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地质水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地质水文检测器。
背景技术:
目前在对地质水进行检测时,大多通过超声波流量仪,以实现对水的深度和高度进行检测,而现有的超声波流量仪大多直接安装在管道上,不使用时,超声波流量仪直接裸露在外,容易遭到人为的破坏,增加了使用成本,而且超声波流量仪不方便进行悬挂和携带,给使用者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为此,本发明提出一种地质水文检测器,用来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地质水文检测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地质水文检测器,包括管道,所述管道的顶部中间位置固定安装有超声波流量仪,超声波流量仪的外部设置有防护箱,防护箱的顶部中间位置固定安装有把手,所述防护箱的外壁两侧下部均固定连接有横板,横板的底部焊接有第一夹板,第一夹板的下方设置有第二夹板,且第一夹板和第二夹板的两侧侧面均固定有安装块,两个安装块通过锁紧螺栓相固定,所述第一夹板和第二夹板相互靠近的一侧侧面均焊接有多个弹簧,多个弹簧相互靠近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挤压板,且挤压板的外表面包裹有耐磨橡胶垫。
优选的,所述第一夹板和第二夹板规格相同,且多个弹簧均周向等距离设置在第一夹板和第二夹板上,多个弹簧的个数为五到四十个。
优选的,所述锁紧螺栓的底部固定有蝶形螺母,且蝶形螺母位于其中一个安装块的底部。
优选的,所述第一夹板、第二夹板和挤压板均呈半圆形结构,且两个挤压板形成的内径等于管道的直径。
优选的,所述防护箱的底部设有长方形开口,且超声波流量仪的上部贯穿长方形开口延伸至防护箱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把手的外表面包裹有防滑橡胶垫。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通过设置有管道,管道通过挤压挤压板,同时通过在挤压板的外表面包裹有耐磨橡胶垫,避免挤压板与管道产生摩擦,提高了管道的使用寿命;
2、通过设置有把手,可用于悬挂和携带,将防护箱套设在超声波流量仪的外部,避免超声波流量仪不使用时裸露在外,从而防止超声波流量仪遭到人为破坏,降低使用成本;
本发明设计合理,结构巧妙,构思新颖,操作简单,使用方便,适合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地质水文检测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地质水文检测器中第一夹板和第二夹板的侧视图。
图中:1管道、2超声波流量仪、3防护箱、4把手、5横板、6第一夹板、7第二夹板、8锁紧螺栓、9蝶形螺母、10弹簧、11挤压板、12安装块、13耐磨橡胶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地质水文检测器,包括管道1,管道1的顶部中间位置固定安装有超声波流量仪2,超声波流量仪2的外部设置有防护箱3,防护箱3的顶部中间位置固定安装有把手4,防护箱3的外壁两侧下部均固定连接有横板5,横板5的底部焊接有第一夹板6,第一夹板6的下方设置有第二夹板7,且第一夹板6和第二夹板7的两侧侧面均固定有安装块12,两个安装块12通过锁紧螺栓8相固定,第一夹板6和第二夹板7相互靠近的一侧侧面均焊接有多个弹簧10,多个弹簧10相互靠近的一端均固定连接有挤压板11,且挤压板11的外表面包裹有耐磨橡胶垫13;通过设置有管道,管道通过挤压挤压板,同时通过在挤压板的外表面包裹有耐磨橡胶垫,避免挤压板与管道产生摩擦,提高了管道的使用寿命;通过设置有把手,可用于悬挂和携带,将防护箱套设在超声波流量仪的外部,避免超声波流量仪不使用时裸露在外,从而防止超声波流量仪遭到人为破坏,降低使用成本;本发明设计合理,结构巧妙,构思新颖,操作简单,使用方便,适合推广。
本实施例中,第一夹板6和第二夹板7规格相同,且多个弹簧10均周向等距离设置在第一夹板6和第二夹板7上,多个弹簧10的个数为五到四十个,锁紧螺栓8的底部固定有蝶形螺母9,且蝶形螺母9位于其中一个安装块12的底部,第一夹板6、第二夹板7和挤压板11均呈半圆形结构,且两个挤压板11形成的内径等于管道1的直径,防护箱3的底部设有长方形开口,且超声波流量仪2的上部贯穿长方形开口延伸至防护箱3的内部,把手4的外表面包裹有防滑橡胶垫。
本实施例中,使用时,通过设置有管道1,管道1通过挤压挤压板11,使得挤压板11挤压弹簧10,从而使得挤压板11将管道1固定住,同时通过在挤压板11的外表面包裹有耐磨橡胶垫13,避免挤压板11与管道1产生摩擦,提高了管道1的使用寿命,然后拧紧锁紧螺栓8,方便对管道1进行固定,通过设置有把手4,可用于悬挂和携带,将防护箱3套设在超声波流量仪2的外部,避免超声波流量仪2不使用时裸露在外,从而防止超声波流量仪2遭到人为破坏,降低使用成本,超声波流量仪2可用于水的深度和高度检测,检测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