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新能源燃料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复合生物质燃料。
背景技术:
生物能源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已成为世界重大热门课题之一,受到世界各国政府与科学家的关注。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开发研究计划,如日本的阳光计划、印度的绿色能源工程、美国的能源农场等,其中生物能源的开发利用占有相当大的份额。国外很多生物能源技术和装置已经达到商业化应用程度,同其他生物质能源技术相比较,生物质颗粒燃料技术更容易实现大规模生产和使用。使用生物能源颗粒的方便程度可与燃气、燃油等能源媲美。以美国、瑞典和奥地利等国为例,生物能源的应用规模,分别占该国一次性能源消耗量的4%、16%和10%;在美国,生物能源发电的总装机容量已超过1mw,单机容量达10~25mw;在欧美,针对一般居民家用的生物质颗粒燃料及配套的高效清洁燃烧取暖炉灶已非常普及。
中国也十分重视生物能源的开发和利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将生物质能源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列为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开展了生物质能利用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使生物质能技术有了进一步提高。中国生物质能的利用研究主要集中在大中型畜禽场沼气工程技术、秸秆气化集中供气技术和垃圾填埋发电技术等项目,对于生物质能颗粒燃料产品的生产加工与直接燃烧利用的研究还刚刚起步。国内部分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了生物质颗粒成型技术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生物质能源颗粒产品在中国推广应用还很少,为了使中国生物质能源颗粒尽快产业化和商业化,对其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解决的对策与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复合生物质燃料。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复合生物质燃料,按照以下原料的重量份数组成:青稞秸秆46-57份、髙粱秸秆35-44份、水稻秸秆粉末30-42份、玉米秸秆粉末19-26份、杨树树枝8-14份、白桦树木屑3-10份、柳树木屑5-10份、松木屑7-13份、米糠12-18份、煤粉11-15份、草木灰3-9份、花生壳5-11份、叔丁醇0.1-0.4份、氢氧化钙0.3-0.8份、二茂铁0.1-0.6份、氧化锰1-4份、汽油1-6份、氧化剂0.5-1份。
上述的一种复合生物质燃料,按照以下原料的重量份数组成:青稞秸秆46-53份、髙粱秸秆35-42份、水稻秸秆粉末30-40份、玉米秸秆粉末19-24份、杨树树枝8-12份、白桦树木屑3-9份、柳树木屑5-8份、松木屑7-11份、米糠12-16份、煤粉11-14份、草木灰3-8份、花生壳5-10份、叔丁醇0.1-0.3份、氢氧化钙0.3-0.7份、二茂铁0.1-0.5份、氧化锰1-3份、汽油1-5份、氧化剂0.5-0.8份。
上述的一种复合生物质燃料,按照以下原料的重量份数组成:青稞秸秆49份、髙粱秸秆38份、水稻秸秆粉末35份、玉米秸秆粉末21份、杨树树枝10份、白桦树木屑6份、柳树木屑7份、松木屑9份、米糠14份、煤粉12份、草木灰5份、花生壳8份、叔丁醇0.2份、氢氧化钙0.5份、二茂铁0.3份、氧化锰2份、汽油3份、氧化剂0.7份。
上述的一种复合生物质燃料,所述氧化剂为硝酸钾。
综上所述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生产出的复合生物质燃料含水率低,燃烧值高,与常规的生物质燃料颗粒相比,本发明通过配方的调制和优化,通过各配方的协同燃烧作用,能够大大提高燃烧效率,降低着火温度,而且燃烧时间长、燃烧充分,为国民经济生产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高温能源,能够满足大多数工业加热和窑炉燃料的温度要求,使得生物质燃料能广泛应用于工业能源领域,值得推广。
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例1:
一种复合生物质燃料,其按照以下原料的重量份数组成:青稞秸秆53份、髙粱秸秆42份、水稻秸秆粉末40份、玉米秸秆粉末24份、杨树树枝12份、白桦树木屑9份、柳树木屑8份、松木屑11份、米糠16份、煤粉14份、草木灰8份、花生壳10份、叔丁醇0.3份、氢氧化钙0.7份、二茂铁0.5份、氧化锰3份、汽油5份、氧化剂0.8份。
所述氧化剂为硝酸钾。
具体实施例2:
一种复合生物质燃料,其按照以下原料的重量份数组成:青稞秸秆49份、髙粱秸秆38份、水稻秸秆粉末35份、玉米秸秆粉末21份、杨树树枝10份、白桦树木屑6份、柳树木屑7份、松木屑9份、米糠14份、煤粉12份、草木灰5份、花生壳8份、叔丁醇0.2份、氢氧化钙0.5份、二茂铁0.3份、氧化锰2份、汽油3份、氧化剂0.7份。
所述氧化剂为硝酸钾。
具体实施例3:
一种复合生物质燃料,其按照以下原料的重量份数组成:青稞秸秆46份、髙粱秸秆35份、水稻秸秆粉末30份、玉米秸秆粉末19份、杨树树枝8份、白桦树木屑3份、柳树木屑5份、松木屑7份、米糠12份、煤粉11份、草木灰3份、花生壳5份、叔丁醇0.1份、氢氧化钙0.3份、二茂铁0.2份、氧化锰1份、汽油2份、氧化剂0.5份。
所述氧化剂为硝酸钾。
以上所举实施例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仅用来方便说明本发明,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若在不脱离本发明所提技术特征的范围内,利用本发明所揭示技术内容所作出局部更动或修饰的等效实施例,并且未脱离本发明的技术特征内容,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特征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