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结构改良的多级净水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98401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一种结构改良的多级净水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水的净化设备,特别是一种结构改良的多级过滤净水器。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水污染问题也成为了人们日益关心的问题,为满足人们对日常用水,特别是饮用水的要求,市场实践中出现了大量净水器产品。在现有的净水器的一种常见的整体或部分结构形式中,滤桶内置滤芯,上部通常以上螺纹方式与顶盖连接,用扳手拧紧,再两个或以上滤芯挂置于挂板上,通过水管将相邻滤芯连通。该结构目前存在有以下问题:1、做式烦琐,需要多项工序才能完成组装;2、水路接口过多,人为操作容易造成漏水;3、造价成本过高;4、滤芯的过滤面使用不够充分,造成浪费;5、更换滤芯需要用扳手拧开后才能更换,过于复杂,不方便维护;6、滤桶经长期使用后,在更换滤芯时需要彻底清洗。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的净水器产品做式、安装烦琐复杂,不方便维护的缺点,避免容易发生接口处漏水现象,尽量降低产品成本,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改良的多级净水器,通过将连通各级滤芯的水路一体设计于挂板上,并将滤桶也进行一体设计,将滤桶顶部设计为旋扭卡接结构,使其能够快接于挂板上。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结构改良的多级净水器,包括挂板和滤桶。

上述的挂板下方排列多个滤桶安装位,用于挂置滤桶,挂板内部有沟通滤桶与滤桶之间,滤桶与外部的水路,不另外加置水管。挂板一侧有进水口,水路从进水口走向第一级滤桶安装位中央进水口,中央进水口旁边有走向下一级滤桶的旁侧出水口;对于相邻的两级滤桶安装位,水路从上一级滤桶安装位的旁侧出水口走向下一级滤桶安装位中央的出水口;对于末级滤桶安装位,有水路从该滤桶安装位的旁侧出水口走向位于挂板另一侧的与外部连接的出水口。

上述的滤桶采用一体设计形式,内置滤芯,外部由外壳包裹,滤桶上部为滤桶进水口,滤桶进水口旁有滤桶出水口,滤桶旁侧有凸起的卡榫,对应挂板上的滤桶安装位上的卡槽;滤桶通过旋扭将卡榫推入卡槽尽头处时,卡槽尽头处的槽壁紧固夹持住卡榫,滤桶固定于挂板上,同时滤桶进水口与挂板上本级的滤桶安装位的中央进水口对位,滤桶出水口与挂板上本级的滤桶安装位的旁侧出水口对位。

滤桶挂置于挂板上进行工作时,原水从挂板一侧的进水口进入一体水路,从第一级滤桶安装位的中央进水口经滤桶进水口进入第一级滤芯内部,形成内部压力出水,出水经一体式的滤芯的外壳后,从滤桶出水口经滤桶安装位的旁侧出水口再次进入一体式水路,流入下级滤芯内部,再次形成内压出水,在每一级重复以上过滤模式,直至末级滤芯,最后从末级滤桶出水口经旁侧出水口进入一体式水路,最终从挂板另一侧的出水口流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挂板内部设置一体水路,代替传统的接水管形式,同时将滤芯进行了一体设计,并将滤芯与挂板的接合形式设计为卡接的形式,方便了安装,有效避免漏水情况,便于维护,同时生产降低成本。

附图说明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爆炸示意图;

图2为挂板基于图1视面的仰视图;

图3为挂板基于图1视面的上部示意图;

图4为滤桶安装位局部示意图;

图5为滤桶上部局部示意图。

图中,1.挂板,2.滤桶,3.滤桶安装位,4.挂板进水口,5.挂板出水口,6.进水一体水路,7.中间一体水路,8.出水一体水路,9.中央进水口,10.旁侧出水口,11.滤桶进水口,12.滤桶出水口,13.卡榫,14.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结构改良的多级净水器,包括挂板1和滤桶2。挂板1下方有滤桶安装位3,滤桶安装位3预留卡槽14,挂板1一侧有挂板进水口4,另一侧有挂板出水口5,进水一体水路6从挂板进水口5走向第一级滤桶安装位3的中央进水口9,相邻的滤桶安装位3之间,有中间一体水路7,中间一体水路7从上一级的滤桶安装位3的旁侧出水口10走向下一级滤桶安装位3的中央进水口9,在末级滤桶安装位3处,出水一体水路8从旁侧出水口10走向挂板出水口5。滤桶2上部有滤桶进水口11,滤桶进水口11旁有滤桶出水口12;滤桶2的上部旁侧有卡榫13,通过旋扭方式将滤桶2上的卡榫13推入滤桶安装位3上预留的卡槽14尽头,卡槽14的槽壁紧密夹持卡榫13,从而固定滤桶2。

结构改良的多级净水器工作时,原水从挂板1一侧的挂板进水口4进入进水一体水路6,经由第一级的滤桶安装位3的中央进水口9,通过第一级的滤桶2的滤桶进水口11进入滤桶2内部,在滤桶2内部经内压出水过滤后,再由滤桶2的滤桶出水口12经本级的旁侧出水口10,流向中间一体水路7,进入下级;水流在每一级过滤都重复上述流动方式,直至最后,从末级滤桶2的滤桶出水口12经滤桶安装位3的旁侧出水口进入出水一体水路8,流出挂板出水口5。

以上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优实现形式,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和基本思想,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绝对限制,本技术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和基本思想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实用新型采取与上述实施方式不绝对相同的处理措施,亦应当被视为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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