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自动调心球轴承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调心球轴承,具体涉及一种自动调心球轴承。
背景技术:
调心球轴承是由SKF发明的,调心球轴承的圆柱形外圈的内侧有两条深沟滚道, 呈内球面形,内圈有两条深沟滚道带有双列钢球,内圈与钢球可对外圈自由倾斜,因此轴承 可自动调心,可以自动补偿由于轴的饶曲和壳体变形产生的同轴度误差,适用于承受重载 荷与冲击载荷、其支撑座孔不能与轴保证严格同轴度的部件中,但轴承内圈中心线与外圈 中心线的相对倾斜度不得超过3°。然而某些工况,致使轴承内圈中心线与外圈中心线的相 对倾斜度会远远超过3°,由于轴承外圈的外形呈圆柱体,与安装的设备呈刚性连接,难以 偏离支撑座孔轴向相对转动,届时导致轴承损坏。调心轴承主要用于承受径向负荷,只可承 受少量的轴向负荷,通常不用于承受纯轴向负荷;而角接触球轴承可以同时承受径向负荷 和轴向负荷,也可以承受纯轴向负荷,角接触球轴承的接触角只为15°、25°和40°三种, 限制了承受轴向负荷的能力。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自动调心球轴承,通过改进轴承外圈形状、内圈与钢球对外圈接 触角等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该轴承由具有内球面双列滚道的轴承外圈、外球面的内圈和双 列钢球组成;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将轴承外圈外形加工呈球面形状,与支撑座孔之间呈可万 向转动连接;所述内圈是由各具有单列滚道的双内圈组成;所述外圈、内圈之间相对双列滚道装有双铜保持架;所述内圈与钢球对外圈接触角α为15°、35°和45° ;所述内圈与钢球对外圈接触角为45°。本发明的有益处在于,由于轴承外圈表面采用球面形状,并且与支撑座孔之间呈 可万向转动连接,又由于采用双列保持架、双列内圈,因此可以在较大幅度内自动调整轴线 与支撑座孔的对中,保持轴承不被损坏;由于内圈滚道与钢球对外圈滚道接触角增加和增 大了,因此增大了承受轴向负荷的能力。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图1是自动调心球轴承结构示意图。图2是内圈滚道与钢球对外圈滚道的接触角示意图。图标说明支撑座孔1、外圈2、钢球3、密封环4、球轴承5、保持架6、内圈7、轴8。
具体实施例方式如图1所示,自动调心球轴承外圈2具有双列深沟滚道,呈内球面形,外圈2外形 呈外球面形状,与支撑座孔1之间呈可万向转动连接;与外圈2的双列滚道相对,安装各具 有一单列滚道的双内圈7 ;在外圈2和内圈7之间相对外圈2的双列滚道装有双铜保持架 6,在外圈2和内圈7之间的保持架6上装有双列钢球3。由于采用双保持架6和双内圈7 结构,增大了轴、保持架6、钢球3和内圈7在外圈2内的允许转动的空间和自由度,内圈7 中心线与外圈2中心线的相对倾斜度可以超过3°,进行自动调心;同时,由于外圈2外形 呈球面形状,与支撑座孔1之间呈可万向转动连接,因此当内圈7中心线与外圈2中心线的 相对倾斜度趋向超过最大允许角度时,外圈2会在支撑座孔1中转动,并且随后自动调心恢 复原位置,而不会导致轴承损坏。换言之,也就是说对于在工作中支撑座孔1振动幅度大、 其中心与轴承轴线频繁偏离较大角度的重型设备,调心角接触球轴承可以趋向自动复位、 不致损坏。如图2所示,内圈7滚道与钢球3对外圈2滚道的接触角α为15°、35°和45° ; 由于接触角增加和增大了,因此增大了承受轴向负荷的能力,特别当内圈7滚道和钢球3对 外圈2滚道接触角为45°时,能够承受最大的轴向负荷。
权利要求
一种自动调心球轴承,由具有内球面双列滚道的轴承外圈、外球面的内圈和双列钢球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轴承外圈外形呈球面形状,与支撑座孔之间呈可万向转动连接。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自动调心球轴承,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圈是由各具有单列滚道 的双内圈组成。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自动调心球轴承,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圈、内圈之间相对双列滚 道装有双铜保持架。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自动调心球轴承,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圈与钢球对外圈接触角 α 为 15°、35° 和 45°。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自动调心球轴承,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圈与钢球对外圈接触角 为 45°。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自动调心球轴承,轴承由具有内球面双列滚道的轴承外圈、外球面的内圈和双列钢球组成;将轴承外圈外形加工呈球面形状,与支撑座孔之间呈可万向转动连接;内圈是由各具有单列滚道的双内圈组成;外圈、内圈之间相对双列滚道装有双铜保持架;内圈与钢球对外圈接触角α为15°、35°和45°;本发明的有益处在于,由于轴承外圈表面采用球面形状,并且与支撑座孔之间呈可万向转动连接,又由于采用双列保持架、双列内圈,因此可以在较大幅度内自动调整轴线与支撑座孔的对中,保持轴承不被损坏;由于内圈滚道与钢球对外圈滚道接触角增加和增大了,因此增大了承受轴向负荷的能力。
文档编号F16C33/40GK101975218SQ201010505979
公开日2011年2月16日 申请日期2010年10月9日 优先权日2010年10月9日
发明者何宏 申请人:何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