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钻孔装置,具体是一种可排屑的旋挖钻机复合钻头,应用于工程中的钻孔挖掘。
背景技术:
旋挖钻机是一种适合建筑基础工程中成孔作业的施工机械。主要适于砂土、粘性土、粉质土等土层施工,在灌注桩、连续墙、基础加固等多种地基基础施工中得到广泛应用,广泛用于市政建设、公路桥梁、高层建筑等地基础施工工程。钻头作为旋挖钻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担负着切削、打碎岩石和其他各种地质组成部分的重任。现有技术中的旋挖钻机钻头,有稳定性差、易被碎屑堵塞、一体式不可拆分等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多个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排屑的旋挖钻机复合钻头。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可排屑的旋挖钻机复合钻头,包括复合型钻头部、排屑系统和安装部,所述复合型钻头部安装在安装部上,安装部通过其外侧的螺纹与钻桅杆相连接;所述复合型钻头部由两个分支钻头部复合而成,两个分支钻头部顶端分别安装一个金刚石钻头,这样的结构具有更优秀的抗冲击性能,钻头磨损速度慢,使用寿命更长;所述复合型钻头部为内部中空设计,内部的底端设有密封层,密封层与复合型钻头的内壁共同围合成排屑腔室;所述排屑腔室可容纳大量钻头在切削、破碎石块和泥土时产生的碎屑,防止碎屑堵塞复合钻头的关键关节和部件,优化钻孔效果,延长钻头寿命;所述排屑腔室底部设有密封层底部中间位置还设有排屑系统;所述排屑系统包括排屑口、排屑挡片以及轴承机构,排屑挡片可在其两侧轴承机构的带动下进行持续的逆时针旋转,并在不断旋转的过程中将排屑腔室内容纳的碎屑、齑粉排出;所述复合型钻头部的两个分支钻头部中间的鞍部处还设有喷水孔,所述喷水孔会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喷出冷却水来进行冷却、降尘和清洗。
进一步地,所述的一种可排屑的旋挖钻机复合钻头的所有部件均可拆卸和替换,例如两个金刚石钻头在正常情况下可高效配合作业,在其一损坏的情况下,另一个钻头也可以独立作业,若要恢复两个钻头的正常作业模式,只需要将损坏的金刚石钻头拆卸下来并更换新的金刚石钻头,其他部件同理,这样的设计可以有效地解决其他现有技术的焊接一体化的浪费问题。
进一步地,所述密封层为一组静密封,所述静密封包括一个o型密封圈和其两侧的挡圈,所述o型密封圈内侧挡圈的中间设有供水管道;所述密封层可以很好的将碎屑包围在排屑腔室中,防止碎屑向下渗透,损坏钻桅杆。
优选地,所述复合型钻头部和安装部采用的材料为锰钒硼钢、锰钨硼钢、硅锰钼钨钢、铬硅钢、铬锰钼钢、锰钼钒钢、铬锰硅钢、铬镍钢、铬镍钼钢、铬镍钼钒钢中的一种但不限于其他优质的材料。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发明所采用的复合式钻头的结构具有更优秀的抗冲击性能,更高的钻孔效率,钻头磨损速度降低,使用寿命大大延长;独特的排泄系统可以高效地排出钻头缝隙间的碎屑,可以基本保证密封层下面的关节和部件不被碎屑侵蚀;本发明特有的各部件独立可拆卸结构可以仅更换损坏部件而不用整体废弃,这降低了施工的成本,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俯视图;
如图所示,1.金刚石切割齿,2.金刚石钻头,3.复合型钻头部,4.排屑腔室,5.喷水孔,6.排屑口,7.排屑挡片,8.轴承机构,9.螺纹,10.密封层,11.安装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本领域技术人员能搞好的理解本发明,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发明在具体实施时提供了一种可排屑的旋挖钻机复合钻头,包括复合型钻头部3、排屑系统和安装部11,所述复合型钻头部3有两个分支钻头部分别安装一个金刚石钻头1,其下方与安装部11相连接;所述复合型钻头部3为中空设计,其内部为可容纳切割碎屑的排屑腔室4;所述排屑腔室4底部设有密封层10底部中间位置设有排屑系统;所述排屑系统包括排屑口6、排屑挡片7以及轴承机构8;所述排屑挡片7可通过其两侧轴承机构8的作用持续逆时针转动;所述复合型钻头部3的两个分支钻头部中间的鞍部还设有喷水孔5;所述安装部11的外侧表面设有螺纹9。
所述一种可排屑的旋挖钻机复合钻头的所有部件均可拆卸。
所述密封层10为一组静密封,所述静密封包括一个o型密封圈和其两侧的挡圈,所述o型密封圈内侧挡圈的中间设有供水管道。
所述复合型钻头部3和安装部11采用的材料为锰钒硼钢、锰钨硼钢、硅锰钼钨钢、铬硅钢、铬锰钼钢、锰钼钒钢、铬锰硅钢、铬镍钢、铬镍钼钢、铬镍钼钒钢中的一种但不限于其他优质的材料。
施工时,将所有部件按要求组装成一个可排屑的旋挖钻机复合钻头,将安装部的螺纹连接到钻桅杆即可开始作业;该复合钻头的钻孔效率比单钻头的钻孔效率高30%-50%,两个钻头合作钻孔可有效的减轻磨损速度,延长钻寿命;当其中一个钻头损坏时,另一个钻头单独作业仍可与现有技术中的单钻头的钻孔效率相当;损坏的钻头或其他部件仅需拆卸更换新钻头或新部件即可而不用整体废弃。
以上对本发明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