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货币网络中介支付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571917阅读:48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子货币网络中介支付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货币网络中介支付系统。
现有的银行信用卡网络支付系统,其支付形式为,先付款后发货或者收到货后再付款,此两种付款方式对于电子商务来说存在欺诈的隐患和消费心理的不适应。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网络中介支付系统,对电子贸易提供信用保证支持。
本发明所述的电子货币网络中介支付系统如下它由网络和连接到网络上的买、卖方终端以及配合这套系统发行的存储电子货币的中介卡组成。
在中介卡中设置二个人买、卖双方的个人信息存储区间,包括身份证号码、卡帐号和个人密码信息。另外设有四项存款区买方应付款、买方违约款、卖方违约款和消费款,其中持卡人本人信息存储区与消费款存储区相配合,起到与银行信用卡一样的功能。
交易的买、卖双方各持一卡,通过网络中介支付系统确定联系后,系统把一方的个人密码存入另一方的中介卡中(互相保密),同时把买方应付款,买、卖方违约款同时存入两张卡中,由双方密码共同控制其走向,待买方验货满意后,买方用个人密码授权卖方凭本人密码取出买方应付款及卖方违约款,之后系统允许买方凭个人密码取出买方违约款。
如上所述的电子货币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网络可以是局域网、企业内联网等,也可是这类网络与互联网结合运用,也可加入电信网进行功能补充、强大,总之可以采用一切能把交易双方信息连系起来的网络。
如上所述的电子货币中介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买、卖方网络终端,可以是一台电脑,也可以是一台类似ATM机的设备,也可以是几种IT产品的组合。
如上所述的电子货币中介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用于交易的中介卡,其个人密码可以采用数字密码,也可以采用指纹,视网膜以及其它可用于保密的形式做为个人密码。为了便于大款资金的安全管理,可以把个人密码分解为几个分代码,由几个人分别管理。
如上所述的电子货币中介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在中介卡中,可以在存款区域设置累加记忆功能,也可同时设置多个个人信息存储区。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
,对本发明的双卡组合及支付过程做进一步描述1、在商贸往来中,买卖双方确定交易意向后,买方把卖方的身份证号码输入自己的中介卡中另一个人的信息存储区中,并设定它为卖方存储区,卖方把买方的身份证号码输入自己的中介卡中另一个人的信息存储区中,并设定它为买方存储区,系统通过网络互通信息后,确认两张卡为交易卡。
2、买方在自方卡中存入买方应付款及买方违约款,卖方在自方卡中存入卖方违约款(两种违约款可为零);也可从消费款中划入。
3、系统把对方密码存入中介卡中相应个人信息存储区,并把上述三种款项都存入两张卡中相应存储区中。
4、持卡人输入本人密码后,可做如下查询三种款项,各自所处地位(买方还是卖方)、在双方都输入认可信息后,系统确认上述三种款项必须由双方密码共同控制支取。如果一方不认可,则切断双卡之间联系,把对方个人信息消除,并把不属于买(卖)方的款项在中介卡中消除。以后凭单人密码存取。
5、买、卖双方都可以控制上述三种款项的去向后,开始进行商品移交。如交接顺利,买方通过本人密码授权卖方可凭卖方个人密码取出买方应付款及卖方违约款,卖方取出后,系统允许买方凭个人密码取出买方违约款,买方取出后,系统解除双卡之间的交易关系。
6、如果商品移交不顺利,双方协商解决。如达不成共识,可通过技术鉴定和法律公证,甚至法院裁决系统强行取出三种款项,并重新分配。
系统可对中介卡双卡组合及支付过程提供多种模式支持,如①双方先存入违约款,待准备好发货后再存入买方应付款。
②先存入部分应付款,再订立合同以不动产做抵押作为余款支付保证;待买方验货满意后,再存入余款,同时授权卖方取款。
③设立支付期限,待支付期限后,自动付款的方式。如果买方对货不满意,用个人密码消除支付期限,冻结应付款。
④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细化、开发。
为了方便一卡同时支持多笔交易,可以在上述款项区域设置累加记忆功能,也可同时设置多个个人信息存储区,支持多方做一笔交易,此时可凭多人的个人密码控制交易款的支付,中介卡的功能也可由企业(个人)帐号实现。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子货币网络中介支付系统,它由网络和连接到网络上的买、卖方终端以及配合这套系统发行的存储电子货币的中介卡组成。在中介卡中设置二个人(买、卖双方)的个人信息存储区间,包括身份证号码、卡帐号和个人密码信息。另外设有四项存款区买方应付款、买方违约款、卖方违约款和消费款,其中持卡人本人信息存储区与消费款存储区相配合,起到与银行信用卡一样的功能。交易的买、卖双方各持一卡,通过网络中介支付系统确定联系后,系统把一方的个人密码存入另一方的中介卡中(互相保密),同时把买方应付款,买、卖方违约款同时存入两张卡中,由双方密码共同控制其走向,待买方验货满意后,买方用个人密码授权卖方凭本人密码取出买方应付款及卖方违约款,之后系统允许买方凭个人密码取出买方违约款。可在中介卡中设立支付期限,双方共同控制钱款去向后,过了文付期限,如果买方对货物满意,系统自动允许卖方可凭本人密码取款。如果买方不满意,可凭本人密码进入系统锁住交易三种款项,取消支付期限的功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货币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网络可以是局域网、企业内联网等,也可是这类网络与互联网结合运用,也可加入电信网进行功能补充、强大,总之可以采用一切能把交易双方信息连系起来的网络。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货币中介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买、卖方网络终端,可以是一台电脑,也可以是一台类似ATM机的设备,也可以是几种IT产品的组合。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货币中介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用于交易的中介卡,其个人密码可以采用数字密码,也可以采用指纹、视网膜以及其它可用于保密的形式做为个人密码。为了便于大款资金的安全管理,可以把个人密码分解为几个分代码,由几个人分别管理。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货币中介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在中介卡中,可以在存款区域设置累加记忆功能,也可同时设置多个个人信息存储区。
全文摘要
发行一种存储电子货币的中介卡,卡中设置买、卖双方的个人密码存储区,并设有买方应付款,买、卖方违约款。买、卖双方各持一卡,通过电子货币网络中介支付系统,把本人密码输入到对方卡中(互相保密),并把买方应付款,买、卖方违约款同时存入两张卡中,由双方密码共同控制其走向。电子货币网络中介支付系统可以保证交易的安全性,防止商业诈骗。
文档编号G06F12/00GK1409253SQ0114176
公开日2003年4月9日 申请日期2001年9月18日 优先权日2001年9月18日
发明者冯硕 申请人:冯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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