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变速箱技术领域,具体的涉及一种变速箱中间轴。
背景技术:
变速箱由齿轮和轴组成,通过不同的齿轮组合产生变速变矩,其功能主要有:
1、改变传动比;
2、在发动机旋转方向不变情况下,使汽车能倒退行驶;
3、利用空挡,中断动力传递,以使发动机能够起动、怠速,并便于变速器换档或进行动力输出。
变速箱中间轴的主要作用是连接变速箱一轴和二轴,通过换挡杆的变换来选择与不同的齿轮啮合,使二轴能输出不同转速、转向和扭矩。现有的变速箱中间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使用要求,但是仍存在润滑不足和与其他齿形结构啮合时有卡涩、碰撞等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变速箱中间轴,不仅能够改善润滑效果,而且与其他齿形结构啮合时更加平顺。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变速箱中间轴,包括中间轴本体,所述中间轴本体的一端设有啮合外花键,另一端设有滑动外花键,且所述中间轴本体内设有中心通孔,所述中心通孔内设有通向所述滑动外花键的径向油孔,且所述中间轴本体位于所述啮合外花键所在侧的侧面上设有端面油槽;
所述啮合外花键的所有啮合花键齿远离所述滑动外花键的一端端部均设有锥形端头,所述锥形端头的宽度沿着所述啮合外花键指向所述滑动外花键的方向逐渐增大。
进一步,所述锥形端头的两侧分别设有相对于其所在所述啮合花键齿的对称面呈倾斜设置的斜面Ⅰ,两个所述斜面Ⅰ之间设有垂直于其所在啮合花键齿的对称面并相对于所述中间轴本体的轴线呈倾斜设置的斜面Ⅱ。
进一步,所述斜面Ⅱ相对于所述中间轴本体的轴线的倾斜角度为75-80°。
进一步,所述斜面Ⅱ在垂直于其所在啮合花键齿的对称面的方向上的宽度为0.8-1.2mm。
进一步,所述啮合花键齿的齿顶设有齿顶平面,两个所述斜面Ⅰ分别与所述齿顶平面之间的相交线之间的夹角为90-110°。
进一步,所述径向油孔环形均布设置为至少两个。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发明的变速箱中间轴,通过设置中心通孔和径向油槽,润滑油可通过中心通孔和径向油孔通向滑动外花键,且通过设置端面油槽能够将润滑油导向啮合外花键,能够有效改善润滑效果;通过在啮合花键齿上设置锥形端头,如此,在挂档啮合时,利用该锥形端头可伸入其他啮合齿的齿槽内,以实现快速平稳啮合,确保挂档平顺和能够快速挂档。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本发明提供如下附图进行说明:
图1为本发明变速箱中间轴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左视图;
图3为图1的A-A剖视图;
图4为图1的B详图;
图5为图4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的理解本发明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变速箱中间轴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变速箱中间轴,包括中间轴本体1,中间轴本体1的一端设有啮合外花键2,另一端设有滑动外花键3,且中间轴本体1内设有中心通孔4,中心通孔4内设有通向滑动外花键3的径向油孔5,且中间轴本体1位于啮合外花键2所在侧的侧面上设有端面油槽6。径向油孔5环形均布设置为至少两个,本实施例的径向油孔5环形均布设置为3个,端面油槽6设有2个。
本实施例的啮合外花键2的所有啮合花键齿远离滑动外花键3的一端端部均设有锥形端头,锥形端头的宽度沿着啮合外花键2指向滑动外花键3的方向逐渐增大。
进一步,锥形端头的两侧分别设有相对于其所在啮合花键齿2的对称面呈倾斜设置的斜面Ⅰ7,两个斜面Ⅰ7之间设有垂直于其所在啮合花键齿2的对称面并相对于中间轴本体1的轴线呈倾斜设置的斜面Ⅱ8。斜面Ⅱ8相对于轴套本体1的轴线的倾斜角度α为75-80°,本实施例的斜面Ⅱ8相对于轴套本体1的轴线的倾斜角度α为80°。斜面Ⅱ8在垂直于其所在啮合花键齿的对称面的方向上的宽度b为0.8-1.2mm,本实施例的斜面Ⅱ8在垂直于其所在啮合花键齿的对称面的方向上的宽度b为1mm。本实施例的啮合花键齿的齿顶设有齿顶平面9,两个斜面Ⅰ7分别与齿顶平面9之间的相交线之间的夹角β为90-110°,本实施例的两个斜面Ⅰ7分别与齿顶平面9之间的相交线之间的夹角β为100°。
本实施例的变速箱中间轴,通过设置中心通孔和径向油槽,润滑油可通过中心通孔和径向油孔通向滑动外花键,且通过设置端面油槽能够将润滑油导向啮合外花键,能够有效改善润滑效果;通过在啮合花键齿上设置锥形端头,如此,在挂档啮合时,利用该锥形端头可伸入其他啮合齿的齿槽内,以实现快速平稳啮合,确保挂档平顺和能够快速挂档。
本实施例的滑动外花键为齿数Z=21,模数m=2.5的渐开线外花键,啮合外花键为齿数Z=32,模数m=2的渐开线外花键,且中间轴本体1上设有深度为0.5-0.8mm的渗碳淬火层,以提高表面强度。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发明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