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激光标线仪用圆锥镜及其构成的激光标线组件、激光标线仪。
背景技术:
激光标线仪是一种光机电一体化仪器,它大多采用635nm激光二极管,可以在墙面上投射出可见的红色水平直线和铅垂直线,利用仪器内部的自动补偿器可保持激光投射线的水平(或铅垂)位置。主要用于室内装饰、门窗安装、管线铺设、隧道掘进、吊垂线以及质检和工程监理等建筑施工中,是测量中不可或缺的仪器。
若需要同时得到一个向四周360°扩散的激光面和一束与该激光面交叉的激光光束,现有的激光标线仪需要采用较复杂的光路设计,或采用两个激光发生器组件配合完成,机构复杂、实现成本较高、可靠性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同时得到一个向四周360°扩散的激光面和一束与该激光面交叉或垂直的激光光束的激光标线仪用圆锥镜、及其构成的激光标线组件、激光标线仪。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激光标线仪用圆锥镜,包括:圆锥形的镜体,该镜体的中心轴线上设有通孔。上述圆锥镜用于激光标线仪,以同时生成一个向四周360°扩散的激光面和一束与该激光面交叉或垂直的激光光束。
所述圆锥形镜体的底部设有环形凸台或多个扇形凸台。
优选的方案是,所述镜体的圆锥面为镜面。镜体采用铝等金属加工成型,且将圆锥面加工为镜面。其他替代的方案是,镜体采用塑料或玻璃制成,在圆锥面上设置反射层(可采用涂覆反光涂料或镀银等方式得到反射层)。
一种采用上述圆锥镜的激光标线组件,该激光标线组件包括:激光发生组件,并应用于激光标线仪;所述镜体的中心轴线处于激光发生组件输出的激光光束的中心轴上。
所述激光面为平面或锥形面,也可根据需要设置为任意形状的面。
一种采用上述圆锥镜的激光标线仪,其包括激光发生组件,激光发生组件包括筒体,至少该筒体的上段部透明,筒体上端口固定有所述圆锥镜,且圆锥镜的锥面朝内设置;该筒体的下段部内设有激光发生组件的透镜组件,该透镜组件的下方设有激光发生器;所述圆锥镜的锥面对应于筒体的上段部设置;激光发生器输出的激光束经所述透镜组件投射在圆锥镜的顶端,一部分激光在锥面的反射作用下,向四周360°扩散,生成一个向四周360°扩散的激光面;另一部分激光穿过圆锥镜的所述通孔,向外发出一束与该激光面交叉或垂直的激光光束。当该激光面为平面时,所述激光光束与该平面垂直;当激光面为圆锥形面时,所述激光光束处于该圆锥形面的中心轴线上。
发明的技术效果:本发明的圆锥镜用于激光标线仪,可同时生成一个向四周360°扩散的激光面和一束与该激光面交叉或垂直的激光光束。其结构简单,安装便捷,成本低廉,生成的激光面和激光光束的相对始终位置固定,可靠性较高。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圆锥镜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所述圆锥镜的仰视图;
图3是图1的所述圆锥镜的俯视图;
图4是图1的所述圆锥镜的立体图;
图5是图1的所述圆锥镜的另一立体图;
图6是本发明的激光标线组件的断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至5,本实施例的激光标线仪用圆锥镜1,包括:圆锥形的镜体,该镜体的中心轴线上设有通孔2。通孔2优选圆柱形通孔。
所述圆锥形镜体的底部设有环形凸台3或多个扇形凸台,以将该圆锥镜安装在激光标线仪的激光发生组件的筒体的端口上。
所述镜体的圆锥面为镜面。镜体采用铝等金属加工成型,且将圆锥面加工为镜面。其他替代的方案是,镜体采用塑料或玻璃等制成,在圆锥面上设置反射层(可采用涂覆反光涂料或镀银等方式得到反射层)。
实施例2
一种采用上述实施例1中的圆锥镜1的激光标线组件,该激光标线组件包括:激光发生组件,并应用于激光标线仪;所述镜体的中心轴线(也即通孔2的中心轴线上)处于激光发生组件输出的激光光束的中心轴上。
实施例3
一种采用上述圆锥镜的激光标线仪,包括激光发生组件,如图6,激光发生组件包括筒体,至少该筒体的上段部4-1透明,筒体上端口固定有所述圆锥镜1,且圆锥镜1的锥面朝内设置。该筒体的下段部4-2内设有激光发生组件的透镜组件5,该透镜组件5的下方设有激光发生器6。所述圆锥镜1的锥面对应于筒体的上段部4-1设置,以使得锥面反射的激光从透明的上段部4-1向四周发散,形成激光面。
激光标线仪的工作方法,包括:激光发生器6输出的激光束经所述透镜组件5投射在圆锥镜1的顶端,一部分激光在锥面的反射作用下,向四周360°扩散,生成一个向四周360°扩散的激光面7;另一部分激光穿过圆锥镜的所述通孔,向外发出一束与该激光面7交叉或垂直的激光光束8。当该激光面为平面时,所述激光光束与该平面垂直;当激光面为圆锥形面时,所述激光光束处于该圆锥形面的中心轴线上。
根据所述锥面的角度大小,进而控制所述激光面7为平面或锥面。
此外,可在所述锥面上设置凹坑或凸起,以形成所需形状的异形激光面。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发明的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