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环境保护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例如可以用于气液分离的除雾模块和除雾器。
背景技术:
1、在湿法脱硫的工艺中,可以采用除雾器来除去经净化的烟气中所夹带的雾滴。夹带雾滴的烟气将会以一定速度流经除雾器的中的除雾叶片,被快速、连续地改变运动方向。在离心力和惯性的作用下,烟气中的雾滴将撞击到除雾器的叶片并被捕集,并且雾滴将会汇集形成水流,在重力的作用下下落至浆液池内,实现气液分离。由此,流经除雾器的烟气可以在满足除雾要求的基础上被排出。
2、在现有技术中,存在采用双袋型叶片式结构对雾滴进行捕集的除雾器。然而,双袋型叶片式结构虽然针对雾滴具有较好的捕集效果,但叶片结构复杂,制作难度和制作成本较高,且聚集在叶片中的结垢不易被冲洗。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除雾模块和包括该除雾模块的除雾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缺点中的至少一个。
2、为此,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涉及一种除雾模块,所述除雾模块包括多个除雾叶片以及将所述多个除雾叶片进行定位的定位构件,每个所述除雾叶片在延伸高度方向上具有一定的延伸高度,每个所述除雾叶片包括叶片主体和一个或多个钩部,所述叶片主体在沿烟气进入方向的走向上成波浪形,并形成多个波峰,每个钩部构造成从所述叶片主体的波峰处远离所述叶片主体伸出,以在所述钩部和所述叶片主体之间形成面向进入所述除雾模块的烟气的袋部,其中,在沿垂直于所述延伸高度方向观察时,所述袋部的开口处的宽度设置成小于所述袋部的中间部段处的宽度。
3、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除雾模块可以对湿法脱硫工艺中的净化烟气中所夹带的雾滴进行有效的去除,并且具有结构简单、强度较高、加工难度和制造成本较低、易清洗等优点。
4、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沿垂直于所述延伸高度方向观察时,每个所述钩部从相应的波峰沿与所述波峰相切的方向延伸,或者沿与所述波峰相邻的部段的走向延伸。
5、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沿垂直于所述延伸高度方向观察时,各个除雾叶片的叶片主体在垂直于所述烟气进入方向的横向方向上彼此平行地布置;和/或,各个除雾叶片具有相同的构造;和/或,所述除雾叶片包括在烟气进入方向上相对于所有袋部设置在一侧或另一侧上的至少一个凸起。
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沿垂直于所述延伸高度方向观察时,各个除雾叶片的叶片主体在垂直于所述烟气进入方向的横向方向上彼此平行地布置,并且各个除雾叶片具有相同的构造,其中,每两个除雾叶片之间的沿所述横向方向的间距为彼此相等的。
7、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各个所述除雾叶片的叶片主体的每个波峰处设置有所述钩部。
8、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沿垂直于所述延伸高度方向观察时,所述除雾叶片的相邻的波峰之间的沿所述烟气进入方向的间距与沿垂直于所述烟气进入方向的横向方向的间距的比值在1至3之间。
9、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沿垂直于所述延伸高度方向观察时,在垂直于所述烟气方向的横向方向上相邻的两个除雾叶片的沿所述横向方向的间距与所述袋部的开口的宽度之间的比值在1.5至15之间。
10、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沿垂直于所述延伸高度方向观察时,所述除雾叶片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者或多者:
11、所述除雾叶片的相邻的波峰之间的沿所述烟气进入方向的间距在45至65mm之间;
12、所述除雾叶片的相邻的波峰之间的沿垂直于所述烟气进入方向的横向方向的间距在25至45mm之间;
13、所述袋部的开口的宽度在2至10mm之间;
14、在所述横向方向上相邻的两个除雾叶片的沿所述横向方向的间距在15至30mm之间。
15、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除雾模块包括两个侧封板,所述侧封板呈板状,并且设置有在垂直于所述除雾叶片的延伸高度的平面内的插口,所述插口与所述多个除雾叶片在所述平面内的形状相对应,从而能够与各个除雾叶片相配合,以实现所述除雾叶片的定位和所述除雾模块的侧面封堵。
1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除雾叶片通过将聚丙烯通过单次挤压成形而制成。
17、本实用新型的第二方面涉及一种除雾器,所述除雾器包括根据如上所述的除雾模块。
18、上面提及的各个技术特征和下面将要提及的各个技术特征以及可以从附图中得出的技术特征可以任意地相互组合,只要相互组合的各单个技术特征不是相互矛盾的。
1.一种除雾模块,所述除雾模块包括多个除雾叶片以及将所述多个除雾叶片进行定位的定位构件,每个所述除雾叶片在延伸高度方向上具有一定的延伸高度,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除雾叶片包括叶片主体和一个或多个钩部,所述叶片主体在沿烟气进入方向的走向上成波浪形,并形成多个波峰,每个钩部构造成从所述叶片主体的波峰处远离所述叶片主体伸出,以在所述钩部和所述叶片主体之间形成面向进入所述除雾模块的烟气的袋部,其中,在沿垂直于所述延伸高度方向观察时,所述袋部的开口处的宽度设置成小于所述袋部的中间部段处的宽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雾模块,其特征在于,在沿垂直于所述延伸高度方向观察时,每个所述钩部从相应的波峰沿与所述波峰相切的方向延伸,或者沿与所述波峰相邻的部段的走向延伸。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雾模块,其特征在于,在沿垂直于所述延伸高度方向观察时,各个除雾叶片的叶片主体在垂直于所述烟气进入方向的横向方向上彼此平行地布置;和/或,各个除雾叶片具有相同的构造;和/或,所述除雾叶片包括在烟气进入方向上相对于所有袋部设置在一侧或另一侧上的至少一个凸起。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雾模块,其特征在于,在沿垂直于所述延伸高度方向观察时,各个除雾叶片的叶片主体在垂直于所述烟气进入方向的横向方向上彼此平行地布置,并且各个除雾叶片具有相同的构造,其中,每两个除雾叶片之间的沿所述横向方向的间距为彼此相等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雾模块,其特征在于,在各个所述除雾叶片的叶片主体的每个波峰处设置有所述钩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雾模块,其特征在于,在沿垂直于所述延伸高度方向观察时,所述除雾叶片的相邻的波峰之间的沿所述烟气进入方向的间距与沿垂直于所述烟气进入方向的横向方向的间距的比值在1至3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除雾模块,其特征在于,在沿垂直于所述延伸高度方向观察时,在垂直于所述烟气方向的横向方向上相邻的两个除雾叶片的沿所述横向方向的间距与所述袋部的开口的宽度之间的比值在1.5至15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除雾模块,其特征在于,在沿垂直于所述延伸高度方向观察时,所述除雾叶片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者或多者:
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除雾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除雾模块包括两个侧封板,所述侧封板呈板状,并且设置有在垂直于所述除雾叶片的延伸高度的平面内的插口,所述插口与所述多个除雾叶片在所述平面内的形状相对应,从而能够与各个除雾叶片相配合,以实现所述除雾叶片的定位和所述除雾模块的侧面封堵。
10.一种除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除雾器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除雾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