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864696阅读:285来源:国知局
煤气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煤气处理系统,包括烟囱,烟囱的进气口与煤气产生场所的出气口连通,关键是:所述的系统还包括水池、吸水装置、喷水装置和污水回收装置,吸水装置的进口位于水池内液面的下方,吸水装置的出口与喷水装置的进口连通,喷水装置的出口位于烟囱内部进气口下方且喷水装置的出口朝向上方,烟囱侧壁的底部开设有排污口,排污口与污水回收装置的进口连通。利用水池内的水对烟囱内的尾气进行水洗,水落下后排放到污水回收装置内,如此即可起到净化作用,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快捷,省时省力,可以有效减少煤气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专利说明】
煤气处理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过滤设备技术领域,涉及到煤气处理系统,适用于大小发电厂、工厂、饭店、学校及各机关的煤气处理。
【背景技术】
[0002]在大小发电厂、工厂、饭店、学校及各机关中,大部分都是以煤为原料,煤在燃烧过程中所产生的煤气都没有经过任何净化处理而被直接排放到空气中,这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急需一种过滤效果好的煤气处理系统。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设计了煤气处理系统,对煤气进行水洗,可以有效减少煤气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0004]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具体技术方案是:煤气处理系统,包括烟囱,烟囱的进气口与煤气产生场所的出气口连通,关键是:所述的系统还包括水池、吸水装置、喷水装置和污水回收装置,吸水装置的进口位于水池内液面的下方,吸水装置的出口与喷水装置的进口连通,喷水装置的出口位于烟囱内部进气口下方且喷水装置的出口朝向上方,烟囱侧壁的底部开设有排污口,排污口与污水回收装置的进口连通。
[0005]所述的喷水装置为喷头,喷头的出口朝向正上方。
[0006]所述的吸水装置为潜水栗,潜水栗位于水池内部。
[0007]所述的污水回收装置的数量为一个或多个,烟囱的排污口处设置有总阀门,每个污水回收装置的进口处都设置有分阀门。
[0008]所述的烟囱包括底板和侧壁,底板的内表面为倾斜面,排污口位于烟囱底板的最低处。
[0009]所述的污水回收装置的内壁上都设置有耐腐蚀层。
[001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煤在燃烧过程中所产生的煤气进入烟囱内后,利用水池内的水对烟囱内的尾气进行水洗,水落下后排放到污水回收装置内,如此即可起到净化作用,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快捷,省时省力,可以有效减少煤气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2]附图中,I代表烟囱,2代表水池,3代表喷水装置,4代表污水回收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详细说明:
[0014]具体实施例,如图1所示,煤气处理系统,包括烟囱I,烟囱I的进气口与煤气产生场所的出气口连通,还包括水池2、吸水装置、喷水装置3和污水回收装置4,吸水装置为潜水栗,潜水栗位于水池2内部,吸水装置的进口位于水池2内液面的下方,吸水装置的出口与喷水装置3的进口连通,喷水装置3的出口位于烟囱I内部进气口下方且喷水装置3的出口朝向上方,喷水装置3为喷头,喷头的出口朝向正上方,使喷头喷出的水柱高达八、九米,水在上升和下降的过程中都可以对煤气进行水洗,净化效果好。烟囱I侧壁的底部开设有排污口,排污口与污水回收装置4的进口连通。
[0015]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污水回收装置4的数量为一个或多个,优选为多个,烟囱I的排污口处设置有总阀门,每个污水回收装置4的进口处都设置有分阀门。当污水回收装置4的数量为多个时,一个污水回收装置4内装满污水后,关闭该污水回收装置4进口处的分阀门,同时打开另一个空的污水回收装置4进口处的分阀门向其内部排放污水,这样依次更换,直至将烟囱I内所有的污水都排放干净,这样可以不用停止排放污水的过程即可更换污水处理装置4,可以提高处理效率。
[0016]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烟囱I包括底板和侧壁,底板的内表面为倾斜面,排污口位于烟囱I底板的最低处。这样可以提高排水速度,而且使得烟囱I内没有沉积,排放的更加快速干净。
[0017]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污水回收装置4的内壁上都设置有耐腐蚀层,可以避免污水直接与污水回收装置4内壁接触而对污水回收装置4造成腐蚀,可以延长污水回收装置4的使用寿命。
[0018]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煤气产生场所产生的煤气进入烟囱I内,水池2内的水在潜水栗的作用下由喷头喷出且高度可以达到八、九米,水在上升和下降的过程中都可以对烟囱I内的煤气进行水洗,被水洗后的煤气由烟囱I顶部的出口排出,水洗所产生的污水落下后被排放到污水回收装置4内,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快捷,省时省力,净化效果好,可以有效减少煤气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主权项】
1.煤气处理系统,包括烟囱(I),烟囱(I)的进气口与煤气产生场所的出气口连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系统还包括水池(2)、吸水装置、喷水装置(3)和污水回收装置(4),吸水装置的进口位于水池(2)内液面的下方,吸水装置的出口与喷水装置(3)的进口连通,喷水装置(3)的出口位于烟囱(I)内部进气口下方且喷水装置(3)的出口朝向上方,烟囱(I)侧壁的底部开设有排污口,排污口与污水回收装置(4)的进口连通。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喷水装置(3)为喷头,喷头的出口朝向正上方。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吸水装置为潜水栗,潜水栗位于水池(2)内部。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污水回收装置(4)的数量为一个或多个,烟囱(I)的排污口处设置有总阀门,每个污水回收装置(4)的进口处都设置有分阀门。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烟囱(I)包括底板和侧壁,底板的内表面为倾斜面,排污口位于烟囱(I)底板的最低处。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污水回收装置(4)的内壁上都设置有耐腐蚀层。
【文档编号】B01D53/00GK205549958SQ201620305912
【公开日】2016年9月7日
【申请日】2016年4月13日
【发明人】耿俊如
【申请人】耿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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