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膨胀材料的瓦斯抽采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瓦斯抽采技术,尤其涉及一种基于膨胀材料的瓦斯抽采方法。
【背景技术】
[0002]煤与瓦斯突出是造成煤矿生产过程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煤矿开采水平的延伸,地应力增加,瓦斯压力升高,造成局部区域瓦斯积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也越来越严重,瓦斯防治难度也越来越大。瓦斯抽、排(瓦斯抽采和瓦斯抽采)是防治瓦斯的主要技术措施之一,但是对于低透气性煤层,瓦斯抽、排效果较差,达不到瓦斯治理的目的。中国煤矿瓦斯抽采技术虽有很大发展,但由于我国煤矿开采采煤量大,具有瓦斯抽采系统矿井的产煤量仅占煤矿开米总产量的15.1 %,抽米瓦斯量仅占开米矿井瓦斯涌出量的10.2%,故抽采瓦斯工作应进一步加强,并且存在工程量大、作业时间长、技术要求高的问题,而且在采煤工作面作业往往带来安全隐患。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基于膨胀材料的瓦斯抽采方法,该方法能有效、安全的抽采煤层中积聚的瓦斯。
[0004]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0005]本发明的煤层中瓦斯抽采的方法,包括对采煤工作面中的煤层进行钻孔,使用膨胀材料进行煤层压裂,再通过抽采钻孔进行瓦斯抽采。
[0006]所述的膨胀材料对煤层压裂瓦斯抽采的步骤:
[0007]a、钻孔阶段:根据煤层的自由度及硬度,在煤层上布置膨胀钻孔和抽采钻孔,所述钻孔孔径为25-100mm,孔深为50_180m,钻孔之间的间距为2_10m ;
[0008]b、配制阶段:选用膨胀材料时,根据不同的煤层温度和膨胀材料的特性要求进行配比,配制膨胀剂的水灰比为0.2-0.35,根据钻孔的倾斜度进行配比,将膨胀材料先用纸包装成圆柱状,浸水后填入钻孔;
[0009]C、填孔阶段:在填装膨胀剂前应该保证钻孔孔内和孔旁洁净,煤层钻孔内的残余煤渣和水应用高压空气吹洗干净。将膨胀剂按一定比例间距压入膨胀钻孔内,并用封孔材料迅速堵口,膨胀材料反应后将煤层压裂;
[0010]d、抽采阶段:膨胀材料将煤层压裂后,煤层透气性增大,通过抽采钻孔进行抽采,瓦斯浓度降低。
[0011]由上述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发明所述的基于膨胀材料的瓦斯抽采的方法,由于使用膨胀材料对煤层进行静态压裂,具有安全性高,易操作,成本低的特点,膨胀过程中不会发生震动、噪音、粉尘和有毒气体。适用于各种煤矿的瓦斯抽采,尤其适用于低透性矿井的瓦斯抽采的处理。
【附图说明】
[0012]图1为本发明的钻孔于煤层工作面布置示意图;
[0013]图2是本发明膨胀钻孔膨胀材料充填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4]本发明的基于膨胀材料的瓦斯抽采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是,包括对采煤工作面中的煤层进行钻孔,在膨胀钻孔注入膨胀剂对煤层进行静态压裂,增加煤层透气性,再通过抽米钻孔进行瓦斯抽米。
[0015]用膨胀材料对岩层进行静态压裂时,首先根据煤层的自由面及硬度,在煤层上布置膨胀钻孔和抽采钻孔;
[0016]然后选用膨胀材料,并根据膨胀材料的特性要求进行配制;
[0017]之后将配好的膨胀材料灌入膨胀钻孔,膨胀材料反应后将煤层破碎;
[0018]煤层被压裂后,瓦斯可以通过抽采钻孔和负压设备进行瓦斯抽采。
[0019]具体在布置膨胀钻孔和抽采钻孔时,最好遵循以下原则:
[0020]一般膨胀材料在施工时环境温度高、破碎孔直径大、水灰比小、孔距小时,开裂时间快、效力大;反之,开裂时间慢、效力小。因此,要根据现场条件及施工成本等综合考虑布孔的孔距和孔径。
[0021]具体实施,如图1所示,在煤层上垂直于工作面布置水平膨胀钻孔和抽采钻孔,间隔一个或多个装药孔便保留一个空孔不装静态破碎剂,这样不装静态破碎剂的空孔便作为抽采钻孔。这种装药的方法可以采用从煤层两侧向内顺序破碎的方式,也可以采用一次破碎的方式。
[0022]钻孔时,膨胀钻孔应较中部的抽采钻孔适当密集,以确保周边介质先被破裂。
[0023]膨胀钻孔直径可在25-100mm之间的范围。按煤层实际情况进行优选膨胀钻孔孔的最优孔径为60mm。
[0024]膨胀钻孔的孔深最好在50-180m之间,根据煤层厚度和瓦斯积聚程度等进行优选尺最优为50-100m。
[0025]膨胀钻孔与抽采钻孔之间的间距最好为2-10m,根据煤层硬度优选尺寸,最优尺寸为4-6m,在布置膨胀钻孔的同时布置抽采钻孔,从而进行瓦斯抽采。
[0026]选用膨胀材料时,要根据不同的季节和温度,选用适合的膨胀材料;对膨胀剂进行配制时,根据破碎孔的倾斜度选择配比:配制膨胀剂的水灰比一般为0.2-0.35。
[0027]如图2所示,在填装膨胀剂前应该保证钻孔孔内和孔旁洁净,煤层钻孔内的残余煤渣和水应用高压空气吹洗干净。使用挤压或灌浆栗将膨胀剂压入孔内,也可以将静态破碎剂先用纸包装成圆柱状,浸水后填入膨胀钻孔。对不同的膨胀钻孔采用不同的比例间距充填,从而保证压裂效果和充分利用膨胀材料。
[0028]实际工程中可根据膨胀材料的原理,首先对煤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实验,根据实验结果调整施工参数。
[0029]施工中还应注意:
[0030]膨胀材料属碱性,对皮肤有轻度腐蚀,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及乳胶手套,填充钻孔直至裂纹发生前请勿对着孔口直视,以防偶尔发生的冲孔现象伤害眼睛;搅拌后的浆体应在5分钟内填孔完毕;搅拌中发现浆体升温迅速且烫手变干,应将浆体倒在地下舍弃不用;不同型号的静态破碎剂不可混用,严禁勾兑其它化学品;严格防潮,拆包后应尽量用完。
[0031]本发明具有安全性高,易操作,成本低的特点,膨胀过程中不会发生震动、噪音、粉尘和有毒气体。适用于各种煤矿的瓦斯抽采,尤其适用于低透性矿井的瓦斯抽采的处理。膨胀压力大,最大可达lOOMPa。适用于各种煤层的破碎。
[0032]膨胀剂属于水泥类的膨胀凝胶材料,与水发生水化反应,形成固相体积倍增的结晶,从而对煤层钻孔产生压缩压力,当压缩应力、垂直方向的张拉应力超过了煤体的抗拉强度时,便使破碎体发生发生龟裂。
[0033]膨胀剂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破碎施工技术,由于它可在无振动、无飞石,无噪音、无污染的条件下破碎或切割岩层或混凝土构筑物,极适合于城市建设中各类钢筋混凝土基础、建筑物的拆迀及桥梁、码头、道路、涵洞的改扩建。因而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静态破碎技术已成功地在地面得到应用,但在煤层瓦斯抽采中还未有应用的先例。本发明正是将膨胀材料应用到煤矿的安全生产中。
[0034]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基于膨胀材料的瓦斯抽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对低透性煤层中积聚的瓦斯进行抽采,在膨胀钻孔注入膨胀材料对煤层进行静态压裂,再通过抽采钻孔进行瓦斯抽采;利用膨胀材料对煤层压裂瓦斯抽采的步骤包括: a、钻孔阶段:根据煤层的自由度及硬度,在煤层上布置膨胀钻孔和抽采钻孔; b、膨胀材料的配制:选用膨胀材料时,根据不同的煤层温度和膨胀材料的特性要求进行配比: C、填孔阶段:将膨胀材料按一定比例间距压入膨胀钻孔内,并用封孔材料迅速堵口,膨胀材料反应后将煤层压裂; d、抽采阶段:膨胀材料将煤层压裂后,煤层透气性增大,通过抽采钻孔进行抽采,瓦斯浓度降低。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膨胀材料的瓦斯抽采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煤层上垂直于工作面布置水平膨胀钻孔和抽采钻孔,间隔一个或多个装药孔便保留一个空孔不装膨胀材料,这样不装膨胀材料的空孔便作为抽采钻孔,采用从煤层两侧向内顺序破碎的方式或采用一次破碎的方式。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于膨胀材料的瓦斯抽采方法,其特征在于,钻孔时,膨胀钻孔比中部的抽采钻孔密集,以确保周边介质先被破裂。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于膨胀材料的瓦斯抽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膨胀钻孔孔径为25-100mm。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于膨胀材料的瓦斯抽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膨胀钻孔的孔深为50-180m。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于膨胀材料的瓦斯抽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膨胀钻孔与抽采钻孔之间的间距2-10m。7.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膨胀材料的瓦斯抽采方法,其特征在于,选用膨胀材料时,根据不同的季节和岩层的温度,选用适当的膨胀材料; 对膨胀材料进行配制时,根据钻孔的倾斜度选择配比的稠度: 配制膨胀材料的水灰比为0.2?0.35,将膨胀材料先用纸包装成圆柱状,浸水后填入钻孔。8.根据权利要求7述的基于膨胀材料的瓦斯抽采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填装膨胀材料前应该保证钻孔孔内和孔旁洁净,煤层钻孔内的残余煤渣和水应用高压空气吹洗于净;使用挤压或灌浆栗将膨胀材料压入孔内。9.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基于膨胀材料的瓦斯抽采方法,其特征在于,对抽采钻孔通过瓦斯抽采设备进行抽采。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膨胀材料的瓦斯抽采方法,包括对采煤工作面中的煤层进行钻孔,使用膨胀材料进行煤层压裂,再通过抽采钻孔进行瓦斯抽采。首先根据煤层的自由度及硬度,在煤层上布置膨胀钻孔和抽采钻孔;然后根据不同的煤层温度和膨胀材料的特性要求进行配比;再将煤层钻孔内的残余煤渣和水应用高压空气吹洗干净,按照一定比例间距充填膨胀钻孔;最后膨胀剂将煤层压裂后,通过膨胀钻孔对瓦斯进行抽采。该方法使用膨胀材料对煤层进行静态压裂,具有安全性高,易操作,成本低的特点,膨胀过程中不会发生震动、噪音、粉尘和有毒气体。适用于各种煤矿的瓦斯抽采,尤其适用于低透性矿井的瓦斯抽采的处理。
【IPC分类】E21B43/26, E21F7/00
【公开号】CN105114117
【申请号】CN201510486199
【发明人】张嘉勇, 巩学敏, 杨忠东, 常文杰, 周凤增, 郭达, 崔啸
【申请人】华北理工大学
【公开日】2015年12月2日
【申请日】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