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使用加锁装置的自动结算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安装在公寓住宅或出租大楼的入口处的加锁装置,用于当居住者外出时代理他/她受理通过使用家庭配送服务配送物品或接收干洗衣服或目录销售商品,本发明尤其涉及一种使用加锁装置的自动结算系统,其中当需要在居住者和商家之间通过加锁装置进行结算时,可以通过加锁装置进行结算。
通常安装在公寓住宅或出租大楼的入口处的加锁装置可以为居住者从商家接受物品,或为商家从居住者接收物品。此外,可能有必须进行结算的情况。例如,当居住者希望通过使用家庭配送服务发送包括产品的包裹时,或当商家向居住者配送物品时需要付款时。
当在配送物品时需要通过使用加锁装置付款时,居住者通常利用银行或邮局来向商家付款。因此,对于居住者来说,必须去银行或邮局,因此使得程序比较复杂。
本发明解决了上述问题,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使用加锁装置的结算系统,其中从居住者向商家进行的结算可以通过使用安装在加锁装置中的读取装置来读取商家识别卡,例如信用卡、电子卡、借记卡、条形码等来实现。
本发明的使用加锁装置的自动结算系统实现了上述目的。包括阅读装置,用于读取事先由一个加锁装置的管理公司和商家之间达成的协议中所确定的商家标识符;操作键,用于读取接收者标识符金额等;传感器,用于检测所述加锁装置的一个盒中是否有物品;电子锁,用于当所述传感器检测到物品时锁住所述盒的门;及中央控制单元,用于存储包括所述接收者标识符、商家名称等的数据,并将这些数据发送到控制中心。
另外,当通过所述操作键输入的所述物品数据比预先设定的金额高时所述加锁装置的盒拒绝接受将所述物品放入其中。
另外,当放入加锁装置的所述物品被取出,并且其购买货款未付时,通过安装在所述加锁装置中的阅读装置读取事先在与所述加锁装置的管理公司签定的协议中确定的接收者标识符,或通过使用操作键输入由所述管理公司给予的密码从而打开位于所述加锁装置中的盒的门,并且在所述管理公司的中央控制单元中存储接收者标识符或密码,从而所述管理公司可以通过接收者标识符或密码来向商品的商家付采购款。
此外,从打印在来自于控制中心的帐单上的条形码中读取付款人和费用,其中该控制中心受房主、管理公司和管理协会的委托通过安装在加锁装置中的条形码阅读器收取,例如电话、水、气和电、或租金和管理费等公用设施费用,并且由安装在所述加锁装置中的阅读装置读取事先在与加锁装置的管理公司所签定的合同中所确定的接收者标识符,或者通过使用操作键输入由所述管理公司给予的密码从而在所述管理公司的中央控制单元中存储接收者标识符或密码,从而所述管理公司可以向公用设施服务公司或委托人付通过接收者标识符或密码所结算的费用。
进而,当与管理公司签定合同的会员访问至少是所述加锁装置的管理公司所建立的购物中心或通过所述购物中心所连接的因特网购物中心时,使用所述加锁装置或位于会员的房子中的计算机或便携式终端,并且购买物品,使用所述加锁装置通过所述管理公司执行采购所述物品的采购价款的结算。
图1是示出根据本发明的自动结算系统的实施例的概略框图。
图2是图1中的加锁装置中的控制盒的电路方框图。
图3是示出货物装入操作的流程图。
图4是示出货物取出操作的流程图。
图5是示出通过因特网采购货物时进行结算的方框图。
图6是委托者委托控制中心收款的方框图。
现在将参考附图描述根据本发明的使用加锁装置的自动结算系统的实施例。
图1示出整体结构,其中参考标记1标识一个安装在公寓住宅、出租大楼等的入口处的加锁装置,并且如在本发明的申请人在日本未审查专利(特开)公开号为9-330458的申请文件中所公开的那样,其结构为当居住者外出时,商家可以将货物放到加锁装置中,并在居住者的邮箱中留下通知其货物已经装到加锁装置中的消息,并且当居住者返回看到消息时,他/她可以打开加锁装置并取出货物。
加锁装置1具有多个具有不同尺寸的盒11,及控制盒12,当商家放入货物及居住者取出货物时操作该控制盒。控制盒12的结构如图2所示。
即,有一个中央控制单元12a,包括十键、释放键、开始键等的操作键12b;一个卡读取器12c,用于读取例如信用卡、电子卡或借记卡等;一个传感器12d,用于检测盒11中是否放有物品,是否被取出;一个监视器12e,用于反映操作过程;一个扬声器12f,用于与一个控制中心通信,并通过语音解释操作过程(虽然未示出,也可以安装用于执行与控制中心之间的通信的麦克风);一个打印机12g,用于打印商家已经放入物品的消息及已经通过下面将描述的卡进行了结算的消息;一个电子锁12h,用于锁住盒11;一个存储器12i;及一个条形码阅读器,用于读取打印在帐单,例如电话、水、气和电帐单上的条形码,并输出费用数据,所有这些与中央控制单元12a相连。
中央控制单元12a与控制中心通过调制解调器(未示出)相连,并与加锁装置1进行电话通信和数据传输。
现在参看图1,TL标识一个公用或私人电话线;A标识控制加锁装置的一个管理公司的控制中心,它通过线路TL与加锁装置1相连;B标识一个卡网络公司,它通过线路TL与控制中心A相连,当信用卡、电子卡或借记卡丢失或被盗时,卡网络公司发布卡不可用通知以提醒商店,并且在使用这种卡时进行误使用检测;C标识与卡网络公司B通过线路TL连接的不同的信用卡公司和银行。
现在将根据上述结构并参考图3和图4描述使用一个加锁装置的自动结算系统的方法。
首先,将参考图3描述向加锁装置1放入物品的方法,其中需要为邮购定单的商家、洗完衣服的洗衣店等收款。此处,在与控制中心A之间的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现发给商家通过加锁装置1为放入的物品进行付款时所使用的卡。
为了放入需要进行付款的物品,需要商家向控制盒12的卡读取器12c插入预先发给的卡,以读取卡(步骤S1)。这里,中央控制单元12a判断是否插入了被发给的卡(步骤S2),如果判断是发给的卡,则可以输入接收者的房间号作为接收者标识符。
接着,商家通过按下操作键12b输入房间号(步骤S3)。这里,控制单元12a判断是否真的存在房间号(步骤S4),如果判断出真的存在房间号,商家可以输入结算款额。
接着商家通过操作键12b输入款额(步骤S5)。接着中央控制单元12a判断款额是否在预先设定的总额内(此处被设为例如¥30,000范围内,从而为了防止在以后的步骤中出现问题可以自动地放入贵重货物)(步骤S6),如果超过该总额,中央控制单元12a等待一个预定时间从而在发生误输入时键操作可以再次执行(步骤S7)。接着在预定时间之后,中央控制单元12a暂停接受键操作(步骤S8)。
在上述S5,如果判断出通过键操作输入的数额在预定范围内,可以使用操作键12b输入盒号。因此,商家通过键操作输入要放入物品的盒号(步骤S9)。这里,中央控制单元12a判断是否输入了盒号(步骤S10),如果输入了,则被输入盒号的盒的电子锁12h被操作以打开门,并且用于检测货物存在的传感器12d开始其操作(步骤S12)。
在这种状态下,当商家向盒中放入物品时,中央控制单元12a监视是否放入了物品,即传感器12d是否检测到货物(步骤S13)。如果判断出物品已经放入,则关上门,同时电子锁12h再次锁上门。然后,当门锁上之后,打印机12g进行工作,发布一个配送通知和一个收据,其上写着委托人的姓名,房间号,日期,价款和商家的名称(步骤S14)。
接收到该配送通知和收据的商家把配送通知放到相同的房间号的邮箱中,并拿走收据,从而完成放入操作。在收据中描述的内容被存入存储器12i,并存储到安装在控制中心A中的计算机中以访问计算机。
接着,将解释从盒中取出放入的物品的方法,其中要付款。对于为了在取出放入的物品时进行付款的信用卡等,只有在与控制中心A签定的合同中指定的卡是可用的。
首先,当居住者看到放在邮箱中的配送通知,或被存储在控制中心A中的计算机中的放入数据所通知时,取出物品。他/她向卡阅读器12c中插入信用卡(步骤S21)。此处中央控制单元12a判断是否插入了卡,如果判断插入了卡,中央控制单元12a接着判断该卡是否是与控制中心A之间可以进行交往的卡,并允许输入密码(步骤S22)。
此处,当可以输入密码时,居住者通过操作键12b输入密码(步骤S23),中央控制单元12a判断密码是否正确(步骤S24),并且当判断输入密码正确时,等待一个预定时间从而键操作可以再次执行,因为可能会发生击键错误(步骤S25)。然后,在预定的时间后,中央控制单元12a暂停接受键操作(步骤S26)。
在上述步骤S24中,如果判断出密码是正确的,则存储在存储器12i中的物品的购买价格被显示在监视器12e上(步骤S27)。然后,居住者检查该价格是否与他/她同意的价格一致或是与他/她在与洗衣店达成的合同中规定的收费一致。如果一致,则按下操作键12b中的确认键(步骤S28),如果不正确,则按下操作键12b中的开始键(步骤S29)。
在上述步骤S29的描述中,如果操作了开始键,处理重新返回到初始化状态,使不可能取出物品,并向控制中心A的计算机发送通知价格不相同的数据。另外中央控制单元12a监视在步骤S28是否操作了确认键(步骤S30),如果中央控制单元12a判断操作了该键,则中央控制单元12a驱动放入物品的盒的电子锁12h,打开门,并且由打印机发布收据(步骤S31)。
在发布收据之后,存储器12i存储已经用卡进行结算的信息,并同时从控制中心A的计算机进行访问,将已经进行结算的信息存储在计算机中。在门被打开的情况下,居住者从盒中取出物品(步骤S32),然后结束所有操作。如在上述所描述的结算方法那样,现在将描述通过使用信用卡或密码执行结算的情况。但是实现可以由控制中心A确定个人识别码,以在以后仅使用该个人识别码来进行结算。
接着将解释系统使用加锁装置进行例如电话、水、气或电帐单结算的情况,其中这些帐单上打印着条形码。
首先,居住者将帐单拿到加锁装置1,并使用安装在加锁装置1中的条形码阅读器12j,以读取条形码。这里。条形码阅读器12j可以安装在加锁装置1中,或可以由一个代码连接并且是手持的。
当条形码阅读器12j读取条形码时,包括预定项目例如应收款等的数据被存储在存储器12i中。接着居住者向卡阅读器12c插入用于进行结算的卡。接着执行在图4的流程图中所示的操作,并且在步骤S27在监视器12e上显示存储在存储器12i中的应收款。并且操作者确认显示的数额并操作操作键12b中的确认键。
当操作确认键时,CPU12a使打印机12g发布至少显示债权人和所接收的数额的收据。结果完成由帐单进行的结算。在完成这种结算之后,将已经通过卡执行了结算的信息存储在存储器12i中,并且在从控制中心A的计算机进行访问时,将已经进行了结算的信息存储在计算机中。
当完成通过卡进行的结算时,通过卡公司C从居住者的银行帐户上划出服务费,并且控制中心A可以通过使用加锁装置1用卡为商家进行结算收费来收取佣金。
当家庭配送服务提供商通过使用例如信用卡等卡从加锁装置1中取出物品时,居住者通常不知道销售费用。因此,下面将解释系统执行结算时的情况。首先,卡被插入卡阅读器12c来打开盒的门并向其中放入包裹。然后,由卡阅读器12c所阅读的卡号被存储在存储器12i中,然后卡号还被存储在控制中心A的计算机中。
然后,拿出包裹的家庭配送服务提供者将家庭配送服务帐单的配送费用发送给控制中心A,由其通知该卡号的卡公司及收费。然后卡公司C从卡的主人的银行帐户上按照上述相同的方法划出相应的数额,并向控制中心A支付佣金。
如果居住者丢失了卡或者卡被盗,他/她将该情况报告给卡网络公司B,B将丢失或被盗的卡的卡号通知给控制中心A的计算机。然后,存在问题的卡号从计算机发送给加锁装置1从而不能使用该卡进行结算。另外,如上述进行结算时所描述的那样,通过使用卡或密码进行结算。但是事先要由控制中心A确定个人识别码,从而仅使用该个人识别码来进行结算。
接着将描述当用户访问因特网上的商场时的系统,用户使用安装在如图5所示的加锁装置1中的计算机和监视器2e,或使用位于用户的房间或与因特网相连的便携式终端(移动电话等)3来进行购物,并且在如上述所描述的实施例中那样在加锁装置1执行购买物品的结算。
首先,希望购买因特网购物中心中的物品的顾客通过使用加锁装置1或位于顾客房子中的计算机1或便携式终端访问由控制中心A建立起来的购物中心D。
当访问购物中心D时,购物中心D的屏幕显示在顾客的显示器上。当顾客想访问另一个购物中心E时,他/她可以点击显示在购物中心D的屏幕上的其它购物中心E的主页并移动到那里。
然后,顾客从位于监视器上的搜索屏幕搜索希望的物品。这时,控制中心A中的计算机监视是否指示在购物中心D和E中购买商品,并且当确定购买商品时,在顾客的显示器上显示是否向顾客的家里进行配送或使用加锁装置1,并且顾客可以选择上述任何方式。
如果顾客选择加锁装置1,他/她输入信用卡的卡号,该卡号是事先通知给控制中心A的(为了安全起见,使用通知给控制中心A的个人识别码是有效的)。完成上述处理之后,控制中心A通过在购物中心D和E开店的商家向家庭配送服务提供者指示向顾客所指定的加锁装置1运送物品。
然后,当家庭配送服务提供者向加锁装置1中放入物品之后,控制中心A接收一个物品配送信号。这样,可能向一个在加锁装置的用户和控制中心A之间预定的通信终端通知物品被放入加锁装置1中(例如,电话(包括移动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
因此,希望接收该信息的居住者去加锁装置1,并根据通常的取出程序从加锁装置1取出物品(即,使用由控制中心A发给的卡)。在上述实施例中,已经解释了在申请购买物品时进行的结算。但是,当从加锁装置1中取出放入的物品时进行结算的情形下,通过执行在上述实施例中所执行的操作,即,在图3中所示出的流程图的操作之后取出物品。
在上述实施例中,已经解释了通过连接由控制中心A所建立的从购物中心D到其它购物中心E的连接购买物品。但是,如果控制中心A与购物中心E事先建立了合同,则预先在购物中心E的屏幕上准备可以由控制中心A所控制的将所采购的物品放入家庭配送加锁装置1中的屏幕。并且想将物品放入家庭配送加锁装置1的物品采购者可以点击屏幕以自动地访问购物中心D,并可以购买在购物中心D的屏幕上的物品,从而物品可以放入家庭配送加锁装置1中。
接着将参考图6描述被公寓的主人委托来收取租金或提供清扫服务的管理公司或被管理协会委托收取管理费的控制中心A进行费用收取的处理。
首先被例如主人、管理公司或管理协会等委托人F委托收取费用的控制中心A向每个居住者或用户通过邮件发送帐单,其中金额、用户代码和月数据被编码。接收到该帐单的居住者或用户去加锁装置1,使用条形码阅读器12j读取打印在帐单上的条形码。
然后通过利用例如上述电子或电话等使用卡进行的公用设备收费结算相似的操作进行结算。然后由每个卡公司向控制中心A支付结算,并且控制中心A将结算费用传输到由委托人所指定的银行帐户上。
在上述实施例中,已经参照位于公寓或出租大楼的家庭配送加锁装置1的情况进行的解释。但是家庭配送加锁装置1的安装位置不限于上述地方,并可以安装到任何地方,例如,私人住宅,公用设施例如火车站等。在这种例子中,使用会员注册号作为接收者标识,而代替房间号。重要的是,只有与控制中心2签定了合同的登记的人可以使用它。
进而在上述实施例中,卡阅读器被用于读取例如信用卡的可用的卡,这种卡被登记用于通过使用从管理公司接收的密码进行结算的手段。但是,可以通过从条形码阅读器12j读取条形码作为接收者标识符来从管理公司进行结算。
如上所述,由于与加锁装置的管理公司签定合同的商家可以放入要求用加锁装置进行结算的物品,并且安装加锁装置的地方的居住者或商家可以取出物品,并通过使用例如信用卡等在与管理公司的合同中所写入的可用的卡进行结算,因此不需要商家收款也不需居住者去银行进行付款。
另外可以对通过使用加锁装置对通过访问由管理公司建立起来的购物中心或通过上述购物中心可连接的其它购物中心购买的物品进行付款,从而使结算更简单和安全。
另外,在对从控制中心发送的公共设施费用例如电话、水、气和电或管理费或租金帐单进行结算时,其中控制中心是受例如房主、管理公司或管理协会委托进行帐单结算,该帐单上打印着条形码,可以通过用条形码阅读器读取条形码来用卡进行帐单结算。结果,不需去邮局或银行就可以在加锁装置进行结算,这在未来的老龄社会中是很有用的。
此外,通过将结算金额限制在一定的钱数范围内,可以防止由于不可预见的事故导致的居住者负担的增加。
权利要求
1.一种使用加锁装置的自动结算系统,包括阅读装置,用于读取事先由一个加锁装置的管理公司和商家之间达成的协议中所确定的商家标识符;操作键,用于读取接收者标识符;传感器,用于检测所述加锁装置的一个盒中是否有物品;电子锁,用于当所述传感器检测到所述物品时锁住所述盒的门;及中央控制单元,用于存储包括所述接收者标识符、商家名称等的数据,以将这些数据发送到控制中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加锁装置的自动结算系统,其特征在于当通过所述操作键输入的所述物品数据比预先设定的金额高时所述加锁装置的盒拒绝接受将所述物品放入其中。
3.一种使用加锁装置的自动结算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放入加锁装置的所述物品被取出,并且其购买货款未付时,通过安装在所述加锁装置中的阅读装置读取事先在与所述加锁装置的管理公司签定的协议中确定的接收者标识符,或通过使用操作键输入由所述管理公司给予的密码从而打开位于所述加锁装置的盒的门,并且在所述管理公司的中央控制单元中存储接收者标识符或密码,从而所述管理公司可以通过接收者标识符或密码来向商品的商家付采购款。
4.一种使用加锁装置的自动结算系统,其特征在于从打印在来自于控制中心的帐单上的条形码中读取付款人和费用,其中该控制中心受房主、管理公司和管理协会的委托通过安装在加锁装置中的条形码阅读器收取,例如电话、水、气和电、或租金和管理费等公用设施费用,并且由安装在所述加锁装置中的阅读装置读取事先在与加锁装置的管理公司所签定的合同中所确定的接收者标识符,或者通过使用操作键输入由所述管理公司给予的密码从而在所述管理公司的中央控制单元中存储接收者标识符或密码,从而所述管理公司可以向公用设施服务公司或委托人付通过接收者标识符或密码所结算的费用。
5.一种使用加锁装置的自动结算系统,其特征在于当与管理公司签定合同的会员访问至少是所述加锁装置的管理公司所建立的购物中心或通过所述购物中心所连接的因特网购物中心时,使用所述加锁装置或位于会员的房子中的计算机或便携式终端,并且购买物品,使用所述加锁装置通过所述管理公司执行采购所述物品的采购价款的结算。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使用加锁装置的自动结算系统,包括:卡阅读器12c,用于读取事先由一个加锁装置的管理公司和商家之间达成的协议中所确定的商家标识符;操作键12b,用于输入接收者标识符等;传感器12d,用于检测所述加锁装置的一个盒11中是否有物品;电子锁1 2h,用于当所述传感器检测到所述物品时锁住所述盒的门;及中央控制单元12a,用于存储包括所述接收者标识符、商家名称等的数据,以将这些数据发送到控制中心。
文档编号G06Q50/00GK1318808SQ0110131
公开日2001年10月24日 申请日期2001年1月11日 优先权日2000年2月1日
发明者原幸一郎 申请人:全职系统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