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手持终端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手持终端的电池更换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手持终端换电池时,往往需要先关闭应用程序和操作系统,再关机后才打开电池盖,更换电池。更换电池后还需要启动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需要消耗几分钟的时间,对正常的工作造成影响,降低了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此,本发明提出了一种手持终端的电池更换方法,旨在解决减少开关机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的问题。
一个方面,本发明提出了一种手持终端的电池更换方法,包括:在终端电池槽内设置一与电池接触的开关元件,所述电池的安装时,所述开关元件的闭合并输出闭合信号;拆卸所述电池时,所述开关元件断开,并输出中断信号;所述开关元件与mcu系统连接,所述mcu系统接收所述闭合信号和中断信号,当所述mcu系统接收到所述中断信号时,所述mcu系统控制所述终端进入休眠模式以降低功耗;所述终端内还设置有备用电池,当所述终端进入休眠模式后,所述备用电池为所述终端供电。
进一步地,所述开关元件设置在所述电池与所述电池槽之间的所述电池槽的内底面上。
进一步地,所述开关元件设置在所述电池槽靠近拆卸所述电池的一侧。
进一步地,所述开关元件包括轻触开关或霍尔元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在电池槽内增加一个开关元件,当电池放入时压下开关闭合,取电池时开关断开产生中断信号传递给mcu系统,mcu系统立即进入休眠模式(减小运行速度降低功耗),并通过增加一颗备用电池供电,可以使得终端在不关机的情况下进行电池的更换,节约了终端开关机的时间,提高了电池更换速度,还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发明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终端电池槽结构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终端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发明。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手持终端的电池更换方法,包括:在终端电池槽2内设置一与电池接触的开关元件1,所述电池的安装时,所述开关元件1的闭合并输出闭合信号;拆卸所述电池时,所述开关元件1断开,并输出中断信号;所述开关元件1与mcu系统连接,所述mcu系统接收所述闭合信号和中断信号,当所述mcu系统接收到所述中断信号时,所述mcu系统控制所述终端进入休眠模式以降低功耗;所述终端内还设置有备用电池,当所述终端进入休眠模式后,所述备用电池为所述终端供电。
可以理解的是,通过在电池槽内增加一个开关元件,当电池放入时压下开关闭合,取电池时开关断开产生中断信号传递给mcu系统,mcu系统立即进入休眠模式(减小运行速度降低功耗),并通过增加一颗备用电池供电,可以使得终端在不关机的情况下进行电池的更换,节约了终端开关机的时间,提高了电池更换速度,还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参阅图1所示,开关元件1设置在所述电池与所述电池槽2之间的所述电池槽2的内底面上。具体的,开关元件1设置在终端的内部,其开关控制端露出壳体的内底面,以便于与电池接触。
具体而言,开关元件1设置在所述电池槽2靠近拆卸所述电池的一侧。可以理解的是,终端的电池一般均由一侧翘起以进行电池的拆卸,则开关元件1设置在翘起电池的一侧的电池槽2的内底面上,以使得开关元件1在电池第一时间被拆下时进行终端信号输出,或者电池第一时间安装时,开关元件1输出闭合信号。
具体而言,上述开关元件1可以为轻触开关或霍尔元件。
结合图2所示,其为本实施例提供的终端电路图。其中,mcu系统用于控制终端,mcu系统分别与电池、备用电池和开关元件1连接,电池、备用电池和开关元件1分别接地,即,与终端的壳体连接,并且,开关元件1与mcu系统之间的电路上设置一vdd(单极器件),通过vdd感知电路中的电压,以输出闭合或者终端信号。进一步地,备用电池与充电电路连接,通过充电电路为备用电池供电。
具体而言,备用电池为小容量电池,其只需能够短时间内为终端电路供电即可,备用电池优选为50mah容量。
可以看出,手持终端在更换电池时,不需要关闭应用程序和操作系统。可以减少开关机的时间,在几秒钟内即可完成,提高了工作效率。
上述终端包括手机、手持pos机、掌上游戏机、智能电能表现场校验手持终端设备或者其他可拆卸电池的手持终端设备。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