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检测方法,尤其涉及一种基于下线检测设备的充电电子锁性能检测方法。
背景技术:
电子锁是电动汽车充电的安全性保证,为了实现对车辆的安全充电,需要电子锁在充电时有效闭锁,而在充电完成后又要有效解锁。
但是,对于目前的电动汽车制造过程而言,对电子锁性能的检测依赖于零部件厂商,也即由电子锁的供货厂商在出厂时进行检验,装车后并不进行监测,这就给电动车辆的后期使用带来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的弊端,提供一种基于下线检测设备的充电电子锁性能检测方法。
本发明所述的基于下线检测设备的充电电子锁性能检测方法,包括下线检测设备、车载充电机、和电子锁模块;
并执行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述下线检测设备向所述车载充电机发出电子锁闭锁/解锁指令;
步骤二,所述车载充电机根据所述指令向所述电子锁模块发出闭锁/解锁控制请求信息,所述电子锁模块根据所述请求信息执行相应的闭锁/解锁操作;
步骤三,所述车载充电机将所述电子锁模块的执行状态反馈至所述下线检测设备,并由所述下线检测设备结合所述指令而判断所述电子锁模块的性能是否正常。
本发明所述的基于下线检测设备的充电电子锁性能检测方法的步骤三中,若所述指令为电子锁闭锁指令,所述电子锁模块的执行状态为电子锁未闭锁,则所述下线检测设备判断所述电子锁模块的闭锁功能异常。
本发明所述的基于下线检测设备的充电电子锁性能检测方法的步骤三中,若所述指令为电子锁闭锁指令,所述电子锁模块的执行状态为电子锁闭锁,则所述下线检测设备判断所述电子锁模块的闭锁功能正常。
本发明所述的基于下线检测设备的充电电子锁性能检测方法的步骤三中,若所述指令为电子锁解锁指令,所述电子锁模块的执行状态为电子锁解锁,则所述下线检测设备判断所述电子锁模块的解锁功能正常。
本发明所述的基于下线检测设备的充电电子锁性能检测方法的步骤三中,若所述指令为电子锁解锁指令,所述电子锁模块的执行状态为电子锁未解锁,则所述下线检测设备判断所述电子锁模块的解锁功能异常。
本发明中,由所述下线检测设备根据其发出的指令和最终收到的电子锁模块反馈回的执行状态信息来对电子锁模块的性能进行验证,这样可以有效的检测出装车后的电子锁功能是否正常,降低了因电子锁故障而无法对车辆进行充电的风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所述基于下线检测设备的充电电子锁性能检测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令本领域技术人员参照说明书文字能够据以实施。
本发明所述的基于下线检测设备的充电电子锁性能检测方法,包括下线检测设备、车载充电机、和电子锁模块。
其中,所述下线检测设备为外接设备,其为硬件与软件的结合体,通过该下线检测设备可实现对数据信号的接收处理,并输出相应的处理结果。
所述车载充电机与所述下线检测设备连接,并可接收下线检测设备的指令,以及,可向所述电子锁模块发出相应的闭锁或解锁请求。
所述电子锁模块可根据所述车载充电机的请求信息进行相应的操作,并将执行状态反馈回车载充电机。
如图1所示,本发明所述的基于下线检测设备的充电电子锁性能检测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101,所述下线检测设备向所述车载充电机发出电子锁闭锁/解锁指令。
本步骤中,所述下线检测设备向所述车载充电机发出电子锁闭锁指令或者解锁指令。若当前电子锁为闭锁状态(或者最后一次为闭锁指令),则本次发出解锁指令;反之,若当前电子锁未解锁状态(或最后一次为解锁指令),则本次发出闭锁指令。
步骤102,所述车载充电机根据所述指令向所述电子锁模块发出闭锁/解锁控制请求信息,所述电子锁模块根据所述请求信息执行相应的闭锁/解锁操作。
步骤103,所述车载充电机将所述电子锁模块的执行状态反馈至所述下线检测设备,并由所述下线检测设备结合所述指令而判断所述电子锁模块的性能是否正常。
本步骤中,由所述下线检测设备对电子锁是否能够正确动作进行判断,那么,在下线检测设备也必然会预存相应的评测程序。
若下线检测设备发出的是电子锁闭锁控制指令,则当其接收到电子锁模块反馈回的电子锁执行了闭锁动作的状态信息后,即判断电子锁的闭锁功能正常;若接收到电子锁模块反馈回的电子锁未执行闭锁动作的状态信息(可能未动作或者仍为解锁状态)后,则判断电子锁的闭锁功能异常。
或者,所述下线检测设备发出的是电子锁解锁控制指令,则当其接收到电子锁模块反馈回的电子锁执行了解锁动作的状态信息后,即判断电子锁的解锁功能正常;若接收到电子锁模块反馈回的电子锁未执行解锁动作的状态信息(可能未动作或者仍为解锁状态)后,则判断电子锁的解锁功能异常。
也就是说,本发明中由所述的下线检测设备根据其发出的指令和最终收到的电子锁模块反馈回的执行状态信息来对电子锁模块的性能进行验证,这样可以有效的检测出装车后的电子锁功能是否正常,降低了因电子锁故障而无法对车辆进行充电的风险。
尽管本发明的实施方案已公开如上,但其并不仅仅限于说明书和实施方式中所列运用,它完全可以被适用于各种适合本发明的领域,对于熟悉本领域的人员而言,可容易地实现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离权利要求及等同范围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发明并不限于特定的细节和这里示出与描述的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