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除尘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082448阅读:129来源:国知局
一种除尘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排烟建筑,特别是涉及一种除尘装置。
【背景技术】
[0002]传统的燃烧炉燃烧原料大多为木柴,木柴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各种灰尘、烟尘,灰尘、烟尘伴随着气流从烟囱排出燃烧炉,现有的烟囱没有过滤装置,灰尘和烟尘直接排出,对环境造成破坏,对附近生活的人们的健康造成隐患,另一方面,灰尘、烟尘长期未经过滤处理堆积在烟囱侧壁及烟囱口,烟囱可能堵塞,造成燃烧炉灰尘和烟尘的排出缓慢,造成燃烧效率低下。
【实用新型内容】
[0003]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现有烟囱缺少烟尘过滤装置,对环境造成破坏的缺陷,提供一种有效过滤烟尘的除尘装置,有效避免环境污染,减少对人体健康的威胁。
[0004]—种除尘装置,包括:除尘管,所述除尘管具有进口和出口,所述除尘管具有喷淋机构,所述喷淋机构设置于进口和出口之间,所述除尘管底部具有出水口,所述除尘管外部具有出水槽,所述出水口与所述出水槽连通。
[000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出水槽具有一槽坎。
[000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喷淋机构设置为莲蓬头。
[000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喷淋机构设置为旋转喷头。
[000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除尘管包括竖直设置的第一竖直管、第二竖直管和水平连接于第一竖直管、第二竖直管之间的横向管。
[000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进口设置于所述第一竖直管下部,所述出口设置于所述第二竖直管下部。
[00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横向管连接于所述第一竖直管和第二竖直管的顶部。
[00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喷淋机构设置于所述第一竖直管,所述出水口设置于第一竖直管底部。
[00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喷淋机构设置于所述第二竖直管,所述出水口设置于第二竖直管底部。
[00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除尘管设置为花岗石除尘管。
[0014]上述除尘装置,除尘管内的喷淋机构喷出的液体与流经的烟尘充分混合,使粘附了液体的烟尘掉落,从而实现烟尘的过滤,有效避免环境污染,减少对人体健康的威胁。
【附图说明】
[0015]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一种除尘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16]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一种除尘装置的侧剖视图;
[0017]图3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一种除尘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0019]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0020]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0021]如图1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除尘装置10,包括:
[0022]除尘管100,所述除尘管100具有进口 101和出口 102,其中,进口 101与燃烧炉的排气通道连通,出口 102与烟囱连通,所述除尘管100具有喷淋机构200,所述喷淋机构200设置于进口 101和出口 102之间,如图2所示,所述除尘管100底部具有出水口 130,所述除尘管100外部具有出水槽300,所述出水口 130与所述出水槽300连通。
[0023]工作中,烟尘、灰尘随着气体经进口 101进入除尘管100,在除尘管100内随着气体上升往烟囱排出时,喷淋机构200喷淋出液体,如水或碱性溶液,水或碱性溶液粘附在烟尘上,使烟尘随着水或碱性溶液掉落,值得一提的是,燃烧可能伴随产生二氧化硫、二氧化碳酸性气体或其他酸性物质,碱性溶液可将烟尘中酸性气体、酸性物质中和,粘附了液体的烟尘掉落除尘管100底部堆积,堆积液体经出水口 130流出,并经出水槽300排出到除尘装置10外部,过滤掉灰尘的气体则沿着除尘管100继续上升,经烟囱排出,有效避免环境污染,减少对人体健康的威胁。
[0024]具体地,所述除尘管100设置为花岗石除尘管100,花岗石具有极强的耐腐蚀性,可避免酸性液体和烟尘对除尘管100内壁的腐蚀,使除尘管100的使用寿命极大增长。
[0025]如图1、图2所示,所述出水槽300具有一槽坎301,为解决避免烟尘随着气体直接从出水口 130排出的技术问题,槽坎301高度高于出水口 130高度,槽坎301用于隔挡液体,应该理解的是,出水口 130设置在除尘管100的底部,为避免从燃烧炉出来的气体和烟尘从出水口 130排出,进口 101设置高度高于出水口 130位置,初始阶段,在喷淋机构200尚未喷淋的时候,除尘管100底部容纳有具有一定高度的液体,液体被槽坎301隔挡在除尘管100和出水槽300内,而出水口 130堆积的液体则可避免气体和烟尘未经喷淋直接排出,当堆积的液体的高度高于槽坎301时,液体即从槽坎301上排出。
[0026]具体地,所述喷淋机构200设置为莲蓬头,也可以设置为旋转喷头,为了提高莲蓬头的喷淋效率,进一步过滤烟尘,例如,所述喷淋机构还设置多个分支莲蓬头,各分支莲蓬头并行连接设置,这样,喷淋机构200就能够大面积、大范围地覆盖除尘管100的内部,使废气经过喷淋区如同经过一道屏障,在本实施例中,喷淋机构200设置为旋转喷头,旋转喷头连通外部的供液装置,在实际应用中,可增大供液装置的供液的液压,使得喷淋的液体具有较大动量,能充分与烟尘混合,旋转喷头的旋转喷洒可确保无死角地覆盖除尘管100的内部,旋转喷头可以设置多个,进一步保证喷淋液体与烟尘的混合
[0027]为解决因随着气体流动速度过快而导致烟尘来不及过滤而直接排出的技术问题,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2、图3所示,所述除尘管100包括竖直设置的第一竖直管110、第二竖直管120和水平连接于第一竖直管110、第二竖直管120之间的横向管130,所述横向管130连接于所述第一竖直管110和第二竖直管120的顶部,所述进口 101设置于所述第一竖直管110下部,所述出口 102设置于所述第二竖直管120下部,所述喷淋机构200设置于所述第一竖直管110上部,所述出水口 130设置于第一竖直管110底部,烟尘在第一竖直管110内经喷淋机构200喷淋,粘附了液体的烟尘掉落在第一竖直管110底部,并随着液体排出,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燃烧猛烈,气体流动速度非常快,在第一竖直管110内小部分烟尘上升速度极快,这部分烟尘未经喷淋掉落,会随着气体继续流动到横向管130、第二竖直管120,气体继续沿着横向管130流动,进入第二竖直管120后,气体流动方向是向下,此时仍未被过滤掉的烟尘则在重力和惯性作用下坠落至第二竖直管120底部,第二竖直管120使得气体得到进一步过滤,当然横向管130分别于第一横向管130、第二横向管130垂直,速度极快的烟尘和气体在经过两次直角转折后,速度得到降低,这样可避免烟尘速度过快,直接经由出口 102排出到烟囱。
[0028]应该理解的是,喷淋机构200还可以设置在第二竖直管120,出水口 130则相应设置在第二竖直管120底部,具有相同的烟尘过滤效果,也可以分别在第一竖直管110、第二竖直管120设置喷淋机构200和出水口 130,其原理与上述方案相同,本实施例对此不作累赘描述。
[0029]本实用新型的除尘装置10实现了烟尘的过滤,其制造成本低廉,可有效避免环境污染,减少对人体健康的威胁。
[0030]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0031]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主权项】
1.一种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除尘管,所述除尘管具有进口和出口,所述除尘管具有喷淋机构,所述喷淋机构设置于进口和出口之间,所述除尘管底部具有出水口,所述除尘管外部具有出水槽,所述出水口与所述出水槽连通。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槽具有一槽坎。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淋机构设置为莲蓬头。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淋机构设置为旋转喷头。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管包括竖直设置的第一竖直管、第二竖直管和水平连接于第一竖直管、第二竖直管之间的横向管。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口设置于所述第一竖直管下部,所述出口设置于所述第二竖直管下部。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横向管连接于所述第一竖直管和第二竖直管的顶部。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淋机构设置于所述第一竖直管,所述出水口设置于第一竖直管底部。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喷淋机构设置于所述第二竖直管,所述出水口设置于第二竖直管底部。10.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管设置为花岗石除尘管。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除尘装置,包括:除尘管,所述除尘管具有进口和出口,所述除尘管具有喷淋机构,所述喷淋机构设置于进口和出口之间,所述除尘管底部具有出水口,所述除尘管外部具有出水槽,所述出水口与所述出水槽连通。除尘管内的喷淋机构喷出的液体与流经的烟尘充分混合,使粘附了液体的烟尘掉落,从而实现烟尘的过滤,有效避免环境污染,减少对人体健康的威胁。
【IPC分类】B01D47/06
【公开号】CN204735060
【申请号】CN201520262259
【发明人】赖炳全
【申请人】惠州市雨露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1月4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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