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第四方金融协同服务系统及其服务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服务平台及其服务的方法,具体涉及一种在现有的三方电子 服务平台上增加一金融协同方的服务系统与该系统的服务方法。
背景技术:
仓单质押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它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项目,已 经成为企业与银行融通资金的重要手段,也是仓储业增值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仓单 质押业务,既可以解决货主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困难,同时保证银行收益,又能拓展仓库服 务功能,增加货源,提高效益,可谓“一举三得”。特别是在传统仓储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 型的过程中,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业务应该得到广泛应用。但传统的仓储质押贷款包含各种风险,包括仓储企业的内部管理风险、运营风险、 技术风险;供应链企业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金融机构的安全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 等,为了规避这些风险,银行往往会选择那些价格变动小、变现能力强、抗跌性好的产品作 为融资的对象,还往往会与一些资质较好的担保公司合作对质押物进行严格的监管,尽可 能地降低企业进行虚假质押的风险。这种信贷模式,由于同样是人为操作,依旧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不可控性,而且银 行需对质押物的选择、对质押物的市场价格进行分析、对银行企业客户进行信誉鉴定等,还 要派人进行专门的监管和控制,增大了管理成本,对小额业务根本不愿意操作,对稍大一点 的业务也不能进行跨区域的远程实施。另一方面,企业方特别是一些最需要流转资金的中 小型企业,由于自身信用度的缺乏,信息无法做到双向透明,很难获得银行的授信,且因银 行审批手续复杂,质押、解压时间长,还受银行上、下班时间限制,很难开展此项业务。这些 都使银行金融服务的对象还是更多地倾向于本区域内销售规模大、企业信誉好的行业领头 企业,没有真正服务于规模庞大的中小型企业。
发明内容
针对以上问题,本发明提出一种第四方金融协同服务系统及其服务方法,运用第 三方物流仓储企业的数字仓储系统与自行研发的金融服务信息系统以及银行B2B系统无 缝连接,实现物流产品在金属材料行业仓储的银行质押业务的信息化,将银行资金流与企 业的物流有机融合,向中小企业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银行服务于一体的仓储综合 服务业务系统。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第四方金融协同服务系统,包括质押客户、加盟仓库,电 子交易中心和加盟银行,其特征是,还包括将电子交易中心的数字仓储系统、加盟银行的 B2B系统无缝连接的金融协同系统,金融协同系统包括交易状态查询接口、交易商对帐接口 和转帐支付接口。本发明第四方金融协同服务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质押客户,加盟仓库,电子交易中心加盟银行签署四方协议;质押客户向加盟银行申请授信并开通监管账户和一般结算账户,以上办理完成后,在银行的配合下完成在 加盟仓库的监管账户的工商认定登记工作。2)质押客户将申请抵押的货物转到加盟仓库下的监管账户中,仓库提供质物清 单,然后提交到加盟银行。3)加盟银行收到仓单并办理完放款手续后,银行操作人员登陆金融协同系统操作 界面为该质押客户录入可受理质押品的品种信息与价格、授信金额、打折比例、报警线、平 仓线等基础数据。4)基础数据录入审核完毕后,客户可在金融协同系统质押操作界面自主进行质押 方式的选择开展质押业务,客户自行选择三种质押方式中的一种。2、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第四方金融协同服务方法,其特征是,步骤4)所述的质押 方式为(1)资金使用最大化即质押客户在银行可受理货物范围内的所有货物均质押给 银行,金融协同系统根据银行设定的基础数据核算出该货物的货值并发送给银行,银行收 到指令后解冻该客户在银行质押账户上与货值相等的资金供客户支配使用的质押服务方 式;资金使用最大化的临界条件为最大累计货值不大于银行分配给该客户的授信金额。(2)货物使用最大化即最大限度的赎回质押给银行的货物,质押客户可向银行 账户还款,金融协同系统根据银行设定的基础数据核算出与还款金额相同货物进行解押, 银行并对还款金额进行冻结的质押方式。(3)自定义额度即质押客户自己设定进行动产质押的上限额度,客户所有质押 货物获取银行放款资金和冻结可用余额赎回货物的质押业务操作都将控制在上限额度范 围内的质押方式;自定义额度的临界条件为最大累计货值等于自定义额度。采用上述方案所达到的技术效果是1、方便实用的在线工作流程第四方金融协同系统凭借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其方便快捷的操作流程,为中小 企业用户利用仓单质押进行融资开辟了一条全新的渠道。质押客户登陆金融协同系统进行相应设置,设置完成后,每笔入库货物将根据客 户的设置进行自动质押,并根据银行的设定的价格、打折比例等基础信息核算出该笔入库 货物的放款金额,通过网络通信发送到监管银行B2B后台系统,此时客户只需登陆到监管 银行B2B界面确认该笔金额,即可从该客户在银行的监管账户划转到一般账户上供该客户 支配。赎货客户出库时,如果需要出库已经质押给监管银行的货物,则需要客户打入该 笔出库货物相应的赎货保证金到该客户在监管银行的监管账户上,当客户将保证金打入监 管账户后,金融系统系统自动通过网络解锁库房的该笔货物,客户开提货单即可去库房提 取该笔货物。这样的网上动产质押融资模式,将银行融资服务和仓储电子监管相结合,采用计 算机自动进行全面监控,自动控制用户B2B网银账户和银行货物监管账户,实现两个账户 的实时联动和资金货物的平衡,自动计算客户可以使用的资金和可以使用的货物,自动实 现资金的冻结、解冻和货物的质押解押,在几秒钟内实现资金和货物的快速转换。而且,用 户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置资金使用最大化或货物使用最大化,即质押客户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最大限度的质押货物使用资金或最大限度的赎回质押货物,这种模式一旦设定, 系统会根据预设条件判定出客户每一批质押货物价值,从而最大限度地自动释放资金或解 押货物,使质押业务可以做到小额化、灵活化和自主化,极其方便中小企业的融资业务。2、特有的管理信息化优势(1)银行风险低银行利用系统可对存放在第三方数字化仓库的客户质押货物信息进行随时的监 督和控制,系统的行业价格监控体系还可根据预设条件,对质押货物货值与货款金额的自 动匹配,实时计算质押货值。质押价格可根据市场变化随时更新、调整,从而更加准确和及 时,避免了人为操作的随意性,保证了银行资金的安全。(2)管理成本低系统实现了质押服务的全自动化控制,改银行的人工审核质押、解押方式为用户 自主质押、解押方式,为银行节约了监管和控制的管理成本,为企业方节约了审批手续、质 押、解压的时间成本,从而使银行能真正服务于中小型企业。(3)客户自主性强质押客户可自行选择资金使用最大化、货物使用最大化和自定义额度等三种质押 方式,质押放款、保证金赎货等办理过程都是通过系统自助式服务,客户只需简单操作即可 在几秒钟内实现货物和资金的转换。而且,质押客户可利用属材料公共物流信息平台中的 电子交易系统,用监管资金进行电子交易。(4)服务时间长服务时间已超出了传统模式的8小时工作概念,可以做到365天的全天候服务,提 高了客户经营活动的灵活性。(5)灵活性强只要有网络到达的地方都可以办理质押放款、保证金赎货等业务,不需要专门的 外勤办事人员办理质押、赎货等事务。(6)业务区域广银行可利用该系统,通过金属材料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在所有使用该平台的第三 方加盟仓库,实现跨区域的远程仓单质押业务,最终形成全国性的行业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动态质押放款流程图;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的动态赎货流程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如图1所示,本发明包括四方的交易平台,分别为买方、买方、三方交易平台和四 方银行。该交易系统包括以下接口 交易状态查询接口为了防止网络异常中断所造成的交易结果丢失,确保交易结果正确送达我交易平 台,针对未收到银行交易结果回复的交易记录,或银行响应交易状态未知和待提出的交易记录,我交易平台可以在任何时刻主动发起交易记录查询请求,查询该交易的状态。交易商对帐接口为了使我交易平台更方便的查询、统计交易记录,请银行方提供下载交易对账单 功能接口。使用下载对账单功能,我交易平台可以下载指定日期所有已对帐的交易记录。转帐支付接口交易成功后,我交易平台向银行支付平台发送转帐请求,要求银行支付平台按照 指定的金额从买方账户向卖方账户进行转帐支付。第四方金融协同交易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质押客户,加盟银行,加盟仓库,电交中心签署四方协议。质押客户向加盟银行 申请授信并开通监管账户和一般结算账户,以上办理完成后,在银行的配合下完成在加盟 仓库的监管账户的工商认定登记工作。2)质押客户将申请抵押的货物转到加盟仓库下的监管账户中,并打出质物清单, 仓库加盖公章,然后提交到加盟银行。3)加盟银行收到仓单并办理完放款手续后,银行操作人员登陆金融协同系统操作 界面为该质押客户录入可受理质押品的品种信息与价格、授信金额、打折比例、报警线、平 仓线等基础数据。4)基础数据录入审核完毕后,客户可在金融协同系统质押操作界面自主进行质押 模式的选择开展质押业务。主要分为三种质押方式,可由客户自行选择(1)资金使用最大化即质押客户在银行可受理货物范围内的所有货物均质押给 银行,金融协同系统根据银行设定的基础数据核算出该货物的货值并发送给银行,银行收 到指令后解冻该客户在银行质押账户上与货值相等的资金供客户支配使用的质押服务方 式。资金使用最大化的临界条件为最大累计货值不大于银行分配给该客户的授信金额。(2)货物使用最大化即最大限度的赎回质押给银行的货物,质押客户可向银行 账户还款,金融协同系统根据银行设定的基础数据核算出与还款金额相同货物进行解押, 银行并对还款金额进行冻结的质押方式。(3)自定义额度即质押客户自己设定进行动产质押的上限额度,客户所有质押 货物获取银行放款资金和冻结可用余额赎回货物的质押业务操作都将控制在上限额度范 围内的质押方式。自定义额度的临界条件为最大累计货值不大于自定义额度。第四方金融协同系统全面实施后,由于采用了第四方系统运营、监管的方式,实现 全程的电子化控制,有效的解决物资流与资金流监管安全,缓解供需双方的主要矛盾。同 时,利用信息平台的开放性,金融协同系统能够快速的扩张到其加盟的仓库,在短时间内形 成全国性的仓库物资监控平台。通过金融协同系统、银行B2B网银系统以及数字仓储管理系统,实现资金、货物的 融通,为用户提供多种特色的融资增值服务。通过数字仓储应用系统优秀的扩展性以及与 各大银行总行开发的B2B网银接口,快速扩张到国内各大第三方仓储企业,为用户提供行 业内跨地区的融资解决方案。第四方金融协同系统的广泛应用不但重点解决了中小企业小额仓单质押的融资 难问题,妥善化解了中小企业融资与银行监控风险之间的矛盾,提高了银行监管的透明度 和安全性,降低了融资成本,而且实现了银行和客户的信息链接,提高了行业资金使用效率,加快了社会资金的流转,真正实现了资金流和物流的有机融合,为现代金融服务业提供 了一种完全创新的理念和模式,必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 在不脱离本发明内容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实用新型 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实用新型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
权利要求
第四方金融协同服务系统,包括质押客户、加盟仓库,电子交易中心和加盟银行,其特征是,还包括将电子交易中心的数字仓储系统、加盟银行的B2B系统无缝连接的金融协同系统,金融协同系统包括交易状态查询接口、交易商对帐接口和转帐支付接口。
2.第四方金融协同服务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质押客户,加盟仓库,电子交易中心加盟银行签署四方协议;质押客户向加盟银行 申请授信并开通监管账户和一般结算账户,以上办理完成后,在银行的配合下完成在加盟 仓库的监管账户的工商认定登记工作。2)质押客户将申请抵押的货物转到加盟仓库下的监管账户中,仓库提供质物清单,然 后提交到加盟银行。3)加盟银行收到仓单并办理完放款手续后,银行操作人员登陆金融协同系统操作界面 为该质押客户录入可受理质押品的品种信息与价格、授信金额、打折比例、报警线、平仓线 等基础数据。4)基础数据录入审核完毕后,客户可在金融协同系统质押操作界面自主进行质押方式 的选择开展质押业务,客户自行选择三种质押方式中的一种。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第四方金融协同服务方法,其特征是,步骤4)所述的质押方式为(1)资金使用最大化即质押客户在银行可受理货物范围内的所有货物均质押给银 行,金融协同系统根据银行设定的基础数据核算出该货物的货值并发送给银行,银行收到 指令后解冻该客户在银行质押账户上与货值相等的资金供客户支配使用的质押服务方式; 资金使用最大化的临界条件为最大累计货值不大于银行分配给该客户的授信金额。(2)货物使用最大化即最大限度的赎回质押给银行的货物,质押客户可向银行账户 还款,金融协同系统根据银行设定的基础数据核算出与还款金额相同货物进行解押,银行 并对还款金额进行冻结的质押方式。(3)自定义额度即质押客户自己设定进行动产质押的上限额度,客户所有质押货物 获取银行放款资金和冻结可用余额赎回货物的质押业务操作都将控制在上限额度范围内 的质押方式;自定义额度的临界条件为最大累计货值等于自定义额度。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出一种第四方金融协同服务系统及其服务方法,包括质押客户、银行、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第四方银行,还包括将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的数字仓储系统、第四方银行的B2B系统无缝连接的金融服务信息系统。运用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的数字仓储系统与自行研发的金融服务信息系统以及银行B2B系统无缝连接,实现物流产品在金属材料行业仓储的银行质押业务的信息化,将银行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有机融合,向中小企业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银行服务于一体的仓储综合服务业务系统。
文档编号G06Q40/00GK101980276SQ20101051882
公开日2011年2月23日 申请日期2010年10月25日 优先权日2010年10月25日
发明者潘璘 申请人:重庆文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