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动分泵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能够增强制动性能的制动分泵,它是由分泵缸、副缸、皮盘、活塞、防尘套组成。制动分泵缸的内腔设置一个副缸,副缸为一个缸体,副缸内腔是活塞。副缸内腔口和分泵口内腔上有O型胶圈槽,并装有O型胶圈,且其在副缸内腔底与分泵缸内腔有相通的油道。制动油加压到分泵缸内腔时,若活塞无法向前推进时,副缸就会自动连同活塞一起向前推进,推动制动蹄与制动鼓接触摩擦产生制动的能力。
【专利说明】制动分泵
所属【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制动的油制动分泵,它具有双重推动的功能,增强制动安全。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公知的油制动分泵是由分泵缸、皮盘、活塞、防尘套组合而成,将制动油加压至分泵缸,使其活塞推进,造成制动蹄与制动鼓接触摩擦产生制动能力的,但是其分泵内,只有活塞有推动作用,且其活塞与分泵缸因各种原因容易锈死或卡死,而无法推动制动蹄与制动鼓,接触摩擦产生制动能力,更因皮盘磨损,造成制动系统漏油,产生制动失灵,危害行车安全。
【发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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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为了克服现有油制动分泵,因活塞无法推动制动蹄与制动鼓接触,产生制动失灵和因皮盘磨损造成制动油外漏的现象。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油制动分泵,该制动分泵不仅在活塞无法推动制动蹄与制动鼓接触的情况下,将其继续推动产生制动能力。
[0004]而且能防止因皮盘磨损造成制动油外漏的作用。
[0005]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是由分泵缸、皮盘、活塞、防尘套组成。分泵缸的内腔设置一个副缸,副缸为一个缸体,副缸内腔是活塞。副缸内腔口和分泵缸内腔口上有O形胶圈糟,并装有O形胶圈。当制动油加压到分泵缸内腔,制动油经副缸内腔底的油道进入副缸内腔,其副缸内腔的活塞就会受动制动油的压力向前推进,使活塞推动制动蹄与制动鼓摩擦,产生制动能力。若副缸与活塞卡死或锈死时,活塞无法推动制动蹄与制动鼓接触摩擦,此时,制动油的压力就会转移在分泵缸内腔,其分泵缸内腔的副缸受到制动油压力就会连同其内腔的活塞向前推进,使制动蹄受到副缸的推动与制动鼓接触摩擦,产生制动能力,达到增加制动性能的目的。当皮盘受到磨损时制动油会往外漏,会造成制动油不足或制动油路有空气,造成制动失灵,但有分泵缸内腔口或副缸内腔口设置的O形胶圈可以密封制动油使其不会再往外泄油或入空气,达到二次防漏增强制动安全的目的。
[0006]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可以在活塞不能推动制动蹄与制动鼓接触时,继续推动制动蹄与制动鼓接触摩擦,产生制动能力,而且能防且因皮盘磨损造成制动漏油,增强了制动性能。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7]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0008]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油制动分泵图。
[0009]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截面图。
[0010]图3是图1的分解结构图。【具体实施方式】
[0011]在图2所示的实施例中,O形胶圈10在分泵缸I内腔的胶圈槽上,其胶圈槽设置在分泵缸I内腔口 2毫米处;皮盘11套在副缸4的皮盘槽位上,副缸形状为高脚杯形,副缸4放入分泵缸I的内腔,其副缸4的中部直径要小于分泵内腔直径0.2毫米,副缸顶凸圆和分缸外圆一样大,不能使副缸4完全放入分缸I内腔,其副缸4内腔的油道9直径要比皮槽直径小3毫米,O形胶圈槽2在副缸4的胶圈槽上,其胶圈槽设置在副缸4内腔口 2毫米处;皮盘3套在活塞5皮槽上,其活塞5中部直径要小于副缸4内腔0.2毫米,其活塞顶凸圆直径应和副缸顶凸圆一样大,活塞5放入副缸4时,活塞5顶凸圆会重叠在副缸4顶凸圆上,使活塞不能完全放入副缸。防尘套6 —端套在分缸I外圆的U形槽上,另一端套在活塞5顶的U形槽上。图中7是制动油输入孔,图中8是制动油输出孔或油路排汽孔。
[0012]在图3所示中,O形胶圈2放入分泵缸I内腔中,再将皮盘3套在副缸4上,然后将副缸4放入分泵缸I内腔,再将O形胶圈5放入副缸4内腔中,再将皮盘6套在活塞7上,然后再将活塞放入副缸4内腔,最后将防尘套6 —端套在活塞5上,另一端套在分栗缸I上。
【权利要求】
1.一种制动分泵,是由分泵缸、皮盘、副缸、O型胶圈、防尘套组成,其特征是:制动分泵缸的内腔设置一个副缸,副缸为一个缸体,副缸内腔是活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动分泵,其特征是:副缸为高脚杯状,其O型胶圈槽在内腔2毫米处;其副缸的油道在其内腔底中间,且其油道直径不大于2.5毫米;其副缸顶部凸圆和分泵缸外圆一样大;其副缸中部直径比分泵缸内腔直径小于0.2毫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动分泵,其特征是:活塞中部直径比副缸内腔直径小于0.2毫米;活塞顶部凸圆和副缸顶部凸圆一样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油制动分泵,其特征是:分泵缸O型胶圈槽离其内腔口2毫米处。
【文档编号】F16D125/06GK203500334SQ201320281455
【公开日】2014年3月26日 申请日期:2013年5月13日 优先权日:2013年5月13日
【发明者】吴敬瑜 申请人:吴敬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