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反转联轴器,更确切的说是一种带有齿轮传动结构的反转联轴器。
背景技术:
中国实用新型专利cn201220342914.2公开了一种摩擦反转式联轴器,用于连接主动轴接头和从动轴接头,包括连轴体、固定三珠推力轴承、散装推动轴承、压环和调节螺套;主动轴接头的端面上设置有第一环形轨道;从动轴接头的端面上设置有第二环形轨道,固定三珠推力轴承的滚珠位于第一环形轨道和第二环形轨道内;从动轴接头远离主动轴一端的端面上设置有第三环形轨道,压环的一端的端面上设置有第四环形轨道,散装推动轴承的滚珠置于第三环形轨道和所述第四环形轨道内;压环的另一端与调节螺套的内端连接,调节螺套的外壁与连轴体的内壁之间通过螺纹连接。但是这种联轴器依靠摩擦力来传递动力,能量损失较大,容易被磨损而报废,使用寿命较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具有一对与联结锥齿轮相啮合的传动锥齿轮,能够较为高效地在两个联结锥齿轮间传递方向向反的扭矩,工作时噪音较低,使用寿命较长的带有齿轮传动结构的反转联轴器。
本发明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技术问题:
一种带有齿轮传动结构的反转联轴器,包括同轴布置的一保护壳和两个联结锥齿轮,所述的保护壳为圆柱形结构,所述的两个联结锥齿轮分别布置在所述的保护壳的两端并与所述的保护壳转动连接,所述的带有齿轮传动结构的反 转联轴器还包括两个传动锥齿轮和一“十”字连接部,所述的“十”字连接部包括一中心定位筒和一连接轴,所述的中心定位筒与所述的连接轴相互垂直布置,所述的中心定位筒与所述的联结锥齿轮同轴布置,所述的连接轴的两端与所述的两个传动锥齿轮转动连接,所述的传动锥齿轮的两侧分别与两个联结锥齿轮相互啮合。
作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连接轴与所述的中心定位筒通过螺纹组成可调节的连接结构。
作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中心定位筒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的两个联结锥齿轮转动连接。
本发明的带有齿轮传动结构的反转联轴器的优点是:具有一对与联结锥齿轮相啮合的传动锥齿轮,能够较为高效地在两个联结锥齿轮间传递方向向反的扭矩,工作时噪音较低,使用寿命较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的带有齿轮传动结构的反转联轴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带有齿轮传动结构的反转联轴器的简化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的中的“十”字连接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其中:
1、保护壳;2、联结锥齿轮;3、传动锥齿轮;
4、“十”字连接部;41、中心定位筒;42、连接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本发明的带有齿轮传动结构的反转联轴器的优点是:具有一对与联结锥齿轮相啮合的传动锥齿轮,能够较为高效地在两个联结锥齿轮间传递方向向反的扭矩,工作时噪音较低,使用寿命较长。
如图1、图2所示,一种带有齿轮传动结构的反转联轴器,包括同轴布置的一保护壳1和两个联结锥齿轮2,该保护壳1为圆柱形结构,该两个联结锥齿轮2分别布置在该保护壳1的两端并与该保护壳1转动连接,该带有齿轮传动结构的反转联轴器还包括两个传动锥齿轮3和一“十”字连接部4,如图3所示,该“十”字连接部4包括一中心定位筒41和一连接轴42,该中心定位筒41与该连接轴42相互垂直布置,该中心定位筒41与该联结锥齿轮2同轴布置,该连接轴42的两端与该两个传动锥齿轮3转动连接,该传动锥齿轮3的两侧分别与两个联结锥齿轮2相互啮合。使用时,将该两个联结锥齿轮2分别与主动轴和从动轴相连接,当主动轴正转时,可以驱动该两个传动锥齿轮3转动,进一步可驱动另一个联结锥齿轮2转动,由于这种带有齿轮传动结构的反转联轴器通过齿轮来传递动力,如果润滑得当,能量损耗极少,磨损现象几乎不存在,使用寿命较长。
如图3所示,该连接轴42与该中心定位筒41通过螺纹组成可调节的连接结构。通过调节该连接轴42与该中心定位筒41的位置,可以调节该两个传动锥齿轮3为最佳的啮合位置,有利于该带有齿轮传动结构的反转联轴器的平稳运行,也有利于降低该带有齿轮传动结构的反转联轴器工作时的噪音。
该中心定位筒41的两端分别与该两个联结锥齿轮2转动连接。这一结构能够进一步提高该两个联结锥齿轮2以及两个传动锥齿轮3的相对位置的稳固程 度,防止齿轮过快磨损。
以上仅仅是本发明的部分实施方式的设计思路,在系统允许的情况下,本发明可以扩展为同时外接更多的功能模块,从而最大限度扩展其功能。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