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木质褐煤木炭及其制备工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一种煤基木炭及其制作方法。
传统的木炭均以木材为原料,以焖烧法进行生产。为寻找以木材生产木炭的代用品,1985年煤科院北京煤化所与宁夏煤炭厅合作,用灵武煤进行了煤基木炭试验①,其主要工艺路线为原煤粉碎后加粘结剂,在105℃温度下搅拌混匀,在2-5吨压力下成型,然后在640℃-670℃温度下焦化而制得煤基木炭。如
图1。
由于该工艺路线比较复杂,生产成本较高不利于推广利用,他们又直接采用灵武不粘结块煤,一次炭化制取煤基木炭②,取得一定效果,现将这两种木炭代用品与木炭质量指标列表如下
从表中看出这种用块煤生产的木炭存在着块度不一、裂纹多,活性低、强度不高的缺点,而且在生产时还需选择合适的块煤,而一般矿井块煤量不足50%,且块煤价格要比混煤高一倍左右,无形中增加了煤基木炭的原料成本。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1、选择一种储量丰富,来源广阔,价格低廉,相对劣质的煤种以生产木炭的代用品-煤基木炭。
2、选择一种利用劣质煤生产煤基木炭的简便工艺路线。
3、制备一种质地优良,性能可靠,用途广泛的新一代煤基木炭。
我国西南地区尤其是云南,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如浙江等地,普遍存在着晚第三纪低煤化度褐煤,特别是其中的木质褐煤,据勘测云南境内木质褐煤储量在10亿吨以上,年采量达几十万吨,这种煤水分、挥发分偏高,发热量较低,属劣质燃料,但其灰分低,活性高,块度大。实属一种生产煤基木炭的良好原料。其质量指标如下
本发明是以如下工艺实现的首先选定货源广,成本低的木质褐煤作为煤基木炭的生产原料,并以如下两种工艺路线进行生产。
图1为以往用灵武煤生产煤基木炭的工艺路线。
图2为本发明的第一工艺路线。
图3为本发明的第二工艺路线。
下面结合图2图3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
参看图2,按本发明第一工艺路线进行生产时选材应尽可能选择质地均匀致密、纯净的木质褐煤,除去杂质石块,粒度应在20mm以上。由于多数木质褐煤的块度较大,水分、挥发分较高,故应进行预处理脱去部分水分和挥发分,使水分控制在10-25%,挥发分在9-35%,并粉碎筛分到10-300mm粒度。然后将预处理后的原料装入配套的炭化炉内,以4-20℃/分速度升温,在380-800℃温度下炭化30-120分钟。产品质量检验可采用林业部或国家木炭检验标准,主要包括块度、强度、光泽、颜色、硬度、水分、挥发分、灰分、化学活性、比电阻等检验,质量合格后即可包装出售。
由于不同树种的木质褐煤成炭习性不同,特别是松属、栎属木质褐煤的粘结性较强,在炭化过程中易结块,故应将不同树种的木质褐煤分别粉碎到不同的粒度,粘结性强的煤种粉碎至0.15-0.9mm,弱粘结性煤种粉碎至10-150mm,并按20-40%∶60-80%配比,然后入炭化炉炭化以制成强度较好的木质褐煤木炭。
参看图3,按本发明第二工艺路线进行生产时选取质地纯净的木质褐煤,除去杂质后进行预处理,脱去部分水分和挥发分,使水分控制在10-25%,挥发分控制在9-35%,然后粉碎筛选,粘结性煤种粒度粉碎到0.15-0.9mm弱粘结性煤种粉碎至10-150mm粒度,并将粘性煤与弱粘结性煤按20-40%∶60-80%进行配比,然后入炭化炉,按4-20℃/分速度升温,在380-800℃/的温度下炭化30-120分钟,参照林业部标准和国家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进行包装。
按第二工艺路线可以利用一些粒度细、质地稍差的木质褐煤来制取木质褐煤木炭。
不论第一工艺路线或第二工艺路线制取的木质褐煤木炭,经测试具有灰分低、强度高、化学活性好、色泽好、不染手、发热量高的特点,其质量指标列表如下
试验表明,用本发明工艺制得的木质褐煤木炭,其性能优于一般木炭和其它煤基木炭,故可广泛应用于民品和工业生产。例如1、燃点低,点火容易,可以作为民用炉具的引燃剂。
2、易燃,发热量高,可以代替木炭作民用燃料。
3、强度高,化学活性好,比电阻值高,可用作铁合金生产的燃料和还原剂。
4、灰分低,杂质少,可用作生产二硫化碳和其它化工产品原料。
5、可用做活性炭,碳纤维,碳分子筛,煤炭深加工工业原料。
6、比表面积大(280m2/g),吸附性强,再生性好,可用作气、液处理及化学反应工程中的吸附剂。
7、价格低廉,可作为环境保护中的处理剂。
此外,利用本发明生产的木质褐煤木炭,其经济效益也十分显著,初步核算如建年产2000吨的木质褐煤木炭厂,固定资产投资约60万元,年耗木质褐煤12000吨约20万元,燃料费10万元,水电及其它费用20万元,总计110万元左右,若以现市售木炭600元/吨计算,年产值120万元,仅一年即可收回全部投资。
实施例上述第1、第2工艺路线即是木质褐煤木炭生产的两个实施例,所用木质褐煤木炭为云南省罗茨煤矿提供,所用烘干窑,粉碎机,炭化炉等设备,为一般生产煤基木炭所用设备,无特殊要求。
注①煤炭加工与综合利用 89年3期p24-26②煤炭加工利用论文集 建国40年征文集p248-249
权利要求
1.一种煤基木炭,特别是利用木质褐煤为原料生产煤基木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基木炭,其特征是它的第一工艺路线为选择质地致密纯净的木质褐煤,除去杂质石块,粒度应在20mm以上。进行预处理脱去部分水分和挥发分,使水分控制在10-25%,挥发分在9-35%,并粉碎筛分到10-300mm粒度,然后装入配套的炭化炉内,以4-20℃/分速度升温,在380-800℃温度下炭化30-120分钟。产品质量可采用林业部或国家木炭检验标准,质量合格后包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木炭,其特征是它的第2工艺路线为选取质地纯净的木质褐煤,除去杂质后进行预处理,脱去部分水分和挥发分,使水分控制在10-25%,挥发分控制在9-35%,然后粉碎筛选,粘结性煤种粒度粉碎到0.15-0.9mm弱粘结性煤种粉碎至10-150mm粒度,并将粘性煤与弱粘结性煤按20-40%;60-80%进行配比,然后入炭化炉,按4-20℃/分速度升温,在380-800℃的温度下炭化30-120分钟,参照林业部标准和国家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进行包装。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煤基木炭的新一代产品—木质褐煤木炭及其制备工艺,它是选用我国大量赋存的木质褐煤为原料,按照合理的工艺流程,良好的炭化条件制成了灰分低、强度高、化学活性好、比电阻率高、块度均匀的木质褐煤木炭,可代替木炭,广泛用作民用燃料和工业原料。而且经济效益显著,若建厂生产木质褐煤木炭,一年即可收回全部投资。
文档编号C10B53/04GK1059751SQ91103458
公开日1992年3月25日 申请日期1991年5月21日 优先权日1991年5月21日
发明者葛岭梅, 曲星武, 舒新前, 周安宁 申请人:西安矿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