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个人电脑专用的线上游戏在手机上执行的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579711阅读:12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将个人电脑专用的线上游戏在手机上执行的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有关一种将个人电脑专用的线上游戏在手机上执行的系统,尤指一种移动 电话(Mobile phone)、3G电话(3G phone)、个人数字助理器电话(PDAphone)等电话手机能 通过网络与个人电脑(PC/Notebook)共同分享同一线上游戏(Online Game)的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的线上游戏大都是一种由游戏业者于网络提供服务的游戏软件,提供多名用 户同时于一虚拟世界(故事、场景、人物)中玩乐,目前的线上游戏包含有网页游戏(Web Game)、网络游戏(Network Game)和连线游戏(OnlineGame)...。于此,特别指一种线上游 戏,用户利用个人电脑上网与线上游戏业者的服务器连线,待注册或/及确认身分后即可 下载资讯执行线上游戏的功能;连线时包含游戏软件的传递与信息交换,且不论用户直接 利用Telnet与远端服务器连线以取得游戏画面及处理讯息交换,或是在个人电脑上安装 游戏软件再由远端服务器负责处理讯息交换的方式进行游戏,该游戏软件的设计均依据个 人电脑或笔记型电脑的规格而设计,尤其在画面的大小、解析度及传输频宽上的要求较高, 而一般移动电话的处理器及荧幕规格等均与个人电脑不同,致符合个人电脑使用的线上游 戏并无法提供给手机使用的缺失,且到目前为止也未见有手机专用的线上游戏。因此,当用户在上网玩线上游戏时,受限于必需在一能够上网连线的空间及自己 的电脑面前,才能有效的进行线上游戏,纵然是笔记型电脑也有携带不便的困扰;所以,该 一习知线上游戏的系统与装置,用户在离开个人电脑的其他地点和时间(如在长途交通工 具上或等待某件事的时间),用户均无法在这空闲的时间内上网继续玩前述的线上游戏,用 来打发时间及继续累积游戏的功力(成果),更因此,无法使这个线上游戏发挥最大的娱乐 功能及上网使用率。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即在提供一种用户能不受限于使用个人电脑须在固定位置的 限制,而在离开自己的个人电脑以外的其他空闲时间与地方(只要能接收到移动电话讯号 的地方),也能够使用随身携带的手机继续上网玩同一线上游戏的系统。于是,本发明所述的系统为在提供一种能够让用户不受个人电脑的限制,而随时可通过手机上网连线,与其个人电脑共享同一线上游戏及游戏的历史数据,以增进该一线 上游戏的娱乐价值及其使用率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解决现有移动电话不能执行个人电脑使用的线上游戏的技术问题。为达上述的目的,本发明所述的将个人电脑专用的线上游戏在手机上执行的系 统,其包含有游戏业者提供的游戏服务中心、通讯网络及用户终端机;其中该游戏服务中心,至少包含有用户服务器、游戏服务器、通讯服务器及数据库,用 来支持与储存游戏时所需的各种数据;而该一游戏服务中心进一步的包含有一支持个人电脑格式使用的主游戏软件,及一支持手机格式使用的副游戏软件,该二个游戏软件对应于 同一个人数据具有相同的游戏故事、场景、人物...等,经游戏服务器依据用户个人数据与 格式选择功能而从数据库中检索主游戏软件与副游戏软件其中之一生成游戏内容,并结合 对应的游戏记录与参数后,再经通讯服务器将数据传到用户对应使用的终端机;该游戏服 务中心并接收由用户使用的任一终端机传回的游戏记录而储存于数据库的同一个人数据 的档案中;该通讯网络,其包含一般有线及无线通讯网络,用来提供游戏服务中心与用户终 端机之间的信息传递,且至少有一无线网络提供用户终端机中的手机连线使用;该用户终端机,包含共用在游戏服务中心注册的同一个人数据的个人电脑及手 机,可通过通讯网络与游戏服务中心连线,并配合游戏服务中心所支持的软件程序与管理, 获取游戏内容和相关数据记录以用来操作执行该一线上游戏。据上述的线上游戏系统与装置使用时,用户经通讯网络与游戏 服务中心连线后, 输入个人数据于用户服务器验证确认用户身分后,据以进入游戏服务器中选择检索主游戏 软件或副游戏软件其中之一以生成游戏内容,并结合对应于该个人数据的游戏记录与参数 后,再一并经通讯服务器将数据传送到用户的个人电脑或手机以供使用。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用户除能利用自己的个人电脑上网玩线上游戏之外,也 能提供用产经自己的手机上网玩同一线上游戏,且游戏记录均会被传回游戏服务中心储 存在数据库的同一个人数据所对应的地址内,使该一线上游戏不受限于个人电脑的时空限 制,而另可利用用户随身携带的电话手机在任意空闲时间与地点均可上网玩同一线上游 戏,且延续相同的游戏记录与数据,达到可随时变换选择个人电脑或手机二者之一来操作 使用同一线上游戏,增进游戏的娱乐功能与上网使用率。


图1为本发明的线上游戏系统的技术架构图;图2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方块图;图3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的方块图;图4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的方块图;图5为本发明可使用的手机的实施例图。附图标记说明11-游戏服务中心;12-网络;13-用户终端机;111-用户服务器;112-游戏服务 器;113-通讯服务器;114-数据库;115-主游戏软件;116-副游戏软件;131-个人电脑; 132-手机;133-键盘;1331-击发钮;1332-摇杆。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结合实施例并配合附图对本发明的装置、系统及其特征进行详细说明。请先参阅图1及图2所示,所述图式分别为本发明所述的线上游戏系统的基本架 构图及第一实施例方块图,其主要包含有游戏业者提供的游戏服务中心11、通讯网络12, 以及用户(使用者)终端机13所组成;其中该游戏服务中心11,至少包含有用户服务器111、游戏服务器112、通讯服务器113及数据库114,该数据库114中储存的数据包含有用户的个人数据、通讯数据、游戏软件、控 制程序及游戏记录等;用来支持与储存游戏时所需的各种数据;且, 该一游戏服务中心11更进一步的包含有一支持个人电脑格式使用的主游戏软件 115,及一支持手机格式使用的副游戏软件116,该二个游戏软件对应于同一个人数据具有 相同的游戏故事、场景、人物等,经游戏服务器112依据用户个人数据与格式选择功能而从 数据库114检索主游戏软件115或副游戏软件116 二者之一以生成游戏内容,并结合对应 的游戏记录(如天币数量、装备及关数...)与参数后,再经通讯服务器113将数据传到用 户对应使用的终端机13 ;该游戏服务中心11并接收由用户使用的任一终端机13传回的游 戏记录而储存于数据库114内的同一个人数据的档案中;该通讯网络12,其包含一般有线及无线通讯网络(如=Internet及GSM/ GPRS/3G/4G/ffimax/ff-CDMA...等通讯协定其中之一部分或全部),用来提供游戏服务中心 11与用户终端机13之间的信息传递,且至少有一无线网络用来提供用户终端机13中的手 机132连线使用;该用户终端机13,包含共用在游戏服务中心11注册的同一个人数据的个人电脑 131及手机132,而通过通讯网络12与游戏服务中心11连线,并配合游戏服务中心11所支 持的软件程序与管理,获取游戏内容和相关数据记录以用来操作执行该一线上游戏。如上述的游戏系统请再参阅图2所示,该游戏服务中心11包含有用户服务器111、 游戏服务器112、通讯服务器113及数据库114,其中该用户服务器111用来建立及验证用户个人数据,并据以搜寻与传送其指定的游 戏所需的所有数据;该游戏服务器112依据用户个人数据检索及生成游戏内容,以及与个人数据对应 的记录数据与参数;该通讯服务器113提供该游戏服务中心11与用户终端机13之间的通讯数据(如 网址、验证码...等),并选定适当的通讯系统与通讯协定用来进行数据的传送与接收工 作;
该数据库114用来储存上述各服务器所需的各种数据。据上述的线上游戏系统与装置使用时,用户经其所使用终端机13配备的通讯系 统通过通讯网络12与游戏服务中心11连线,并输入个人数据经用户服务器111验证确认 用户身分后,据以进入游戏服务器112中选择检索主游戏软件115或副游戏软件116其中 之一以生成所需的游戏内容,并结合对应于该个人数据的游戏记录与参数后,再一并经通 讯服务器113将所有数据传到用户使用的个人电脑131或手机132其中之一以供操作玩同 一游戏。如上所述,用户除能利用自己的个人电脑131上网玩线上游戏之外,也能提供用 户经自己的手机132上网玩同一线上游戏,且可使用同一游戏记录,以及在每一储存点所 有的数据均会被传回游戏服务中心11储存在数据库114的同一个人数据所对应的地址内, 使该一线上游戏不受限于个人电脑131使用时的时空限制,而利用用户随身携带的手机 132在任意空闲时间与地点均可上网玩同一线上游戏,且延续相同的游戏记录与数据,达到 可随时变换选择个人电脑131或手机132 二者之一来操作使用同一线上游戏,增进游戏的 娱乐功能与上网使用率的功效。
如上述再请参阅图3的实施例所示,该一实施例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方块图,其 中将储存于游戏服务中心11的主游戏软件115或/及副游戏软件116另备制成一外挂式软 件(得以光碟片或存储卡构件储存),分别为对应于个人电脑131与手机132使用的格式, 可将该游戏软件(Plug-in)安装于所对应的个人电脑131或手机132上,使个人电脑131 及手机132的设备(如显示单元、微处理器等)可自行处理并显示游戏内容(画面),而 其它操作所需的控制程序或游戏参数、历史记录..·等数据则通过通讯网络12由远端的游 戏服务中心11负责处理;与游戏服务中心11连线并在验证过个人数据后,则自数据库114 依据个人的数据检索出所需的参数与记录数据,并传送到用户所开启的个人电脑131或手 机132上与生成的游戏内容结合,故同样可以达到使用个人电脑131或手机132操作同一 线上游戏的功效。如上述的主游戏软件131与副游戏软件132中亦可包含有部分的游戏控 制程序或支持,以减轻讯号传递的负担及用户终端机13所使用的频宽。如上述请再参阅图4所示,该一实施例本发明的第三实施例方块图,如第一或第 二实施例中的副游戏软件116在本实施例中藉由游戏服务器112中另增的数据转换功能而 产生,该游戏服务器112中的数据转换功能,能将由数据库114中所检索出 的主游戏软件 115的游戏内容,转换成为手机132能接收使用的格式并结合游戏记录,再一并经通讯服务 器113传送到手机132,以使该手机132也可共用个人电脑131于游戏服务中心11所使用 的同一游戏软件及相关的数据,达到本案所预期的目的与功效;另外,该用户手机132在每 一储存点要将游戏内容回存至游戏服务中心11时,先经该游戏服务器112的数据转换功能 的处理,而将讯号转成原有主游戏软件115的格式后再存入数据库114对应于个人数据的 地址内,以便随时再提供个人电脑131或手机132上网连线延续使用。如上述的线上游戏系统的各个实施例所示,其中可更进一步在手机132上外接一 与所选择的线上游戏相关的游戏专用的键盘133,如图2及图5所示,其可包含有击发钮 1331、摇杆1332或方向盘...,以及该键盘133可与手机132拆卸分离或组合使用的型态, 以能提升游戏时操作的便利性及融入游戏中的实质感受,增进该一游戏系统的实用性及经 济价值。以上对本发明的描述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专业技术人员理解,在权利要 求限定的精神与范围之内可对其进行许多修改、变化或等效,但是它们都将落入本发明的 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一种将个人电脑专用的线上游戏在手机上执行的系统,包含有游戏业者提供的游戏服务中心、通讯网络及用户终端机;其特征在于该游戏服务中心,至少包含有用户服务器、游戏服务器、通讯服务器及数据库,用来支持与储存游戏时所需的各种数据;且,该一游戏服务中心进一步的包含有一支持个人电脑格式使用的主游戏软件,及一支持手机格式使用的副游戏软件,该二个游戏软件对应于同一个人数据而具有相同的游戏故事、场景及人物等,经游戏服务器依据用户个人数据与格式选择功能而从数据库中检索主游戏软件与副游戏软件其中的一以生成游戏内容,并结合对应的游戏记录与参数后,再经通讯服务器将数据传到用户对应使用的终端机;该游戏服务中心并接收由用户使用的任一终端机传回的游戏记录而储存于数据库的同一个人数据的档案中;该通讯网络,其包含一般有线及无线通讯网络,用来提供游戏服务中心与用户终端机之间的信息传递,且至少有一无线网络提供用户终端机中的手机连线使用;该用户终端机,包含共用在游戏服务中心注册的同一个人数据的个人电脑及手机,可通过通讯网络与游戏服务中心连线,并配合游戏服务中心所支持的软件程序与管理,获取游戏内容和相关数据记录以用来操作执行该一线上游戏。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将个人电脑专用的线上游戏在手机上执行的系统,其特征在 于,该一主游戏软件或/及副游戏软件另备制成一外挂式软件,分别为对应于个人电脑与 手机使用的格式,可安装于与其相对应的个人电脑或手机上,让个人电脑及手机各自处理 并显示游戏内容,而其它所需的控制程序或游戏数据、历史记录则通过网络由远端的游戏 服务中心负责处理,并传送到用户所开启的个人电脑或手机上与生成的游戏内容结合。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将个人电脑专用的线上游戏在手机上执行的系统,其特征在 于,该副游戏软件由游戏服务器中具有的数据转换功能产生,该游戏服务器的数据转换功 能能将由数据库中所检索出的主游戏软件的游戏内容,转换成为手机能接收使用的格式并 结合游戏记录,再一并经通讯服务器传送到手机;以及将由用户手机回存至游戏服务中心 的游戏内容,转成原有主游戏软件的格式后再存入数据库之内。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将个人电脑专用的线上游戏在手机上执行的系统,其特征在 于,该手机至少使用GSM/GPRS/3G/4G/WimaX/W-CDMA及其他惯用的通讯协定其中之一无线 上网。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将个人电脑专用的线上游戏在手机上执行的系统,其特征在 于,该手机可更进一步的电性连接有一游戏用键盘。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将个人电脑专用的线上游戏在手机上执行的系统,其特征在 于,该游戏用键盘可与手机拆卸分离或组合成一体的型态。
全文摘要
一种将个人电脑专用的线上游戏于手机上执行的系统,将一般具有个人电脑(PC或NB)才能上网执行的线上游戏,藉一格式选择机制将个人电脑专用的游戏软件及讯息数据转换为可供手机操作使用,让手机也能利用既有的无线通讯系统与游戏服务中心连线,并通过格式选择功能达到用户可选择以个人电脑或手机来玩同一线上游戏的功效。
文档编号G06F19/00GK101989316SQ200910163618
公开日2011年3月23日 申请日期2009年7月30日 优先权日2009年7月30日
发明者萧明旭 申请人:盟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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