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心轴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37890阅读:2323来源:国知局
偏心轴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传动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偏心轴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偏心轴一般是通过偏心孔固定在电机旋转轴上,在电机启动时,做凸轮运动。因此广泛应用于汽车、发动机、泵等。

但是,现有的偏心轴装置存在以下缺陷:

现有的偏心轴的主体为多个零部件加工好之后组合而成,或者为铸造而成的一体式。这些偏心轴的缺点是强度不够,或者铸造偏差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种偏心轴装置,其能解决偏差较大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之一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偏心轴装置,包括电机、偏心结构及传动结构,所述电机包括转轴,所述转轴固定于所述偏心结构,所述偏心结构包括偏心轴,所述偏心轴包括旋转轴,所述旋转轴固定于所述传动结构,所述转轴带动所述偏心结构转动使所述传动结构往复运动。

进一步地,所述传动结构包括传动件及轴承,所述轴承固定于所述传动件,所述旋转轴固定于所述轴承。

进一步地,所述偏心轴设有配合孔,所述转轴固定于所述配合孔。

进一步地,所述配合孔设有平位,所述转轴包括配合部,所述配合部沿所述平位滑入所述配合孔使所述转轴固定于所述偏心轴。

进一步地,所述偏心结构还包括平衡件,所述平衡件固定于所述偏心轴。

进一步地,所述偏心轴还设有固定孔,所述平衡件固定于所述固定孔。

进一步地,所述传动结构还包括活塞,所述活塞固定于所述传动件。

进一步地,所述偏心轴装置还包括底座,所述底座包括缸体、本体及气路,所述缸体固定于所述本体,所述缸体与所述气路连通,所述活塞滑动收容于所述缸体。

进一步地,所述传动结构与所述转轴垂直。

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所述偏心结构固定于所述传动结构,所述转轴带动所述偏心结构转动使所述传动结构往复运动,结构新颖,设计巧妙,增强了适用性。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偏心轴装置一较佳实施例的分解图;

图2为图1所示偏心轴装置中一偏心轴的立体图;

图3为图1所示偏心轴装置的立体图。

图中:100、偏心轴装置;10、电机;11、转轴;111、配合部;20、偏心结构;21、偏心轴;211、配合孔;2111、平位;212、固定孔;213、旋转轴;22、平衡件;30、传动结构;31、传动件;32、轴承;33、活塞;40、底座;41、缸体;42、本体;43、气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相冲突的前提下,以下描述的各实施例之间或各技术特征之间可以任意组合形成新的实施例。

需要说明的是,当组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组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设置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设置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请参阅图1-3为本实用新型偏心轴装置100的一较佳实施例,包括电机10、偏心结构20、传动结构30及底座40。

电机10包括转轴11,用于带动配件旋转,转轴包括配合部111,配合部111呈平面状。

偏心结构20包括偏心轴21及平衡件22。偏心轴21设有配合孔211及固定孔212并包括旋转轴213,配合孔211设有一平位2111用于卡扣固定。

传动结构30包括传动件31、轴承32及活塞33,轴承32固定于传动件31,活塞33固定于传动件31。

底座40包括缸体41、本体42及气路43,缸体41固定于本体42,缸体41与气路43连通。

组装偏心轴装置100时,配合部111沿平位2111滑入配合孔211使转轴11固定于偏心轴21,活塞33滑动收容于缸体41。

需要说明的是,转轴11垂直于传动件31,使传动过程更加顺畅。

使用偏心轴装置100时,电机10运转,转轴11带动偏心轴21转动,传动件31上下运动,空气从气路43流入缸体41,活塞部33在缸体41内上下往复运动从而压缩空气,结构新颖,设计巧妙。

上述实施方式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所做的任何非实质性的变化及替换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