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效混凝沉淀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793149阅读:902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效混凝沉淀池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废水处理中用于固液分离的高效混凝沉淀池。
【背景技术】
[0002]混凝沉淀池池一般是用在生化前或重金属废水泥水分离的构筑物,多为分离颗粒较细的污泥。沉淀池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固液分离,为了保证沉淀池上层液的清澈度,尽量降低上排水的含泥量是工艺改进之所在。专利公告号CN203954750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蜂窝斜管沉淀池,包括沉淀池本体、设置于沉淀池本体一端的搅拌腔、挡板和蜂窝沉降层;污水由进水口进入到搅拌腔,由搅拌机搅拌充分后进入到沉淀池本体内的缓冲槽内,挡板挡住污水使之直接进入沉降腔,缓冲了水对挡板和蜂窝沉降层的冲击,同时,防止了污水从蜂窝沉降层上部倒灌。污水由沉淀池底部的沉降腔向上流经过蜂窝沉降层,利用浅层沉淀的原理达到污泥与水分离的目的,分离出的污泥沿沉降管沉降到沉淀池本体底部的污泥斗中,分离出的水继续沿沉降管上升,没过蜂窝沉降层达到出水腔,澄净水由溢流堰溢出,并由出水口排出沉淀池本体。该结构的沉淀池具有沉淀效果好、沉淀时间短、沉淀效率高的作用,提高了沉淀池的处理能力。然而,对于含水量较高的二沉池,以及水量负荷冲击较大的场景,上述蜂窝沉淀层的固液分离效率就会打折扣。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提供一种新型沉淀池,能够提高沉淀池的固液分离效果,显著降低沉淀池顶部出水的含泥量。
[0004]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沉淀池,包括沉淀池本体和混凝池,所述沉淀池本体的一侧通过挡板隔出进液缓冲区,所述混凝池与缓冲区在顶部相接通,所述沉淀池本体与缓冲区在挡板的下端相通,所述混凝池配置有搅拌器,所述沉淀池本体底端设置有倒锥形泥斗,所述泥斗连接排泥管,所述沉淀池本体上部从下往上依次设置有固液分离器和蜂窝填料,所述固液分离器与蜂窝填料之间保持预设的距离。
[000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将沉淀池本体下端设计成倒锥形泥斗,能够使分离下来的固态污泥定点堆积,减小污泥的含水量,方便外抽处理;而上下设置蜂窝填料和固液分离器能够提高固液分离的效果,即使将沉淀池作为污泥含水量较高的二沉池使用也能够完全满足固液分离效果,保证沉淀池顶部出水的清澈度。
【附图说明】
[0006]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沉淀池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7]以下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0008]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的沉淀池,包括沉淀池本体I和混凝池2,所述混凝池2连接废水接管8,所述沉淀池本体I的一侧通过挡板5隔出进液缓冲区A,所述混凝池2与缓冲区A在顶部相接通,所述沉淀池本体I与缓冲区A在挡板5的下端相通,所述混凝池2配置有搅拌器3,所述沉淀池本体I底端设置有倒锥形泥斗4,所述泥斗4连接排泥管9,所述沉淀池本体I上部从下往上依次设置有固液分离器7和蜂窝填料6,所述固液分离器7与蜂窝填料6之间保持预设的距离,具体根据废水处理量设置。
[0009]将沉淀池本体I下端设计成倒锥形泥斗4,能够使分离下来的固态污泥定点堆积,减小污泥的含水量,方便外抽处理;而上下设置的蜂窝填料6和固液分离器7能够提高固液分离的效果,即使水量负荷冲击较大的系统或作为污泥含水量较高的二沉池使用也能够完全满足固液分离效果,保证沉淀池顶部出水的清澈度。
[0010]除上述实施例外,本实用新型还包括有其他实施方式,凡采用等同变换或者等效替换方式形成的技术方案,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高效混凝沉淀池,包括沉淀池本体和混凝池,所述沉淀池本体的一侧通过挡板隔出进液缓冲区,所述混凝池与缓冲区在顶部相接通,所述沉淀池本体与缓冲区在挡板的下端相通,所述混凝池配置有搅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本体底端设置有倒锥形泥斗,所述泥斗连接排泥管,所述沉淀池本体上部从下往上依次设置有固液分离器和蜂窝填料,所述固液分离器与蜂窝填料之间保持预设的距离。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沉淀池,包括沉淀池本体和混凝池,所述沉淀池本体的一侧通过挡板隔出进液缓冲区,所述混凝池与缓冲区在顶部相接通,所述沉淀池本体与缓冲区在挡板的下端相通,所述混凝池配置有搅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本体底端设置有倒锥形泥斗,所述泥斗连接排泥管,所述沉淀池本体上部从下往上依次设置有固液分离器和蜂窝填料,所述固液分离器与蜂窝填料之间保持预设的距离。该结构的沉淀池具有较高的固液分离效果,降低顶部出水的含泥量,保证沉淀池顶部出水的清澈度。
【IPC分类】C02F1-52, B01D21-08
【公开号】CN204502490
【申请号】CN201520078544
【发明人】潘大印, 谢军英, 孙荣
【申请人】江阴市坤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7月29日
【申请日】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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