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高速铁路隧道防开裂衬砌构造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铁路隧道衬砌构造,特别涉及应用于高速铁路隧道II、 III级围
岩的防开裂衬砌构造。
背景技术:
隧道衬砌构造包括外衬和内衬,其中作为初期支护外衬采用喷射混凝土以封闭围
岩。我国在以往的普通铁路隧道中的n、ni级围岩衬砌均采用素砼结构,不单独考虑二次 衬砌的防开裂措施。而高速铁路由于列车运行速度相当快,对隧道二次衬砌提出了防止开 裂的高要求。从结构计算角度看,n、ni级围岩隧道二次衬砌采用素混凝土结构均能满足 承载要求,但从使用耐久性性能分析则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是由于素混凝土结构在施工过 程中存在微裂缝,微裂缝在高速铁路运营过程中受频繁的空气动力影响产生疲劳破坏,将 使微裂缝逐步扩展,甚至交错贯通,以至于引起混凝土掉块事故,给铁路运营的安全造成威 胁。因此,需要寻求适当的措施以抑制二次衬砌微裂缝的产生与扩展,以满足高速铁路运营 的安全性要求。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高速铁路隧道防开裂衬砌构造,该构 造能有效地抑制II、 III级围岩隧道二次衬砌微裂缝的产生与扩展,以满足高速铁路运营 的安全性要求。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本实用新型高速铁路隧道防开 裂衬砌构造,包括外衬和混凝土浇注而成的内衬,其特征是所述内衬的拱墙段内沿线路纵 向间隔布设有钢架;内衬内在靠近其内表面处埋设有单层钢筋网片。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二次衬砌混凝土表面光洁、外观良好、无开裂,能有效 地抑制II、 III级围岩隧道二次衬砌微裂缝的产生与扩展,并满足高速铁路运营的安全性 要求。
本说明书包括如下两幅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高速铁路隧道防开裂衬砌构造的横断面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高速铁路隧道的防开裂衬砌构造中钢筋网片的布设方式示意图。 图中示出部位、构件名称及所对应的标记外衬10、内衬20、钢架21、钢筋网片22、 环向钢筋22a、纵向钢筋22b。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0011 ] 参照图1 ,本实用新型高速铁路隧道防开裂衬砌构造包括外衬10和混凝土浇注而 成的内衬20。所述内衬20的拱墙段内沿线路纵向间隔布设有钢架21,内衬20内在靠近其 内表面处埋设有单层钢筋网片22。 一般承载结构均采用双面配筋,而在本实用新型中II、 III级围岩内衬结构主要作为安全储备,其承受围岩荷载相对较小,裂缝控制主要针对二次 衬砌的内表面,采用内表面钢筋网片护面的型式可以达到控制裂缝的目的。考虑施工方便, 所述钢架21宜采用三肢主筋钢架,以保证主筋保护层以及钢架21架立的稳定性,钢筋网片 22固定在钢架21的内侧一肢主筋上。参照图2,所述钢筋网片22由分别沿内衬20环向和 线路纵向延伸的环向钢筋22a、纵向钢筋22b交错构成。环向钢筋22a、纵向钢筋22b通常 可采用①14的钢筋,间距为150mm。 以上所述只是用图解说明本实用新型高速铁路隧道防开裂衬砌构造的一些原理, 并非是要将本实用新型局限在所示和所述的具体结构和适用范围内,故凡是所有可能被利 用的相应修改以及等同物,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所申请的专利范围。
权利要求高速铁路隧道防开裂衬砌构造,包括外衬(10)和混凝土浇注而成的内衬(20),其特征是所述内衬(20)的拱墙段内沿线路纵向间隔布设有钢架(21);内衬(20)内在靠近其内表面处埋设有单层钢筋网片(22)。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高速铁路隧道防开裂衬砌构造,其特征是所述钢架(21)采用的是三肢主筋钢架。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高速铁路隧道防开裂衬砌构造,其特征是所述钢筋网片(22)固 定在钢架(21)的内侧一肢主筋上。
4. 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高速铁路隧道防开裂衬砌构造,其特征是所述钢筋网片 (22)由分别沿内衬(20)环向和线路纵向延伸的环向钢筋(22a)、纵向钢筋(22b)交错构 成。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高速铁路隧道防开裂衬砌构造,其特征是所述环向钢筋(22a)、 纵向钢筋(22b)采用①14的钢筋,间距为150mm。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高速铁路隧道防开裂衬砌构造,旨在有效地抑制二次衬砌微裂缝。它包括外衬(10)和混凝土浇注而成的内衬(20),所述内衬(20)的拱墙段内沿线路纵向间隔布设有钢架(21),内衬(20)内在靠近其内表面处埋设有单层钢筋网片(22)。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二次衬砌混凝土表面光洁、外观良好、无开裂,能有效地抑制II、III级围岩隧道二次衬砌微裂缝的产生与扩展,并满足高速铁路运营的安全性要求。
文档编号E21D11/14GK201513181SQ20092008236
公开日2010年6月23日 申请日期2009年7月7日 优先权日2009年7月7日
发明者喻渝, 杨建民, 王亚军, 赵华峰, 陈赤坤, 高扬, 高树峰, 黄棋 申请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