,所述阴极位于所述废物处理腔相对的另一腔壁上。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等离子体炬,其特征在于,所述炬管上穿置有数量与所述布风口相同的穿置管,所述穿置管还与所述炬管的内壁相切,所述布风口形成于所述穿置管位于所述炬管内的末端处。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等离子体炬,其特征在于,所述穿置管位于所述炬管外的末端朝所述炬管的头部倾斜。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等离子体炬,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料口沿所述废物处理腔内的废物流动方向与所述出料口相对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