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显示屏防撞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1793阅读:32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显示屏防撞结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显示屏防撞结构,包括屏幕和L型缓冲垫,所述的屏幕包括沿从内到外方向依次设置的显示屏、触摸屏和保护玻璃,所述的显示屏与触摸屏之间设置有一层透光却不透明的隔离层和一层防眩光防反光层,屏幕的每个边缘均设置有L型缓冲垫,屏幕的边缘位于L型缓冲垫的直角型凹槽内。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减少直射进入眼睛光线的眩光和反光,提高人眼的舒适度,保护人眼,解决了电子产品触摸屏的眩光和反光技术难题,从根本上解决人们因长时间看手机等电子产品屏幕,而导致视力下降的问题;L型缓冲垫能有效提高屏幕对冲击力的适应性,防止屏幕摔碎。
【专利说明】
一种显示屏防撞结构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屏幕结构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显示屏防撞结构。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手机的使用越来越普及,成为人们日常使用最广泛的电子产品。现有的手机屏幕出光较强,如果是在夜里没有光线的环境下打开手机容易刺伤眼睛,损害视力。而且容易将手机掉落时,屏幕镜片会和前壳同时接触地面,受到很大的冲击而导致屏幕镜片破裂。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点,提供一种显示屏防撞结构。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显示屏防撞结构,包括屏幕和L型缓冲垫,所述的屏幕包括沿从内到外方向依次设置的显示屏、触摸屏和保护玻璃,所述的显示屏与触摸屏之间设置有一层透光却不透明的隔离层和一层防眩光防反光层,屏幕的每个边缘均设置有L型缓冲垫,屏幕的边缘位于L型缓冲垫的直角型凹槽内。
[0005]所述的隔离层为金属膜层。由于隔离层透光却不透明,LED显示屏不直接外露,光线可透过隔离层射出,处于人们肉眼可直接可视的状态。
[0006]所述的防眩光防反光层为添加有过滤蓝光染料的硬化树脂层,即过滤蓝光染料-硬化树脂混合物层。所述的过滤蓝光染料是偶氮类、甲川类、偶氮-甲川类、酮亚酰胺类和酮亚酰胺-甲川类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所述的硬化树脂是丙烯酸硬化树脂、有机硅改性丙烯酸硬化树脂、有机硅树脂、聚氨酯树脂和聚酯树脂中的任意一种。防眩光防反光层具备阻隔有害蓝光和防眩光/反光的性能。
[0007]综上,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08]本实用新型减少直射进入眼睛光线的眩光和反光,提高人眼的舒适度,保护人眼,解决了电子产品触摸屏的眩光和反光技术难题,从根本上解决人们因长时间看手机等电子产品屏幕,而导致视力下降的问题;L型缓冲垫能有效提高屏幕对冲击力的适应性,防止屏幕摔碎。
【附图说明】
一种显示屏防撞结构的制作方法附图
[0009]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0]附图中标记及相应的零部件名称:
[0011 ] 1-显示屏,2-触摸屏,3-保护玻璃,4-隔离层,5-防眩光防反光层,6- L型缓冲垫。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描述:
[0013]如图1所示,一种显示屏防撞结构,包括屏幕和L型缓冲垫6,所述的屏幕包括沿从内到外方向依次设置的显示屏1、触摸屏2和保护玻璃3,所述的显示屏I与触摸屏2之间设置有一层透光却不透明的隔离层4和一层防眩光防反光层5,屏幕的每个边缘均设置有L型缓冲垫6,屏幕的边缘位于L型缓冲垫6的直角型凹槽内。
[0014]所述的隔离层4为金属膜层。由于隔离层4透光却不透明,LED显示屏I不直接外露,光线可透过隔离层4射出,处于人们肉眼可直接可视的状态。
[0015]所述的防眩光防反光层5为添加有过滤蓝光染料的硬化树脂层,即过滤蓝光染料-硬化树脂混合物层。所述的过滤蓝光染料是偶氮类、甲川类、偶氮-甲川类、酮亚酰胺类和酮亚酰胺-甲川类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所述的硬化树脂是丙烯酸硬化树脂、有机硅改性丙烯酸硬化树脂、有机硅树脂、聚氨酯树脂和聚酯树脂中的任意一种。防眩光防反光层5具备阻隔有害蓝光和防眩光/反光的性能。
[0016]本实用新型减少直射进入眼睛光线的眩光和反光,提高人眼的舒适度,保护人眼,解决了电子产品触摸屏2的眩光和反光技术难题,从根本上解决人们因长时间看手机等电子产品屏幕,而导致视力下降的问题;L型缓冲垫6能有效提高屏幕对冲击力的适应性,防止屏幕摔碎。
【主权项】
1.一种显示屏防撞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屏幕和L型缓冲垫(6),所述的屏幕包括沿从内到外方向依次设置的显示屏(I)、触摸屏(2)和保护玻璃(3),所述的显示屏(I)与触摸屏(2)之间设置有一层透光却不透明的隔离层(4)和一层防眩光防反光层(5),屏幕的每个边缘均设置有L型缓冲垫(6)。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显示屏防撞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隔离层(4)为金属膜层。
【文档编号】G06F3/041GK205721686SQ201520855508
【公开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1日
【发明人】魏志洪, 王杰, 王影
【申请人】东莞市信太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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