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者尿液萃取显色快速检测法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874738阅读:49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吸毒者尿液萃取显色快速检测法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为一种检测人体尿液中是否含有毒品(包括吗啡、海洛因、可待因等)代谢物的方法,通过该方法可判断被检测者是否吸食或注射毒品。
吸食和注射毒品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公害,毒品被称为传播白色瘟疫的罪恶之源,吸毒被称为仅次于心脏病和癌症的“人类第三杀手”。近几十年来,全世界吸毒的人数在不断地增长和蔓延,由于吸毒而给社会带来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对社会治安的危害,引发的传染性疾病的流行和传播,性病和艾滋病毒的流行,已经到了令人深恶痛绝的地步。
使用分析检测手段,对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准确认定吸毒者,对于加强社会治安,开展禁毒工作,对于吸毒者及时戒毒和对其进行跟踪调查,落实社会帮教措施,提高戒断巩固率,降低复吸率是十分必要的。但现有的检测认定吸毒者的方法,是使用气相色谱仪等大型精密仪器。这不但设备价格昂贵,操作繁琐,检测费用高,且难以实现现场检测,检测速度也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经济、快速、简单而准确地对吸毒人员尿液进行检测,以判断其是否吸毒的方法。
从化学上考虑,吗啡、海洛因、可待因等一系列毒品从其结构上看起来非常复杂,但是它们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他们都具有一个基本的共同的分子活性结构中心,简而言之它们都具有一个芳环的结构(a),并且连到一个季碳的中性碳原(b)之上,另外还有一个叔氮原子(c)的存在。正是从这个基本的结构模式出发,化学家们合成了一系列的类似物,他们都不同程度地具有镇痛、成瘾和欣快的活性。例如吗啡、蒂巴因、可待因、美沙酮、杜冷丁等等,它们的相关关系可以表示于下阿片类(吗啡、海洛因等)→进行结构改造和简化→美沙酮↓结构还原←冰←结构改造←杜冷丁←结构改造↓相麻黄碱→肾上腺素似
阿片类化合物经过一系列的结构简化可以看出他们的基本结构与麻黄碱的结构非常近似,而麻黄碱的结构又与肾上腺素的结构非常类似,与其具有相似的作用。
从医学的角度来说,毒品的作用机制与人体内的乙酰胆碱的含量有关,受人体内阿片受体的影响,吗啡和海洛因的代谢是在肝中与葡萄糖醛酸结合形成-3-葡萄糖醛酸甙的形式进行。另外也可发生少量的N-去甲基和O-去甲基反应。在尿中大量以葡萄糖醛酸甙的形式进行排泄。
综合以上两方面的内容,毒品大量经过肾脏以甙的形式进行排泄,而毒品又大多具有与肾上腺素相似的基本骨架,必然对肾脏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通过对肾脏的影响而进一步影响到人体的其他功能包括镇痛、成瘾和欣快感等。也是基于这一点,无论他们的结构多么复杂,代谢途径多么多变,他们都具有共同的结构特征模式和作用机制。从这些出发,我们研究了一种对吸毒者尿液进行快速检测的方法。
本发明方法如下往被检测者的尿液中加入液态醇,摇均并经离心机离心后,取出上层液体,往取出的上层液体内加入铵盐并摇均,最后加入酸溶液,若显紫红色,则可断定尿液中含有吗啡、海洛因等毒物的代谢物,即确定被检测者吸毒。
本发明的优点是1、准确率高达95%以上;
2、设备简易,成本低,操作容易掌握,检测速度快;
3、时效性长,一般3-5天前,有时8-9天前吸过毒均可检测出。
实施例取被检者的尿液4毫升放入试管内,加入液体醇液3毫升,用力摇均1分钟,置于离心机中,在3000转/分的转速离心7分钟,取出,取上层液于另一试管中,加入铵盐液3毫升,充分摇匀后加入酸液2毫升,呈紫红色即为阳性。
曾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至十二日至一九九三年二月七日对207名吸食、注射海洛因者使用该检测法进行吸毒鉴定,准确率达到100%,使用效果好。
被检测人员中,吸食海洛因169人。吸毒时间最长的为四个半,最短为12天,每天吸食海洛因量为0.05克至1.2克,有少量间断吸毒人。
经测定静脉注射海洛因169人,入所第一天阳性率为96.95%(5人为阳性),第二天阳性率为100%,第三天阳性率为100%。吸食海洛因38人,入所第一天检测阳性率为88.37%(5人为阴性),第二天阳性率为97.69%(1人为阴性),第三天阳性率为100%。
尿中吗啡排泄时间最长为入所后八天才转为阴性。一般的在入所后三至五天转为阴性。
权利要求
1.吸毒者尿液萃取显色快速检测法,其特征在于往被检测者的尿液中加入液态醇,摇均并经离心机离心后,取出上层液体,往取出的上层液体内加入铵盐并摇均,最后加入酸溶液,若显紫红色,则可断定尿液中含有吗啡、海洛因等毒物的代谢物,即确定被检测者吸毒。
全文摘要
本发明为一种检测人体尿液中是否含有吗啡、海洛因等毒品代谢物的方法,通过该法可判断被检者是否吸毒。往尿中加入液态醇,摇匀并经离心机离心后,取出上层液体,加入铵盐并摇匀,最后加入酸液,若显紫红色即可确定被检者吸毒。该法准确率高达95%以上,设备简易,成本低,操作易掌握,检测速度快;一般3—5天前,有时6—9天前吸过毒均可检出。
文档编号G01N21/77GK1098783SQ93109668
公开日1995年2月15日 申请日期1993年8月9日 优先权日1993年8月9日
发明者李定达, 高运红 申请人:云南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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