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用管路固定支架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723496阅读:271来源:国知局
一种车用管路固定支架结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车用管路固定支架结构,包括支架本体,所述支架本体上设置有用于固定管路且具有减震、稳定作用的回形套筒结构;所述套筒内壁固定有橡胶圈,所述套筒两端开口处固定有从套筒内壁延伸出的橡胶翻边结构,所述套筒与支架本体之间设置有加强筋结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成本低廉,结构简单,具有较好的通用性,可运用在转向管路,制动管路,燃油管路等车用管路的装配中,能够提高车用管路装配的稳定性和方便性的车用管路固定支架结构。
【专利说明】
一种车用管路固定支架结构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支架,具体涉及一种能够提高车用管路装配的稳定性和方便性的车用管路固定支架结构。

【背景技术】
[0002]车用管路固定支架,通常具有固定管路保证其走向和隔振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汽车需求量的激增,总装厂对于零部件的装配和运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来由于管路干涉,油液泄露导致的顾客抱怨和汽车安全性问题频发,多数是由于管路支架结构设计缺陷及装配质量低导致的,因此改进管路支架设计结构,提高装配质量对于降低顾客抱怨和提高汽车安全性有很大的影响。目前的结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装配式对装配操作人员要求高,且装配一致性难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支架固定端会张开,给装配带来困难;支架容易变形,同时橡胶套容易移位,对管路固定和减振效果产生影响。


【发明内容】

[0003]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成本低廉,结构简单,具有较好的通用性,可运用在转向管路,制动管路,燃油管路等车用管路的装配中,能够提高车用管路装配的稳定性和方便性的车用管路固定支架结构。
[000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为一种车用管路固定支架结构,包括支架本体,所述支架本体上设置有用于固定管路且具有减震、稳定作用的回形套筒结构;所述套筒内壁固定有橡胶圈,所述套筒两端开口处固定有从套筒内壁延伸出的橡胶翻边结构,所述套筒与支架本体之间设置有加强筋结构。所述支架本体下端设置有两个对称的耳朵支架。所述支架本体下端安装面上设置有通孔。
[0005]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优化了支架的固定结构和减震结构,可有效降低和消除汽车管路系统在装配和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与设计不一致状态,提高汽车安全性和可靠性。本实用新型的优化结构易于实现和装配,成本低廉,具有较好的通用性,可运用在转向管路,制动管路,燃油管路等车用管路的装配中,具有显著实用性。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6]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0007]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背面结构示意图。
[0008]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0009]图中I为支架本体,2为套筒,3为橡胶圈,4为加强筋,5为通孔,6为耳朵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0010]如图1、图2、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车用管路固定支架结构,包括支架本体(1),所述支架本体(I)上设置有用于固定管路且具有减震、稳定作用的回形套筒结构(2),能将管路稳定的包裹其中;所述套筒(2)内壁固定有橡胶圈(3),所述套筒(2)两端开口处固定有从套筒(2)内壁延伸出的橡胶翻边结构,其作用在于保证橡胶圈(3)与支架本体(I)相对位置不变。所述套筒(2)与支架本体(I)之间设置有加强筋结构(4),其作用在于增加支架强度,保证支架包裹管路的稳定性。所述支架本体(I)下端设置有两个对称的耳朵支架(6),该结构的作用在于使支架与管路装配后橡胶套处于压缩状态;保证运输过程和搬运过程中支架安装状态稳定,有利于整车装配。所述支架本体(I)下端安装面上设置有通孔(5)。
[0011]在使用中,本实用新型优化了支架的固定结构和减震结构,可有效降低和消除汽车管路系统在装配和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与设计不一致状态,提高汽车安全性和可靠性。在生产中,本实用新型的优化结构易于实现和装配,成本低廉,具有较好的通用性,可运用在转向管路,制动管路,燃油管路等车用管路的装配中,具有显著实用性。
【权利要求】
1.一种车用管路固定支架结构,包括支架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本体上设置有用于固定管路且具有减震、稳定作用的回形套筒结构;所述套筒内壁固定有橡胶圈,所述套筒两端开口处固定有从套筒内壁延伸出的橡胶翻边结构,所述套筒与支架本体之间设置有加强筋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用管路固定支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本体下端设置有两个对称的耳朵支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用管路固定支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本体下端安装面上设置有通孔。
【文档编号】F16L3/08GK204201286SQ201420570614
【公开日】2015年3月11日 申请日期:2014年9月30日 优先权日:2014年9月30日
【发明者】程海波, 纪春有, 周鹤, 岳德明 申请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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