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专利涉及分拣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自平衡型直线分拣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电商的发展,快递业务呈爆发式增长,传统的快递分拣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有的需要了,因此出现了目前广泛使用的直线分拣设备,但是现有的物流企业配备的直线分拣设备只能单层进行分拣,所以需要多台直线分拣设备用于满足业务的需求,从而会占用大量的场地,增加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专利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平衡型直线分拣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的物流企业需要配备多台直线分拣设备用于满足业务的需求,从而会占用大量的场地,增加生产成本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专利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自平衡型直线分拣设备,包括龙门架、弯轨、导轨、直轨道、链条、链轮、小车架、小车和电动马达,所述龙门架上安装有两条相互平行的直轨道,龙门架的两端皆竖直安装有弯轨,且弯轨的上下两端分别与两条直轨道的两端连接,所述直轨道上设有两条相互平行的导轨,导轨内安装有链条,链条上安装有小车架,所述小车架上安装有小车,所述龙门架侧面的中间位置处安装有两个电动马达,电动马达的输出端通过齿轮减速器连接有链轮,链轮与链条相互啮合。
优选的,所述龙门架上均匀安装有支脚,支脚的顶端与上层的直轨道底部之间安装有减震垫,支脚的底部安装有双层脚杯。
优选的,所述小车架的两端通过销轴与链条固定连接,小车架一侧的两端均安装有限位轮。
优选的,小车架上安装有小车。
优选的,所述小车在弯轨处也处于平横状态不会翻转。
优选的,电动马达的输出端通过齿轮减速器连接有链轮。
优选的,上下两层都可进行分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专利的有益效果是:该自平衡型直线分拣设备实现了直线型分拣线的上下层同时分拣,提升了小车的利用率,提高了分拣效率,减少了设备占地面积,同时在小车的两端皆安装有链条结构,用于驱动小车的运行,从而保证的小车运行时的平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专利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专利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专利的小车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专利的小车架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专利的小车转弯时保持平衡结构示意图;
图6为图5中a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中:1、龙门架;2、减震垫;3、弯轨;4、导轨;5、直轨道;6、链条;7、链轮;8、小车;9、双层脚杯;10、电动马达;11、支脚;12、限位轮;13、销轴;14、小车架;15、车架底盘;16、滚轮;17、固定底板;18、连杆;19、滑动块;20、限位调节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专利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专利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专利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专利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专利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发明专利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自平衡型直线分拣设备,包括龙门架1、弯轨3、导轨4、直轨道5、链条6、链轮7、小车8、小车架14和电动马达10,龙门架1上安装有两条相互平行的直轨道5,龙门架1的两端皆竖直安装有弯轨3,且弯轨3的上下两端分别与两条直轨道5的两端连接,可将下层的货物直接平移传动到上层,实现上下层的无缝对接,直轨道5上设有两条相互平行的导轨4,导轨4内安装有链条6,链条6上安装有小车架14,小车架14的两端通过销轴13与链条6固定连接,小车架14一侧的两端均安装有限位轮12,作用在导轨4内,用于保证小车架14带动小车8运行的稳定性,龙门架1侧面的中间位置处安装有两个电动马达10,该电动马达10的型号可为dgbl67,电动马达10的输出端通过齿轮减速器连接有链轮7降低电动马达输出时带来的噪音,链轮7与链条6相互啮合,龙门架1上均匀安装有支脚11,支脚11的顶端与上层的直轨道5底部之间安装有减震垫2,支脚11的底部安装有双层脚杯9用于保证龙门架1的稳定性,小车8在弯轨3处也处于平横状态不会翻转保证了上下层的平衡,实现了上下层均可分拣。
如图4-6,所述小车架14包括车架底盘15及设置在车架底盘底部的滚轮16,所述车架底盘15的中部为中空,车架底盘15的内侧边缘设有向车架底盘15中心位置延伸的承托支架,所述承托支架包括固定底板17,所述固定底板17上铰接有一连杆18,所述连杆18的末端铰接有一与导轨4及弯轨3滑动配合的滑动块19。通过在车架底盘的中空部位设置连杆,在将连杆倾斜向下延伸并与导轨4及弯轨3滑动配合时,在滚轮和滑动块的作用下,在直轨道5、弯轨3均能保持整个小车架水平状态,并可以保持导轨给予小车一定的承托力。
本实施例中,所述固定底板17上设有限位调节块20。通过限位调节块锁定连杆的位置,在调试好初始位置后,后续即可持续使用。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待分拣的物件置于小车8上,然后通过电动马达10带动链条6转动,从而带动小车8在直轨道5上运行,当运行到直轨道5端头时,通过弯轨3将小车8平移到上层的直轨道5或下层的直轨道5上,便于工作人员在上下两条直轨道5上进行分拣。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专利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专利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专利。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专利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专利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