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管式电除尘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除尘器,具体是一种管式电除尘器,属于环保设备除尘应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保护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必要,电除尘器是火力发电厂必备的配套设备,它的功能是将燃灶或燃油锅炉排放烟气中的颗粒烟尘加以清除,从而大幅度降低排入大气层中的烟尘量,这是改善环境污染,提高空气质量的重要环保设备。它的工作原理是烟气通过电除尘器主体结构前的烟道时,使其烟尘带正电荷,然后烟气进入设置多层阴极板的电除尘器通道。由于带正电荷烟尘与阴极电板的相互吸附作用,使烟气中的颗粒烟尘吸附在阴极上,定时打击阴极板,使具有一定厚度的烟尘在自重和振动的双重作用下跌落在电除尘器结构下方的灰斗中,从而达到清除烟气中的烟尘的目的,由于电除尘器除尘效率高、运行管理方便和适应性强等优点,已在各工业领域含烟气治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0003]目前电除尘器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目前的电除尘器本在生产制造时,只是通过类比法进行制造,其各构件截面尺寸等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保守性和盲目性,从而造成了材料的很大浪费,而且制造出来的电除尘器设备比较复杂,要求设备调运和安装以及维护管理水平高,对粉尘比电阻有一定要求,所以对粉尘有一定的选择性,不能使所有粉尘都的获得很高的净化效率,受气体温、温度等的操作条件影响较大,同是一种粉尘如在不同温度、湿度下操作,所得的效果不同,有的粉尘在某一个温度、湿度下使用效果很好,而在另一个温度、湿度下由于粉尘电阻的变化几乎不能使用电除尘器了,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管式电除尘器。
【实用新型内容】
[0004]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管式电除尘器,具有净化效率高,电场有效通流面积、控制器的控制质量、对烟气进行调质提高了除尘效率,满足了所需要的除尘效率,阻力损失小,设备阻力小、总能耗低等优点,解决了【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000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管式电除尘器,包括下集气箱和上集气箱,所述下集气箱与上集气箱之间通过校直花板连接;所述下集气箱顶端安装下花盘且下集气箱侧壁设置气体分布板;所述下集气箱一侧设置进气口,并且集气箱内部设置阴极接头;所述阴极接头与设置在上集气箱内部的阴极夹头通过阴极线连接;所述校直花板内部安装阳极管且校直花板通过定位钢套固定;所述阴极夹头一侧设置上阴极吊架且阴极夹头一侧设置电机绝缘片;所述上集气箱顶端设置净气出口且上集气箱侧壁设置入孔口。
[0006]进一步的,还包括粉尘出口,所述下集气箱底端设置粉尘出口且下集气箱与粉尘出口连通。
[0007]进一步的,所述阴极线之间间距相同且阴极线内侧设置阳极管。
[0008]进一步的,所述阳极管之间间距相同且阳极管底端嵌入在下花盘内部。
[0009]进一步的,所述电极绝缘片为一种板形或者其它形状的电极绝缘片。
[0010]进一步的,所述进气口与净气出口、校直花板内部连通。
[0011]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2]1、结构紧凑,使用寿命久;
[0013]2、净化效率高,电场有效通流面积、控制器的控制质量、对烟气进行调质提高了除尘效率,满足了所需要的除尘效率,阻力损失小,设备阻力小、总能耗低;
[0014]3、烟气处理量大,电除尘器由于结构上模块化,实现装置大型化,允许操作温度高,除尘效率高,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0015]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半剖视图;
[0016]图2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结构俯视图;
[0017]图中净气出口、2-入孔口、3-上阴极吊架、4-定位钢套、5-校直花板、6-下集气箱、7-气体分布板、8-粉尘出口、9-上集气箱、10-电机绝缘片、11-阴极夹头、12-阳极管、13-阴极线、14-下花盘、15-阴极接头、16-进气口。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9]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管式电除尘器,包括下集气箱6和上集气箱9,所述下集气箱6与上集气箱9之间通过校直花板5连接;所述下集气箱6顶端安装下花盘14且下集气箱6侧壁设置气体分布板7 ;所述下集气箱6 —侧设置进气口 16,并且集气箱6内部设置阴极接头15 ;所述阴极接头15与设置在上集气箱9内部的阴极夹头11通过阴极线13连接;所述校直花板5内部安装阳极管12且校直花板5通过定位钢套4固定;所述阴极夹头11 一侧设置上阴极吊架3且阴极夹头11 一侧设置电机绝缘片10 ;所述上集气箱9顶端设置净气出口 I且上集气箱9侧壁设置入孔口 2。
[002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化技术方案:还包括粉尘出口 8,所述下集气箱6底端设置粉尘出口 8且下集气箱6与粉尘出口 8连通;所述阴极线13之间间距相同且阴极线13内侧设置阳极管12 ;所述阳极管12之间间距相同且阳极管12底端嵌入在下花盘14内部;所述电极绝缘片10为一种板形或者其它形状的电极绝缘片10 ;所述进气口 16与净气出口 1、校直花板5内部连通。
[0021]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利用直流高压电源使尘粒沉降,其颞部包括两个高压电极,电极可以是板状或其它形状,该种静电除尘器中采用的是金属丝为电极,金属管为正极,金属丝起放电作用极,在放电极周围产生一个电离圈,在黑暗中会产生光辉,大多数的工业气体都有足够的导电性,易于被电离,因此通过电离区时发生电离;若气体导电率低,可以加水蒸气,电离产生的正负离子在向两极运动过程中撞击粉尘粒子,使尘粒带上电荷被两极吸引而从气体中分离出去。但因电离圈的范围很小,所以正离子向金属丝(负极)移动过程中,使尘粒带正电的机会较少,也即在金属丝上沉积降的尘粒很少。多数尘粒被负离子撞击而带上负电向金属管移动,故管壁起主要沉降作用,在管壁积聚的灰尘以机械振荡方法除去,若尘粒具有粘性而附在壁上,则可以用水冲去。
[0022]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沉降极为圆管,电晕极线装在管的中心,两极间距均相等,电场强度变化较均匀,具有较高的电场强度,静电除尘能有效地扑集0.1ym甚至更小的烟尘或雾滴,分离效率可高达99.99%,阻力较小,气体处理量可以很大,但也可以用于800K左右的尚温气体除尘。
[0023]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2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管式电除尘器,包括下集气箱(6)和上集气箱(9),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集气箱(6)与上集气箱(9)之间通过校直花板(5)连接;所述下集气箱(6)顶端安装下花盘(14)且下集气箱(6)侧壁设置气体分布板(7);所述下集气箱(6) —侧设置进气口(16),并且集气箱(6)内部设置阴极接头(15);所述阴极接头(15)与设置在上集气箱(9)内部的阴极夹头(11)通过阴极线(13)连接;所述校直花板(5)内部安装阳极管(12)且校直花板(5)通过定位钢套⑷固定;所述阴极夹头(11) 一侧设置上阴极吊架⑶且阴极夹头(11) 一侧设置电机绝缘片(10);所述上集气箱(9)顶端设置净气出口(I)且上集气箱(9)侧壁设置入孔口(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管式电除尘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粉尘出口(8),所述下集气箱(6)底端设置粉尘出口(8)且下集气箱(6)与粉尘出口(8)连通。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管式电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阴极线(13)之间间距相同且阴极线(13)内侧设置阳极管(12)。4.根据权力要求3所述的一种管式电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阳极管(12)之间间距相同且阳极管(12)底端嵌入在下花盘(14)内部。5.根据权力要求4所述的一种管式电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极绝缘片(10)为一种板形或者其它形状的电极绝缘片(10)。6.根据权力要求I或5所述的一种管式电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口(16)与净气出口(I)、校直花板(5)内部连通。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管式电除尘器,包括下集气箱和上集气箱,所述下集气箱与上集气箱之间通过校直花板连接;所述下集气箱顶端安装下花盘且下集气箱侧壁设置气体分布板;所述下集气箱一侧设置进气口,并且集气箱内部设置阴极接头;所述阴极接头与设置在上集气箱内部的阴极夹头通过阴极线连接;所述校直花板内部安装阳极管且校直花板通过定位钢套固定;所述阴极夹头一侧设置上阴极吊架且阴极夹头一侧设置电机绝缘片;所述上集气箱顶端设置净气出口且上集气箱侧壁设置入孔口;该种管式电除尘器净化效率高,电场有效通流面积、控制器的控制质量、对烟气进行调质提高了除尘效率,满足了所需要的除尘效率,阻力损失小,设备阻力小,总能耗低。
【IPC分类】B03C3/49, B03C3/41, B03C3/06, B03C3/34
【公开号】CN204656728
【申请号】CN201520343184
【发明人】张宝妹
【申请人】宁波象保合作区青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