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用于检验钢板桩的角度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测量工具,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检验钢板桩的角度规。
背景技术:
钢板桩广泛应用于建筑基础施工中,常被用于建筑基坑、隧道、边坡、船坞、码头、河堤以及桥墩围堰等领域。钢板桩具有高强度、轻型、防水性能好、耐久性强等优点,而且便于快速施工,互换性良好,可重复使用20次以上,使用寿命可长达50年等等。U型钢板桩I作为型钢来说,其断面结构复杂(图1所示)。而钢板桩的腹板11与侧板12的相交角度d不仅影响外观美观,而且直接影响到钢板桩对穿后的平整度以及耐冲击性。现有标准中,如国标GB/T20933-2007以及欧标EN10248-1:1996和EN10248-2:1996均未介绍适合的检验方法及其使用量器具。目前在实际生产中钢板桩的腹板11与侧板12的相交角度d的检验一直采用普通角度规。这种检验方法,存在较大的误差,而且检验效率偏低,检验的时间过长将直接影响到钢板桩的连续性生产。
实用新型内容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提高钢板桩的检验效率,以及检查精度和检查质量的角度规,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检验钢板桩的角度规,包括卡规本体,所述卡规本体上设有第一校验槽和第二校验槽,所述第一校验槽和第二校验槽均为V形槽,所述第一校验 槽的角度为钢板桩的腹板与侧板相交角度允许的最大角度,所述第二校验槽的角度为钢板桩的腹板与侧板相交角度允许的最小角度。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校验槽和第二校验槽分别设于卡规本体两端。进一步地,所述卡规本体上设有条形槽构成握持部。进一步地,所述钢板桩为U形钢板桩。通过以上技术方案,使用本实用新型的角度规检验钢板桩腹板与侧板的相交角度,操作简单,实用方便,可迅速并准确判定钢板桩腹板与侧板的相交角度是否合格,显著提高了检验钢板桩的效率,同时也提高了钢板桩的检查精度和检查质量。
图1为U形钢板桩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宽度角度规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示意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示意图。元件标号说明:IU形钢板桩[0017]11腹板12侧板2角度规21第一校验槽22第二校验槽23条形槽d相交角度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请参阅图1至图4。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图1至图4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用于检验钢板桩的角度规的一种实施方式,如图2所示,包括卡规本·体2,卡规本体2上设有第一校验槽21和第二校验槽22,第一校验槽21和第二校验槽22均为V形槽,第一校验槽21的角度为钢板桩的腹板11与侧板12相交角度d允许的最大角度,第二校验槽22的角度为钢板桩的腹板11与侧板12相交角度d允许的最小角度。因为钢板桩端面的形状和复杂,在实际生产中往往难以保证钢板桩的腹板11与侧板12相交角度d为最佳角度,所以相交角度d只要在标准允许偏差的上偏差和下偏差内均为合格。本实用新型的角度规即用以对相交角度d进行检验,相交角度d允许的最大角度和最小角度由标准中的允许偏差值的上偏差值和下偏差值得来。为方便操作,第一校验槽21和第二校验槽22分别设于卡规本体2的两端。本实施例以U形钢板桩I为例作具体详述:如图3所示,先用第二校验槽22检验,如果钢板桩的腹板11与侧板12的相交部位能全部卡入第二校验槽22内,则说明腹板11与侧板12的相交角度d偏小,超出公差,该产品不合格。如果不能卡入第二校验槽22内,则进行下一步。如图4所示,然后利用第一校验槽21检验,如果钢板桩的腹板11与侧板12的相交部位不能卡入第一校验槽21,则说明腹板11与侧板12的相交角度d偏大,超出公差,该产品不合格。如果钢板桩的腹板11与侧板12的相交部位能全部卡入第一校验槽21,则说明腹板11与侧板12的相交角度d合格。同时为防止操作过程中,角度规从工作人员手中不慎滑脱,卡规本体2上设有条形槽23构成握持部。[0032]综上所述,通过使用本实用新型的角度规检验钢板桩腹板与侧板的相交角度,操作简单,实用方便,可迅速并准确判定钢板桩腹板与侧板的相交角度是否合格,显著提高了检验钢板桩的效率,同时也提高了钢板桩的检查精度和检查质量。所以,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 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权利要求1.一种用于检验钢板桩的角度规,包括卡规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卡规本体上设有第一校验槽和第二校验槽,所述第一校验槽和第二校验槽均为V形槽,所述第一校验槽的角度为钢板桩的腹板与侧板相交角度允许的最大角度,所述第二校验槽的角度为钢板桩的腹板与侧板相交角度允许的最小角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检验钢板桩的角度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校验槽和第二校验槽分别设于卡规本体两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检验钢板桩的角度规,其特征在于,所述卡规本体上设有条形槽构成握持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检验钢板桩的角度规,其特征在于,所述钢板桩为U形钢板桩。 ·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检验钢板桩的角度规,包括卡规本体,所述卡规本体上设有第一校验槽和第二校验槽,所述第一校验槽和第二校验槽均为V形槽,所述第一校验槽的角度为钢板桩的腹板与侧板相交角度允许的最大角度,所述第二校验槽的角度为钢板桩的腹板与侧板相交角度允许的最小角度。使用本实用新型的角度规检验钢板桩腹板与侧板的相交角度,操作简单,实用方便,可迅速并准确判定钢板桩腹板与侧板的相交角度是否合格,显著提高了检验钢板桩的效率,同时也提高了钢板桩的检查精度和检查质量。
文档编号E02D33/00GK203129195SQ20132006119
公开日2013年8月14日 申请日期2013年2月1日 优先权日2013年2月1日
发明者操金富, 韩丹梅 申请人:科赫工业设备技术(上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