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辅助照明设备的携带型电脑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334992阅读:29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辅助照明设备的携带型电脑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辅助照明设备的携带型电脑,该辅助照明设备在操作位置时朝该携带型电脑的键盘照射,以便在夜间或黑暗处操作时清楚看到各键的标示及其相对位置。
(2)背景技术一直以来,人们在夜间使用如图1所示的传统携带型电脑10时,尤其是在野外,由于视线不良,在操作该携带型电脑时辨识键盘1上的各键不易,而造成常打错键或操作时间上的延迟。尤其当此种携带型电脑10在不断缩小尺寸的今日,键盘的操作不易已是各携带型电脑制造厂商急需面对与克服的课题。诸如此类的携带型电脑10包括有手掌大小(palm-size)、膝上型(lap-top)以及笔记型(notebook)等等,其中,这些携带型电脑10的键盘1通常会使用较少的键数与较窄的键与键之间的间距等等。
而过去解决操作上述携带型电脑10时的视线不良的问题,通常为将该携带型电脑10移至光线较充裕的地方操作,或额外设置一照明设施,以朝该携带型电脑10的键盘1照射。但此举则失去了使用携带型或笔记型电脑的意义,也就是活动性(mobility)与方便性(convenience)。
(3)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提供一种具有辅助照明设备的携带型电脑20以此改善其在夜间视线不良的状况下的操作性。本实用新型包括一电脑主机部,具有一键盘部以及一与该电脑主机部枢接的遮盖面板,且该遮盖面板在操作时与该电脑主机部形成一可调整的仰角;一显示器,设置在上述遮盖面板的内面且朝向该键盘部;以及一发光装置,具有至少一发光源与一聚焦用反光面板,设置于上述遮盖面板,以朝该携带型电脑的键盘部方向照射。
该辅助照明设备包括至少一如钨丝电灯泡的发光装置,设置在上述电脑的遮盖面板上,且该发光装置的照射角度至少可朝单一方向做调整,以将该照射角度保持在朝该携带型电脑键盘的方向。
另外,由于本实用新型是特别针对携带型或笔记型电脑而设计的,而一般传统笔记型电脑的特征则都具有一可调整操作角度的遮盖面板,且该遮盖面板朝键盘的内面通常皆设置有一显示器。因此,上述辅助照明设备尚包括一弧形滑轨机构,包括设置在上述遮盖面板的一弧形滑槽与配合该滑槽设置在上述发光装置的多个突缘,以在该携带型电脑操作时可配合其遮盖面板的仰角角度,而任意将上述照明设备朝单一方向做照射角度的调整,并以此保持该照明设备朝该携带型电脑键盘的照明方向。
为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结构特点和效果,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描述。
(4)
图1为显示一现有的携带型电脑的立体图。
图2为显示本实用新型的具有辅助照明设备的携带型电脑的立体图。
图3为显示图2中的辅助照明设备的放大立体图。
图4为显示图3的辅助照明设备的立体分解图。
图5为显示依据本实用新型的具有辅助照明设备的携带型电脑,其具有显示器的遮盖面板在不同仰角角度时与该照明设备的照射角度的相对关系的示意图。
(5)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辅助照明设备的携带型电脑20,该辅助照明设备30在操作位置时朝该携带型电脑20的键盘部2照射,以在夜间操作时清楚看到各键的标示及位置。如图2所示,依据本实用新型的具有辅助照明设备30的携带型电脑20主要包括一传统的携带型电脑20,具有以液晶(LiquidCrystal)或其它方式做为显示器3的一遮盖面板5;以及具有至少一如钨丝电灯泡的发光装置7的一辅助照明设备,设置在上述的遮盖面板5上,且该发光装置7的照射角度至少可朝单一方向做调整,以将该照射角度保持在朝该携带型电脑20键盘部2的方向。
据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具有辅助照明设备的携带型电脑20,适用于夜间以及在黑暗处的操作,该携带型电脑20包括具有以液晶或其它方式做为显示器3的一遮盖面板5、一电脑主机部8、一键盘部2以及设置于该显示器两侧的多个发光装置7,如图2所示。此外,如图3与图4所示的放大立体图与分解图,这些辅助照明设备的发光装置7尚包括如钨丝灯泡或LED(LightEmitting Device)的一发光源9与一反光面板11,以聚焦该发光源9至一特定照射位置;以及一弧形滑轨机构25,以此可朝至少一单一方向做照明方向的调整。另外,依据本实施例的该弧形滑轨机构25包括设置在上述遮盖面板5的弧形滑槽13;配合该弧形滑槽13所设置在上述发光装置7的两侧的多个突缘15;以及设置在该弧形滑槽13的底面17中央部分的一第一狭长空隙18与设置在该遮盖面板5的一第二狭长空隙19,以做为该发光装置7与上述电脑主机部8作电性连接的电路通道。且该辅助照明设备30利用多个卡榫21插入相对的多个卡槽23而加以固定于该遮盖面板5上。上述多个突缘15滑动于该弧形滑槽13之内,而可配合该携带型电脑在操作时其遮盖面板5的仰角角度,并可任意将上述照明设备朝单一方向做调整,以将该照射角度保持在朝该携带型电脑20键盘部2的方向。
图5则是显示依据本实用新型的具有辅助照明设备30的携带型电脑20,其具有显示器3的遮盖面板5在不同仰角角度时与该照明设备30的照射角度的相对关系的示意图。如图5所示,当该携带型电脑20的遮盖面板5于一操作位置的第一仰角角度θ1大于另一操作位置的第二仰角θ2时,其发光装置7的照射方向与该遮盖面板5所形成的第一夹角α1则必须小于该配合第二仰角θ2的第二夹角α2,以保持该发光装置7直接照射在该携带型电脑20的键盘部2。因此,第一仰角θ1与第一夹角α1彼此是成反比的关系;也就是当第一仰角θ1被扩大成第二仰角θ2时,第一夹角α1则需要被缩小成第二夹角α2。
当然,本技术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以上的实施例仅是用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用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范围内,对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变化、变型都将落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具有辅助照明设备的携带型电脑,适用于在夜间操作,以此清楚看到各键的标示及其相对位置,其特征在于该电脑包括一电脑主机部,具有一键盘部以及一与该电脑主机部枢接的遮盖面板,且该遮盖面板在操作时与该电脑主机部形成一可调整的仰角;一显示器,设置在上述遮盖面板的内面且朝向该键盘部;以及一发光装置,具有至少一发光源与一聚焦用反光面板,设置于上述遮盖面板,以朝该携带型电脑的键盘部方向照射。
2.如权利要求1项所述的具有辅助照明设备的携带型电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装置的发光源为一钨丝灯泡。
3.如权利要求1项所述的具有辅助照明设备的携带型电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装置的发光源为一LED装置。
4.如权利要求1项所述的具有辅助照明设备的携带型电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显示器为一LCD(Liquid Crystal Display)显示器。
5.如权利要求1项所述的具有辅助照明设备的携带型电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装置还包括一照明方向调整机构,以此可朝至少一单一方向做照明方向的调整。
6.如权利要求5项所述的具有辅助照明设备的携带型电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照明方向调整机构为一弧形滑轨机构,包括一弧形滑槽,设置在上述遮盖面板,且该弧形滑槽具有设置在其底面的一狭长空隙,以做为上述发光装置与上述电脑主机部作电性连接的电路通道;以及多个突缘,设置在上述发光装置,以配合该弧形滑槽而滑动于该滑槽的缝隙内,其中,上述多个突缘滑动于该滑槽的缝隙内,而可配合该携带型电脑在操作时其遮盖面板的仰角角度,任意将上述照明设备朝单一方向做调整,而可将该照明角度保持在朝该携带型电脑键盘部的方向。
专利摘要一种具有辅助照明设备的携带型电脑,该辅助照明设备在正常操作位置时朝该携带型电脑的键盘照射,以在夜间或黑暗处操作时清楚看到各键的标示以及其相对位置,且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主要是针对笔记型或携带型电脑。本实用新型的具有辅助照明设备的携带型电脑主要包括一传统的具有以液晶或其它方式做为显示器的遮盖面板的携带型电脑;以及具有至少一如钨丝电灯泡的发光装置的一辅助照明设备,设置在上述的遮盖面板上方的位置,且该发光装置的照射角度至少可朝单一方向做调整,以将该照射角度保持在朝该携带型电脑键盘的方向。
文档编号G06F15/00GK2546949SQ0223116
公开日2003年4月23日 申请日期2002年4月16日 优先权日2002年4月16日
发明者郑育明 申请人:神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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