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玻璃胶瓶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带弯嘴的玻璃胶瓶。
背景技术:2.玻璃胶是将各种玻璃与其它基材进行粘接和密封的材料,主要分两大类:硅酮胶和聚氨酯胶(pu),硅酮胶密封胶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玻璃胶,玻璃胶一般都放置在一次性胶瓶里,使用时放入胶枪内进行使用,但是一次性胶瓶比较浪费资源,为了节约资源,已使用能重复利用的玻璃瓶进行储存玻璃胶;
3.但是用储存玻璃胶的玻璃瓶无法放入胶枪内,只能选择手动按压挤压玻璃瓶端部的挤压板来进行挤压出胶,比较费力,使得涂抹时容易用力过度,使得手部颤抖,进而导致涂抹不均匀。
技术实现要素: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带弯嘴的玻璃胶瓶,以解决用储存玻璃胶的玻璃瓶无法放入胶枪内,只能选择手动按压挤压玻璃瓶端部的挤压板来进行挤压出胶,比较费力,使得涂抹时容易用力过度,使得手部颤抖,进而导致涂抹不均匀的不足之处。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包括玻璃瓶主体,所述玻璃瓶主体的内部设置有挤压装置,所述玻璃瓶主体的周侧设置有带动挤压装置进行移动的传动装置,所述挤压装置、传动装置之间通过连接块固定连接,所述玻璃瓶主体的顶端设置有弧形杆,所述弧形杆的两端分别与玻璃瓶主体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玻璃瓶主体的周侧开设有与连接块相匹配的密封槽,所述密封槽的一端通过弧形杆延伸入玻璃瓶主体另一端的周侧,所述连接块的顶端固定连接有密封条,所述密封条的一端通过密封槽延伸入弧形杆内。
6.优选的,所述挤压装置包括挤压板,所述传动装置包括套接在玻璃瓶主体周侧的环形杆,所述连接块的两端分别与挤压板、环形杆固定连接。
7.优选的,所述弧形杆、玻璃瓶主体另一端周侧的厚度大于弧形杆、玻璃瓶主体一端周侧的厚度。
8.优选的,所述密封槽整体为十字形结构。
9.优选的,所述弧形杆、玻璃瓶主体的周侧皆固定连接有两个凸台,两个所述凸台之间设置有螺杆,所述螺杆的一端与玻璃瓶主体上的凸台转动连接,所述螺杆的另一端贯穿弧形杆上的凸台并与其螺纹连接。
10.优选的,所述玻璃瓶主体的底端通过连接杆固定连接有底板,所述玻璃瓶主体、底板之间转动连接有三个依次啮合的齿轮,其中两个所述齿轮分别与两个螺杆固定连接,另一个所述齿轮与底板转动连接。
11.优选的,所述底板的底侧转动连接有旋钮,所述旋钮的一端贯穿底板并与另一个齿轮固定连接。
12.优选的,所述所述玻璃瓶主体的周侧设置有刻度尺,所述环形杆的周侧开设有空
腔,所述空腔的内壁固定连接有指向刻度尺的指针。
13.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带弯嘴的玻璃胶瓶,通过传动装置带动挤压装置进行移动挤压出胶,避免使用手部持续按压出胶,比较省力,不会产生手部颤抖的情况发生。
附图说明
14.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整体结构爆炸示意图;
17.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整体结构剖视示意图;
18.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玻璃瓶主体剖视结构示意图;
19.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挤压装置结构示意图。
20.附图标记说明:1、玻璃瓶主体;11、刻度尺;12、底板;13、弧形杆;14、密封槽;2、传动装置;21、螺杆;22、齿轮;23、旋钮;3、挤压装置;31、挤压板;32、环形杆;321、空腔;322、指针;33、凸台;34、密封条。
具体实施方式
21.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介绍。
22.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带弯嘴的玻璃胶瓶,包括玻璃瓶主体1,玻璃瓶主体1为高强度弯嘴玻璃瓶,玻璃瓶主体1的内部设置有挤压装置3,挤压装置3挤压玻璃胶进行出胶,玻璃瓶主体1的周侧设置有带动挤压装置3进行移动的传动装置2,传动装置2带动,比较省力,避免直接按压挤压装置3,挤压装置3、传动装置2之间通过连接块固定连接,使得传动装置2启动,带动挤压装置3进行移动,玻璃瓶主体1的顶端设置有弧形杆13,弧形杆13的两端分别与玻璃瓶主体1的顶端固定连接,玻璃瓶主体1的周侧开设有与连接块相匹配的密封槽14,密封槽14的一端通过弧形杆13延伸入玻璃瓶主体1另一端的周侧,连接块的顶端固定连接有密封条34,密封条34的一端通过密封槽14延伸入弧形杆13内。
23.挤压装置3包括挤压板31,传动装置2包括套接在玻璃瓶主体1周侧的环形杆32,连接块的两端分别与挤压板31、环形杆32固定连接。
24.弧形杆13、玻璃瓶主体1另一端周侧的厚度大于弧形杆13、玻璃瓶主体1一端周侧的厚度,使得密封槽14能够贯穿玻璃瓶主体1较薄一侧的内外两面,而不会贯穿厚度较厚一侧的两面,挤压装置3移动挤压时,带动密封条34移动进入玻璃瓶主体1内,避免产生干扰。
25.密封槽14整体为十字形结构。
26.弧形杆13、玻璃瓶主体1的周侧皆固定连接有两个凸台33,两个凸台33之间设置有螺杆21,螺杆21的一端与玻璃瓶主体1上的凸台33转动连接,螺杆21的另一端贯穿弧形杆13上的凸台33并与其螺纹连接。
27.玻璃瓶主体1的底端通过连接杆固定连接有底板12,玻璃瓶主体1、底板12之间转
动连接有三个依次啮合的齿轮22,其中两个齿轮22分别与两个螺杆21固定连接,另一个齿轮22与底板12转动连接。
28.底板12的底侧转动连接有旋钮23,旋钮23的一端贯穿底板12并与另一个齿轮22固定连接。
29.玻璃瓶主体1的周侧设置有刻度尺11,环形杆32的周侧开设有空腔321,空腔321的内壁固定连接有指向刻度尺11的指针322。
30.使用时,只需旋转旋钮23,带动齿轮22旋转,进而带动螺杆21旋转,使得挤压装置3上的环形杆32移动,挤压板31随之移动,挤压出胶,重复利用时,将出胶口插入玻璃胶内,反向旋转旋钮23,带动挤压板31回移,使得玻璃瓶主体1形成负压,将玻璃胶吸入玻璃瓶主体1内即可。
31.以上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上述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技术特征:1.一种带弯嘴的玻璃胶瓶,其特征在于,包括玻璃瓶主体(1);所述玻璃瓶主体(1)的内部设置有挤压装置(3),所述玻璃瓶主体(1)的周侧设置有带动挤压装置(3)进行移动的传动装置(2);所述挤压装置(3)、传动装置(2)之间通过连接块固定连接;所述玻璃瓶主体(1)的顶端设置有弧形杆(13),所述弧形杆(13)的两端分别与玻璃瓶主体(1)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玻璃瓶主体(1)的周侧开设有与连接块相匹配的密封槽(14),所述密封槽(14)的一端通过弧形杆(13)延伸入玻璃瓶主体(1)另一端的周侧;所述连接块的顶端固定连接有密封条(34),所述密封条(34)的一端通过密封槽(14)延伸入弧形杆(13)内。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弯嘴的玻璃胶瓶,其特征在于,所述挤压装置(3)包括挤压板(31),所述传动装置(2)包括套接在玻璃瓶主体(1)周侧的环形杆(32),所述连接块的两端分别与挤压板(31)、环形杆(32)固定连接。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弯嘴的玻璃胶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杆(13)、玻璃瓶主体(1)另一端周侧的厚度大于弧形杆(13)、玻璃瓶主体(1)一端周侧的厚度。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弯嘴的玻璃胶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槽(14)整体为十字形结构。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带弯嘴的玻璃胶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杆(13)、玻璃瓶主体(1)的周侧皆固定连接有两个凸台(33),两个所述凸台(33)之间设置有螺杆(21),所述螺杆(21)的一端与玻璃瓶主体(1)上的凸台(33)转动连接,所述螺杆(21)的另一端贯穿弧形杆(13)上的凸台(33)并与其螺纹连接。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带弯嘴的玻璃胶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瓶主体(1)的底端通过连接杆固定连接有底板(12),所述玻璃瓶主体(1)、底板(12)之间转动连接有三个依次啮合的齿轮(22),其中两个所述齿轮(22)分别与两个螺杆(21)固定连接,另一个所述齿轮(22) 与底板(12)转动连接。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带弯嘴的玻璃胶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2)的底侧转动连接有旋钮(23),所述旋钮(23)的一端贯穿底板(12)并与另一个齿轮(22)固定连接。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带弯嘴的玻璃胶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瓶主体(1)的周侧设置有刻度尺(11),所述环形杆(32)的周侧开设有空腔(321),所述空腔(321)的内壁固定连接有指向刻度尺(11)的指针(322)。
技术总结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弯嘴的玻璃胶瓶,涉及玻璃胶瓶技术领域,包括玻璃瓶主体,所述玻璃瓶主体的内部设置有挤压装置,所述玻璃瓶主体的周侧设置有带动挤压装置进行移动的传动装置,所述挤压装置、传动装置之间通过连接块固定连接,所述玻璃瓶主体的顶端设置有弧形杆,所述弧形杆的两端分别与玻璃瓶主体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玻璃瓶主体的周侧开设有与连接块相匹配的密封槽,所述密封槽的一端通过弧形杆延伸入玻璃瓶主体另一端的周侧,所述连接块的顶端固定连接有密封条,所述密封条的一端通过密封槽延伸入弧形杆内,该带弯嘴的玻璃胶瓶,实现了挤压玻璃胶瓶内的玻璃胶时,对玻璃胶瓶的便捷密封。胶瓶的便捷密封。胶瓶的便捷密封。
技术研发人员:陈燕梅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贵州奥尔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1.12.31
技术公布日:202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