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杆通径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石油钻井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石油钻井过程中下钻前对管柱的通畅程度进行检测的工具。
【背景技术】
[0002]在石油钻井过程中,投球到管柱内是很多井下封隔器座封最常见的方式。但是,为了保证球能顺利通过管柱,需要在下钻前对管柱进行通径(预先检测管柱是否被异物堵塞,球能不能顺利通过)。
[0003]在连钻作业中,井队会对每根管柱进行通径,但是钻杆在井下使用过程中,时间长了可能会残存水泥浆,丝扣油、油泥等。管柱经常被异物堵塞,球不能顺利通过。为此,按照作业程序,每次下管柱时对管柱进行通径。然而为了达到通径目的,要么将实心通径规在前一趟起钻前投入管柱内,要么在下钻时在二层台投普通小管柱或物体(外径大于座封球)。上述两种方式存在以下缺陷:起钻前投实心通径规,由于通径规将管柱内部堵死,不能建立正常循环,给井控埋下了重大隐患。下钻时投小管柱等其它物体,井架工必须在二层台投到立柱内,但是一旦操作不慎,其掉到钻台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此外,在二层台上进行通径也严重影响时效。
【实用新型内容】
[0004]鉴于上述原因,本申请提出一种钻杆通径规,其目的是为了减少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
[0005]为了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申请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6]一种钻杆通径规,适用于管井通径,包括沿全长等径空心体和刮翼,所述刮翼沿所述空心体外表面间隔设置。
[0007]进一步地,所述刮翼为内径与所述等径空心体外径等大的圆环。
[0008]进一步地,还包括位于所述等径空心体一端的半圆环状拉环。
[0009]进一步地,还包括钢丝,所述钢丝一端固定在所述半圆环状拉环上。
[0010]本申请和现有技术相比,其有益的技术效果如下:
[0011]首先,沿全长等径的空心体减轻了通径规的重量,由于本申请中的通径规需要在管柱内运动,空心体减少了通径规质量避免因通径规质量过大损坏而管柱内壁;另外,本申请中的通径规具有沿全长等径的空心体减少井控的风险,避免了现有的实心通径规很容易将管柱堵死,在发生井喷时将无法进行抢救的风险。
[0012]其次,刮翼也有两个作用,一是通过刮翼增大浮力,防止通径规破坏井内管柱内工具;二是刮翼在一定情况下对井壁有清洗作用。
【附图说明】
[0013]图1为通径规结构示意图。
[0014]附图标记:1-等径空心体、2-刮翼、3-拉环、4-钢丝。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为使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了,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和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任意组合。
[0016]实施例参见图1,一种钻杆用通径规,适用于管井内管柱的通畅程度的检测,包括沿全长的等径空心体1、刮翼2、拉环3和钢丝4,所述刮翼沿所述空心体外表面间隔设置,其为内径与所述等径空心体外径等大的圆环。刮翼2的作用之一是增大浮力,防止通径规破坏井内管柱内工具;之二是当时间较长时,钻杆上残存水泥浆,丝扣油、油泥导致井径局部变小时,刮翼在一定情况下对井壁有清洗作用。所述拉环3为半圆环状,其半圆环开口处固定连接在等径空心体I的一端。所述钢丝4通长,其一端固定在所述半圆环状拉环上,另一端自由。
[0017]在具体实施例,等径空心体I的长度不能太长,过长在狗腿度大的管柱处过不去,过短重量轻又难以清理管柱璧上的杂质等。对于常见的座封球比如1-7/8〃座封球建议取48cm,对于2-2/8”座封球建议取44cm,对于2-4/8〃座封球建议取40cm。
[0018]在具体实施中,通径规的最大外径要略大于座封球直径,比如常见的1-7/8”座封球其直径为47.62mm,则制作的通径规的最大外径建议取50mm,等径空心体I的外径取38mm,为了确保通径规有足够的重量顺利沿管井下降,建议等径空心体I的壁厚取5mm ;2-2/8”座封球其直径为57.15mm,则制作的通径规的最大外径建议取60mm,等径空心体I的外径取48_,为了确保通径规有足够的重量顺利沿管井下降,建议等径空心体I的壁厚取6mm。2-4/8”座封球其直径为63.50mm,则制作的通径规的最大外径建议取67mm,等径空心体I的外径取56_,为了确保通径规有足够的重量顺利沿管井下降,建议等径空心体I的壁厚取7mm。
[0019]上述钻杆用通径规的使用过程如下:
[0020]起钻前,投入此空心通径规,通径规在下行过程中,等径空心体I先穿过管柱,当管柱壁有水泥等障碍物,最下端的刮翼将会对障碍物进行冲击,在顺利通过管柱后,其余刮翼也对其进行通径,确保比其最大外径更小的座封球顺利通过。
[0021]如果通径规不能顺利通过管柱,在起钻过程中,钢丝会在前一柱钻杆前露出(一般3根一柱钻杆的长度在28.5m左右,钢丝的长度在35m,能确保其露出前一柱钻杆)。在发现不能通径的钻杆后,将其标记,在投球作业中不再使用。
[0022]虽然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实施方式如上,但其内容只是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采用的实施方式,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核心技术方案的前提下,可以在实施的形式和细节上做任何修改与变化,但本实用新型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仍须以所附的权利要求书限定的范围为准。
【主权项】
1.一种钻杆通径规,适用于管井通径,其特征在于:包括沿全长等径空心体和刮翼,所述刮翼沿所述空心体外表面间隔设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钻杆通径规,其特征在于:所述刮翼为内径与所述等径空心体外径等大的圆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钻杆通径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位于所述等径空心体一端的半圆环状拉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钻杆通径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钢丝,所述钢丝一端固定在所述半圆环状拉环上。
【专利摘要】本申请涉及一种钻杆用通径规,适用于管井内管柱的通畅程度的检测,包括沿全长的等径空心体(1)、刮翼(2)、拉环(3)和钢丝(4),所述刮翼沿所述空心体外表面间隔设置,其为内径与所述等径空心体外径等大的圆环。其解决了现有的钻杆通径规容易造成生产安全隐患的技术问题,适用于石油钻井技术领域管井的通畅程度检测及管壁附着物的清理。
【IPC分类】E21B31-107, E21B37-02
【公开号】CN204552669
【申请号】CN201520220506
【发明人】马晓光, 刘建能, 主维刚, 王寿泉, 张克国, 高旭义
【申请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12日
【申请日】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