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空制瓦车的控制电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40373阅读:308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空制瓦车的控制电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高空制瓦车的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的屋面彩钢瓦基本都是将彩钢卷在地面压制好后,通过人力或吊机起吊到屋顶,这样不仅费工费力、质量差,还有很大安全隐患。如公开号为CN104831877A的中国专利文件公开的一种高空制瓦车,可将彩钢卷压瓦成型并直接输送至屋面,节省运输和吊装,简化施工程序,可有效提高效率,节省工期,减低施工综合成本。该高空制瓦车不能进行遥控操作,操作人员在施工地面不能有效地观察高空制瓦车上部的工作场景,不利于实现自动化控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高空制瓦车的控制电路,用于解决现有高空制瓦车不能实现遥控控制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高空制瓦车的控制电路,包括上车控制电路和下车控制电路,所述上车控制电路包括PLC控制器,所述PLC控制器连接有触摸屏、编码器、功率限制保护器、现地控制器和遥控控制器,中回供电的输出端子连接有第一交流变压器用于将380V交流电转换为220V交流电,所述第一交流变压器的输出端连接有遥控器电源,所述遥控器电源的两端还并联有电源指示灯和第一直流电源;所述下车控制电路包括大油泵电机和小油泵电机。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高空制瓦车的控制电路还具有以下技术特征:

进一步地,所述上车控制电路还包括用以控制臂架的变幅角度和起升高度的第二控制器,所述第二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有传感器电源、长度传感器和角度传感器;所述第二控制器的输出端连接有臂架伸缩控制继电器的通电线圈、臂架上限控制继电器开关的通电线圈、臂架下限控制继电器开关的通电线圈和臂架工作角度控制继电器的通电线圈。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通过在高空制瓦车的上车控制电路中增设与PLC控制器相连的遥控控制器,可通过遥控控制器实现对上车的遥控作用,使工作人员的操作更加合理、简单;与中回供电的输出端子连接的第一交流变压器可将中回供电的输出端子输出的380V交流电转换为220V交流电,为遥控器电源和第一直流电源供电,保证遥控模块供电稳定可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上车控制电路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遥控器电源的供电电路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第二控制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下车控制电路的控制原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下车控制电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文中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至图5所示的本实用新型的高空制瓦车的控制电路的一个实施例中,该高空制瓦车的控制电路包括上车控制电路和下车控制电路,所述上车控制电路包括PLC控制器10, PLC控制器10连接有触摸屏11、编码器12、功率限制保护器13、现地控制器14和遥控控制器15,中回供电的输出端子连接有第一交流变压器20用于将380V交流电转换为220V交流电,第一交流变压器20的输出端连接有遥控器电源21,遥控器电源21的两端还并联有电源指示灯22和第一直流电源23;所述下车控制电路包括大油泵电机31和小油泵电机32。在该实施例中,通过在高空制瓦车的上车控制电路中增设与PLC控制器相连的遥控控制器,可通过遥控控制器实现对上车的遥控作用,使工作人员的操作更加合理、简单;与中回供电的输出端子连接的第一交流变压器可将中回供电的输出端子输出的380V交流电转换为220V交流电,为遥控器电源和第一直流电源供电,保证遥控模块供电稳定可靠。

在上述实施例中,高空制瓦车的控制电路还具有以下技术特征:所述上车控制电路还包括用以控制臂架的变幅角度和起升高度的第二控制器40,第二控制器40的输入端连接有传感器电源41、长度传感器42和角度传感器43;第二控制器40的输出端连接有臂架伸缩控制继电器的通电线圈51、臂架上限控制继电器开关的通电线圈52、臂架下限控制继电器开关的通电线圈53和臂架工作角度控制继电器的通电线圈54,由此可控制臂架的变幅角度和起升高度,有效地提高了作业范围的安全性。上述实例中的高空制瓦车的控制电路,基于PLC的控制系统,可通过增量型编码器测量彩钢瓦长度,长度脉冲信号反馈给PLC的高速计数器计数,中断输出,来控制变频器输出频率,从而控制电机运行速度,达到精确定长剪切功能;通过增加遥控功能,可在柜控和遥控两种操作模式之间进行切换,使操作更加合理简单;压瓦成型设备采用手动和自动两种工作方式,在测试进料采用手动方式;在批量生产采用自动方式;两种方式可以互换,提高了作业效率。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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